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五港同盟(1/2)
威廉一直致力于将自治城市收归王室所有,取缔议会和市政府,派驻官员管理并直接收取税收。 x23u更新最快
但有几座特殊的港口城市却例外,不但被威廉授在诸港内行事统一的执法权,更给予有别于其他城市的自治权和特殊地位,这几座港口城市所组成的自治联盟联盟就是五港同盟。
五港同盟是11-16世纪英国历史上东南肯特郡和萨塞克斯郡沿海的几个港市所组成的自治联盟。
最早作为核心的五港包括黑斯廷斯、罗姆尼、海斯、多佛、和桑威奇,另外两座“古镇”拉伊和温奇尔西,以及8-23座“肢体”村镇。虽然同盟的港口数量多于五座,但五港同盟的名称一直延续。
五港同盟的确切起源一直为学术界所争论而尚无定论。一些史学家认为五城同盟早在1066年根据一份已佚的赦许书正式确立,并且在诺曼征服之前已颇具雏形,而有些史学家却认为这一同盟直到13世纪才存在。
11世纪时鲱鱼业是英格兰东南沿海居民共同的重要经济支柱,肯特地区的渔民到北海捕获鲱鱼后常会到诺福克的大雅茅斯晒网和腌鱼,即后来称为don and rond的特许权。
久而久之,雅茅斯晒网和腌鱼的地方形成鲱鱼集市,每年9月渔汛后的收获都在此地出售。该市场是当时西欧重要的渔业集市之一,吸引大量来自伦敦、法兰西、佛莱芒地区的商人。
五港人与当地渔民在争夺集市管辖权的过程中,逐渐自发地组织起管理和仲裁,这可能是五港同盟的雏形。
中世纪英格兰时常受到来自北海和英吉利海峡对岸的骚扰,英格兰国王向全国征收“丹麦金”以换取和平并维持专门的海军。
11世纪忏悔者爱德华时这一政策难以为继,爱德华选择了东南五港为英格兰提供海防,五港人为王权提供海防服务以换取城市特权。
一开始特权是分别授予各个独立的港口城市,12世纪谢普威法庭设立并被授予在诸港内行使统一的司法权,五港开始作为整体进入英国历史,到13世纪五港同盟作为一个整体的联合与自治逐渐成熟。
核心港口和古镇负担繁重的运输任务,同时也需要帮助邻接的“肢体”村镇。如果这些村镇被分配到的兵役和船只不足时,核心港口则要将其补足。
同盟最盛时“肢体”村镇一度达到23座,从西福德到埃塞克斯的布赖特灵西都曾是同盟成员。
古镇拉伊和温奇尔西本来是黑斯廷斯的“肢体”村镇,但由于黑斯廷斯港口淤塞需要两个古镇的帮助和支持,最终拉伊和温奇尔西获得五大首港同样的地位。
一年一度的鲱鱼集市开始时,大雅茅斯地区接受五港同盟指定的法警维持秩序和法律。同盟向雅茅斯派遣治理官员,并拥有鲱鱼的定价权和往来贸易船只的关税权。
这一传统一直持续到17世纪,并成为当地诺福克渔民与五港人产生龌龊的原因之一。
金雀花王朝时期,五港同盟由于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得到了王权的大力扶持。
作为对其海防职责的回报,亨利二世豁免五港的税收和全英格兰的通行费,并给予他们自治权通行费征收权,治内和外逃的刑事民事司法权。
谢普威法庭是五港同盟最早的仲裁机构,成立于1150年,法庭由五港总督主持。这个机构同时也作为国王和五港人的双向中介,向五港人传达国王的命令,并代表五港人向国王上奏,这些功能后来由设立在多佛的法庭所继承。16世纪后谢普威法庭的主要功能成为五港总督宣誓就职的地方。
由于这些特权极大而管理较为松散,走私生意在当地变得盛行。而由于关税独立,羊毛出口和酒类进口的贸易使同盟诸港获利颇丰。
1215年五港同盟和伦敦作为英格兰城市的代表被写入《大宪章》,同盟的特权得到了法律上的肯定和保障。
根据1155年亨利二世的一份赦许书,五港作为整体每年必须向国王和他的军队提供20艘船的15天徭役,每艘船包括21名海员和1名男童。港口须平时维护这些船只,服役期间用于海战或跨海峡军事运输。
13世纪王权编制的《港口末日书》将数目增加到57艘船和每船24名海员。爱德华三世时期帆船的吨位逐渐增大,海员的数量增加到34人。同盟的海上实力得到极大的扩展,不但成为英格兰东南海防的支柱,同时在西欧也是一支令人生畏的武装。
五港同盟在13世纪从王室获得统一的盟旗和盟徽,五港同盟舰队被授予“五港王家海军”称号。国王指定最高司令和四名副官节制舰队,但同时独立于其他舰队而不受海军元帅指挥。
1147年五港舰队曾南下支援葡萄牙人抵抗摩尔人,受到葡萄牙国王阿方索高度赞扬。
1208、1216年两次击退来自法兰西、佛莱芒、神圣罗马军队的侵略,让英格兰避免了另一次来自大陆的征服。
五港舰队在受到国王和贵族们的赞扬和感谢,并决定以后英格兰对内对外的停战协定都将送与五港同盟征求意见。
爱德华一世时期,同盟舰队又积极参与国王对苏格兰和威尔士的征服,立下功勋。同盟的声誉和权势如日中天。
相比起在国王和宫廷会议上的卓越声誉,五港同盟在英吉利海峡两岸的港口和沿岸眼中的形象则可谓蛮横跋扈,并且由于其海盗行为而声名狼藉。
1242年同盟的船只在亨利三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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