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巴哈姆要塞 (上)(1/2)
在诺与卡修还在赶路的同时,远在他们身后的洛特镇上,紧接镇长曲叟家的一间小房内,兰正在坐在窗前的木桌旁,双手拖着腮。
“诺和卡修现在怎么样了呢?”
兰有望着夜空有些出神。薄薄的云层轻如面纱,月只得掩面含羞般时不时地透出几道萤光,落在兰的脸蛋上,与那一头蓝色的头发相映生辉。
“他们两个大笨蛋,一路上一定互相说了不到十句话!”
兰的小嘴微怒翘起,但紧接着又撇嘴发笑,“哼,让他们多带些包子也不带,竟然说要多留下来些给我,难道不知道我要是真把那些包子吃了得会变得多胖嘛。”
云层揭纱而过,圆月似缺一角,映在兰的眼睛中,“月亮月亮,你知道诺现在正在做些什么呢?和卡修在一起应该不会有问题的吧。”
小镇上的万家灯火绝大多熄灭时,沉寂中一些飞蛾正扑扑地寻着不多的光亮,游荡在月色海洋中,翩翩远去。当几只迷路的飞蛾经过兰的新家窗前时,兰已经趴在桌子上,进入了梦乡。
“诺,卡修。”
喃喃梦呓,留住兰的笑容,似一场不愿意醒来的幸福的梦。
……
魂能者选拔第十天上午,诺一行三人终于邻近了巴哈姆平原上的一处重要据点——巴哈姆要塞。
“巴哈姆要塞是龙辉省内排在龙辉堡之后的第二大要塞城市,是整个恒辉帝国在南方的第一屏障,人口大约比洛特镇多五倍,军民加起来大约有二十二万人。”
王天在对着诺和卡修讲解着要塞的情况,一年前他随父亲来到这里采购过货物,因此对要塞的一些情形有一定的了解。
“要塞中有家酒馆的饭菜非常美味!”王天仿佛真的看到了美食一样口角竟然流出了口水,“大哥二哥,等一会儿进了要塞咱们就去那家酒馆吧,都交给小弟我吧!”
路上几日的相处也使得王天与诺和卡修熟悉起来,更何况诺与卡修帮助他得到了魂晶石,而且还免了一开始王天提出的合作费用,让王天非常地感动,一口一个大哥二哥的反而让诺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为了抵御可能南方从入侵的敌人,巴哈姆要塞被建设成南北像是“凹”的形状,西方是军营驻地,东方是居民区。
巨大的城门下,诺等三人站在长长的队伍中等待着进入要塞中。
站在要塞南门下边,望着七米之高的城墙,诺抬头看着觉得脖子都有些酸痛,不禁吐出一句,“好高呀……”
表面铸有黑钢的城墙在日光的照耀下有些森森的感觉,不过真正给人惧意的还是城墙之上的一排排的大型重弩,单是一根重型弩箭就有半米粗三米长,诺的脑海中想象着要是被这一发弩箭射中自己会成什么样子。
“奇怪,去年来的时候不需要排队呢。”王天看着还有很长的队伍有些焦虑道,心中的酒馆带着一种独特的魅力在吸引着他。
排成长龙的队伍有百人之多,其间不乏一些十七八岁的少年面孔。这些少年的面容之上大多带有的是一种警惕,当然也有数道目光带着一些贪婪和敌意落到诺和卡修他们这边。
“可能是来自巴哈姆平原上的其他选拔者。”卡修并不理会扫过来的目光,光天化日之下露出这种目光来在卡修看来是十分的幼稚。
“喂喂!你们三个!”守城门的卫兵看到三个少年模样的走至城门前,咧嘴嚷道,“进城需要缴纳二百元入城费!”
“喂,不对吧。刚才前面过去的那位叔叔才缴纳一百元呢!”
“少废话,我说你们每人二百就二百,要么就别进城!”
卫兵有些跋扈的喊道,他可不惧怕面前的几个小子有什么底细,回头瞄了眼正在一张躺椅上打盹的小队长,心下佩服他们队长的英明,这些小鬼越是可能参加这次魂能者选拔的就越会掏这笔钱。
二百元让诺的心里也是吓一跳,二百元可不是小数目,他和兰的生活费一个月也不过五百元。
“好吧好吧,我们交,我们交。”
王天圆乎乎的圆脸上露出微笑,从怀内数出三人的入场费,他心里清楚这些士兵敢明目张胆的巧立名目收取费用,背后肯定是有靠山的。
进城后诺有些惊讶这里来来往往的行人,纵横交错的街道,路边条幅广告飞舞的大小商铺,比洛特镇大得多,比龙辉渡口还要热闹。
王天也是轻车熟路,领着诺和卡修转过街角穿过马路避开人流,走出几百米后终于在一家酒馆门前停下。
“挑战者酒馆!”
卡修觉得起这个名字的酒馆老板倒是非常有个性。
一进酒馆门,卡修与诺就觉得头皮有些发麻,全是人!一张张桌子一圈圈人,各种吵杂声混在一起,酒令声酒杯相撞之音此起彼伏,就像是室内的菜市场。
酒馆老板是一名四十多岁满脸胡茬的中年男子,正站在吧台里打量着刚进门三位少年。嘿,又是一伙参选者呢,这两天巴哈姆要塞可真热闹!
见他们走向吧台,老板立马招呼道,“呦,少年,来点酒呀。”
“嗯,我们先不喝酒。”王天站在最前面和老板讲道,“先找一间客房,最好是有三张床的,我们要先休整下。”
“嘿嘿,没问题。”老板回头看向挂满钥匙的墙壁,选出其中一把来,满脸堆笑着,“三人帝王套房,二百九十八元一天!”
“……”
王天听到这一愣,诺更是立马在心里换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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