第5章 探险(1/4)
天在旋地在转,一秒钟时间里,不知有多少念头像电一般穿过我的头脑,倏忽而来,倏忽而去,等我感觉猛的一震,车子停下来的时候,时光好像已经过去了几千个世纪,我很奇怪,我没有被翻车弄得晕头转向,懵懵懂懂,反而思绪纷繁,上下五千年,纵横百万里,如果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就是一篇很好的意识流小说,可以媲美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我忽然觉得,也许我具有文学的天分,只可惜这么些年来,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没有一本书激起我心头对文学的喜悦,没有一个人引领我走向这条路,没有一首诗激起我心中的诗情涌动如水。
我躺在车上,不知自己是否还活着,不知何方怎么样了,没有一个地方传来痛楚的感觉,要么我没有受伤,但我想这不太可能,要么我已经死了,死了是不会知道痛的。如果死了能像聊斋里的鬼那样有情,死倒也没什么可怕。小时候喜欢听大人给我们讲述聊斋的故事,虽然有时候害怕到躲在桌子底下去,却还是禁不住想听的诱惑。那时候我甚至常常幻想,自己就是一只狐妖,就是一个小鬼,可以千变万化,可以来无影去无踪,笑起来格格格嘻嘻嘻,天真活泼,美丽可爱,看谁不顺眼了,就在他睡梦里去挠它痒痒,用狗毛草挠他的脚底板心,看谁可爱了,就去伴他读书,给他端茶送水,红袖添香,想走就走,无人能留,想来就来,无人能阻。如果我跟何方已经死了,便没有人再能分开我们,已婚未婚不再是障碍,有情无情才是前提,我们可以携手浪迹天涯,像双剑江湖的神仙侠侣,不,比他们更快乐,因为我们将不再有拘束,不再有负累。
小时候,我不像其他的女孩子那样,沉迷于琼瑶,亦舒,岑凯伦,却喜欢金庸的武侠世界,还有三毛的撒哈拉,比起琼瑶的哭哭啼啼,我更喜欢金庸故事里的爱情,江湖儿女,爱得热烈,恨也恨得缠绵,大漠草原中连骑奔腾,刀光剑影里生死相依,所以何方自比杨过,而把我比之冰清玉洁美若天仙的小龙女,我的心中是何等狂喜,就好像小龙女教杨过练功时撒出去的麻雀,在我的心头乱飞乱撞,只有当他拥抱我,亲吻我时,这些麻雀才像杨过使出“天罗地网式”后,一一被捉住,被收伏。有时情到深处,我会傻傻的说,方方,要不我们私奔吧。看着他愕然的表情,我会噗嗤一笑,但我的心情其实是痛的,好像被蜜蜂蜇了一口似的,隐隐的痛,尖尖的痛,我说,傻蛋,逗你玩呢。私奔是琼瑶小说里才爱出现的词语,金庸是不屑用的,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去浪迹天涯,虽然没有马骑,可我们有车,不像骑马那样浪漫,却比骑马更轻松。我想像我们到处旅行,哪里有美景就停下来,去观赏,去留影,饿了就到饭馆吃饭,付帐时用现金,或者刷卡,不像武侠电视里的英雄侠女们拿出一锭黄金白银掷在桌子上那样潇洒,却更轻松方便,夜里,住宾馆,借宿农家,甚至荒山露宿,相拥着看明月升起在苍松之后,看星星撒落在蔚蓝的云海里。可他对老婆怕得厉害,根本不敢跟我出去,仿佛跟我去旅游一次,就会被我扣押,被我拘禁,一去不复回似的。
在我的纠缠下,利用出外学习、培训的时间,跟我也去玩过一两次,每到一个风景名胜地,我都喜欢留影,把自己漂亮的样子永远留在仙境似的山水间,宫殿似的屋宇旁,是我旅游最大的乐趣,胜过旅游本身。但他却不喜欢拍照,叫他给我拍照,他也乐呵呵的,我给他拍照的时候,他也还勉强,可每次当我把相机递别的游客,叫他们帮忙给我们俩合影时,他就老大不乐意的皱起眉,我于是适时的嘟起嘴,一副随时准备生气的样子,他终于也没能走开。每张相片里他都是如此严肃,可我觉得男人就应该这样冷峻,我欣赏这些相片中他英俊的脸,像山一样高大,像石一样坚硬。
我记忆最深刻的一次出游却没有相片为证。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会没有拍照,这不符合我的性格。但却真的是没有,我翻箱倒柜,找遍所有的角落,在电脑里,相机里,手机里一遍一遍的查找,没有,既没有洗出来的,也没有电子的,我努力回忆,是否当时拍过了,却不小心被删除了?我的相机是否被人动过?我甚至怀疑,是不是何方他自己偷偷的删除了?但我明白,这种怀疑是可笑的,何方绝不是那种人。他是真正的男子汉,不屑于任何偷偷摸摸的勾当。但我记得当时的所有场景,甚至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我真希望自己的头脑是一台电脑,可以把里面所有的画面截图保存下来。
那与其说是一次旅游,不如说是一次冒险。那个地方是在一个山村,好像是何方的老家,听说这山村有一个石岩,里面非常深,非常美,只因为偏僻而没有开发,我性好探险猎奇,听说后便总想去里面玩一次,他却总不愿意,说那有什么好玩的,我说,岩洞其实是非常好看的风景,越是这种没开发的,越是值得去探险,弄不好还能找到宝藏呢,像《雪山飞狐》里的胡一刀一样。我五次三番的纠缠不休,他没有办法,只得答应了。我们开车来到那个小山村,刚刚下了一场雨,此时却天晴了,太阳像新开的菊花,嫩嫩的,雨后的天空碧蓝纯净,山色如洗,我们把车停在村中,叫村民带到洞口,村民说他就不进去了――因为传说里面有鬼。
这个岩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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