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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不想当红颜祸水,就离他远一点儿,一更(1/2)

第二天一早,陶晴就去了简应琛的公寓,蓝月担心她的安全,特意让司机送她过去。

下了车子,陶晴就直奔电梯那里,可当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了走楼梯。

简应琛不在,她会害怕撄。

到了简应琛的家门口,她举起手想要敲下去,几次下手,都没敢真的敲下去。

比起坐电梯,她更怕见到简应琛后,他的答案会让她失望偿。

她在门口来回走了好久,正犹豫不觉的时候,倒是身后的门先打开了。

孟清歌瞧见那边站着的陶晴,愣了一下,而陶晴见到她,是惊恐,显然她还没有准备好会再次见到她。

孟清歌淡淡的看了她一眼,神态自若的走向楼梯那边,正要走下去,陶晴叫住了她:“等一下——”

孟清歌转过身看向她:“有事?”

陶晴抿了抿嘴唇,说道:“我有话跟你说。”

孟清歌跟她没什么话好说的,在医院,她的话都已经说完了。“我想,我们没有要对话的必要。”

“有必要!”陶晴往前走了一步。

看来是非谈不可了。

孟清歌微微皱了下眉:“你想说什么?”

陶晴看一眼简应琛家的方向,她不想让他知道,她找过孟清歌,便道:“我们找个地方谈谈。”

孟清歌微皱了下眉,她已经跟公司那边销假,若是时间太久,她有可能会迟到。陶晴像是看出她的犹豫,说道:“不会要你很长时间。”

孟清歌点了下头:“那好吧。”

附近有一家早餐店,孟清歌要了一笼小笼包,再叫了一份小馄饨。她没时间跟她真的在大马路上谈她的事,索性把早餐一起吃了。

陶晴其实很少来这种小店铺,就算出来吃也是因着简应琛的缘故。此时与她作伴的是孟清歌的话,她是绝对不会想碰一下的。

孟清歌并不在乎她吃不吃的问题,直接说道:“陶小姐,如果你是来宣战的话,我觉得就算了,我不会跟你抢简应琛。但你若要说服我,让简应琛接受你的话,我觉得你很天真。我左右不了他的想法。”

陶晴的脸色有些难看,甚至有些恼羞成怒。

她爱简应琛,可以为他做任何的事情。在爱情里,她也已经做好了能屈能伸的准备,她是真的想过,让孟清歌去对简应琛说一句让他放手,可当话从孟清歌嘴里说出来,却是另一种味道。

那是情敌对她的藐视,是对她的示威。好像在对她说:看,我不用花任何的心思,也能让简应琛对我一心一意。

尤其,陶晴曾经用过无数种方法都没有让简应琛爱上她的情况下,这种刺激更甚。

但陶晴也不含糊,她挺了挺背脊道:“孟小姐,你想太多了。我不会放弃简应琛,我只是想请你,不要用自己的可怜去动摇应琛。你要知道,男人的同情心最是要不得。他有可能会因为路边的一只流浪猫喵喵叫而同情它,抱它回家,但当他腻了以后,那只流浪猫便还是流浪猫。”

店主把早餐端了上来,孟清歌拆开筷子先夹了一只小笼包沾了点醋,咬一口吸完里面的肉汁,再慢慢的吃掉一整个小笼包。

热乎乎的小笼包吃下肚子,整个人都舒服了很多。

这让她想起很久以前,她跟简应琛在一起的时候,真的在一家早餐店捡到过一只流浪猫,当时,他们也是在吃着小笼包。

那割时候他们刚刚私奔离开家,身边都没有几个钱,只舍得买两个小笼包。他宠她啊,让她把里面的肉吃了,他吃外面的皮子。她舍不得他,便说她只吃里面的肉汁,剩下的全留给了他。

为了让两只小笼包发挥它们最大的果腹功能,他们还往沾醋的碟子里加了很多的醋,还有很多的辣酱,结果那个小笼包变得又辣又酸,可是他们还是吃完了。

孟清歌不知道怎么的就想起了那个时候,唇角不觉挂上了一抹甜笑。

他们那个时候是那样的穷,但还是匀出了一个小笼包的肉馅儿喂了那只流浪猫,并且把猫带回了家。

可是,那只流浪猫并不是因为他们腻了它而弃养,那只猫是自己走的。

如今想起来,孟清歌恍然觉得自己不如那只猫聪明。猫儿爱它的自由,并没有贪恋他们给予的保护跟温暖,而她却贪恋着他的好,结果……

孟清歌的笑容慢慢的消失了,沉默的吃着小馄饨,让馄饨鲜美的味道将嘴里酱醋的酸涩味道过滤掉。

陶晴不知道孟清歌为何忽然笑起来,又忽然的一脸伤感,但她猜测,这肯定跟简应琛有关。

她跟简应琛有那么多的记忆……

陶晴捏了捏拳头,眼睛里划过愤怒。她的声音大了起来:“孟清歌,我的意思你听明白了吗?”

孟清歌抬起头来,面前的陶晴有些气急败坏,她好笑的看了她一眼道:“陶小姐,我不是猫,我要明白什么?还有,我从来不觉得我可怜。我有手有脚,不需要他的同情跟救济。”

话音刚落,陶晴冷笑了起来:“孟清歌,你可真有意思。你就是传说中那种‘独立婊?’可真是长了我的见识。”

孟清歌皱了皱眉:“你什么意思,说话能别这么贱吗?”

她深以为一个出身告知家庭的女孩,嘴里是不会出现这种肮脏的字眼的。而眼前的这位陶小姐,长相漂亮,举止优雅,据说还曾经是一个优秀的翻译官,她可以手段卑鄙,但至少会维持表面的优雅得体。

孟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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