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兵农结合(1/2)
阿尔万带着基勒的大军返回了拉库斯,而阿伦却留在了巴伦西,不是他不想回去,还有一大堆的事情在等着他呢。这两千人如何和自己人融合成一个队伍,黑火药的大批量生产,建造地窖来储藏各种过冬的食物,还有向加文汇报此行的情况。
可是伊西多却对此行并不是很满意,用巴伦西的粮食换取了两千人马,可是这两千人马却跑到了别的城邦,虽说是拉库斯在冬季更需要这两千人马,可这不是还没有到时间吗?有这两千人马至少也能震慑一下奎克,让他这段时间里不要再对巴伦西动歪心思。
阿伦虽说是现在算是拉库斯的人,可是他也是巴伦西的领主,这样做有些未免太过于偏袒了。图拉扬必然是不乐意的,所以她没有给阿伦好脸色,伊西多嘴上什么都不说,可脸上却阴沉的可怕。
为了保持两城之间的关系,阿伦只能暂时的待在巴伦西了,要是连他也拍拍屁股就走人的话,那么……怎么都说不过去的。
当然,阿伦在巴伦西也没有闲着,开始思考兵农一体的体系。
奴隶社会的井田制:井田制的开创者,是治水的大禹。大禹是开邦君主,面对混乱,他发明了一种耕作方式:井田制。
井田制具体实施在广袤平坦的肥沃平原上,将土地划分成无数个“井“字形的大方块,每八家一“井“,中间一块是公田,由八家合力耕种,收获物上缴国家。八家唯一的水井,在公田中央位置。人们每天清晨前来打水,顺便就在井边交换剩余的物品。八家田地(一井)的周围,是灌溉的水渠和道路。十井一里,十里一社,人们在平展展的田野里组成了互不侵犯的相望里社。那时人口不多,大大小小的冲积平原划出的方方正正的井田,足够当时的人口居住耕耘了。
战国时期的初税亩:是战国时期确立土地私有奖励军功,促进新兴地主崛起。
秦朝是第一个开始使用兵农结合体系的第一个朝代。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税(地租)、按户籍征发赋、役(兵役和杂役)
汉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租税(少)、按人丁负担赋、役(重),基本上是以税人为主,人身控制严格。
其间有一次不成功的王莽改制,他仿照古代井田制全国土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土地问题,相反又把农民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
北魏到隋唐时期(780年),封建土地国有制,以人丁为主负担均田制、租庸调制(庸在隋出现,唐朝取消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府兵制。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是三位一体。
由于土地私有制,地主追求土地的yù_wàng增强,地主进行土地兼并,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租庸调制无法实施)→780年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时间固定、人身控制松弛)。→法律上推动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现,地主在大规模的庄园中实行分工合作的劳动,有利于封建经济发展。
北宋王安石变法之方田均税法:募役法是对“庸”的继承和发展,即使地主和官僚也不例外。方田均税法是对两税法税地的继承。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每户占有土地的多少和贫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这些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改革赋税制度,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即役归于地、量地计丁、计亩征收、折银征收。说明了封建国家重视土地的程度已经大大超过了重视人口。而折银征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清朝的摊丁入亩:雍正帝在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为固定丁数的基础上,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彻底解决就丁、田并征的双轨制征税形式,从而完成了自唐代两税法以来我国封建赋役制改革——并役于赋、人头税归于土地税的历史进程。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样,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阶级矛盾暂时得到了缓和,促进康乾时期经济的较快发展;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促进了我国人口增长。
从整体角度上来看,康熙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当然是最好促进生产和人口增长的最好办法,但是!米托斯大路上并没有国家的概念,都是以各个领主控制的区域为领地,就连占据着大片土地的米迦罗和德斯拉都没有建立起一个国家。现在情况更像是战国时期的各路诸侯模式,而没有统一之前是需要物质奖励来刺激士兵的需求yù_wàng的,也就是杀敌越多,那么得到的也就越多,这和秦朝的农田制度有些相似,是奴隶不要紧,只要能勇猛的上阵杀敌,那么总有一天就能成为人上人。
所以最后阿伦确定以秦朝的军功农田制度来执行兵农合一。
当然,还有府兵制、保甲制、八旗制等众多制度,现在最符合的还是秦朝的军功制度,以战养战!
其他领主不把人类当一回事,可是就算是俘虏到了阿伦这里,只要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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