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夏日美酒(2/2)
剪影,她瞩目着远方,附近没有什么标志性建筑,只有栏杆和楼厦,最先亮起的霓虹灯在背景中模糊成暧昧的粉红,几个字母虚化拉扯。这才是她的照片,其他的照片属于她在田纳西州的亲朋。而这张美丽的照片,只属于她自己。
沈冲将照片拖入p中,选择锐化工具,一次次电脑处理后,照片中的字母变得稍微清晰可读。
带枪绅士老秀场,皇后区最好的脱衣舞俱乐部,这可不是好女孩该来的地方。
沈冲干净利落地将尾款付清,关上电脑,倒在床上蒙头大睡。
太阳升起又落下,夜晚再次降临。城市的夜晚和乡村不同。乡村的夜晚像涨潮,从地下往天上升;城市的夜晚像下雨,从天上往地下降,而且总也降不下来,如同厚厚的闷热积雨云,让人心里发闷。
有人说这是田园牧歌式的可笑幻想,是反工业主义逆流,甚至是卢德主义。
沈冲在《星球日报》的同事,露易丝·莱恩曾经说,发明时光机后,应该先把这些怀旧主义者打包送回中世纪,白天吃掺砂砾的面包,晚上抱着绵羊取暖,在寒风瑟瑟的茅草屋里欣赏满天星斗。看到那个时候,你们还有没有闲心感慨。
可惜的是沈冲不在中世纪,而在纽约的夜秀场。面前也不是赤果果的羔羊,而是上身不着寸缕的女郎。
他坐在u型台下,看着金发美女在面前晃动胸口,她的丝袜和内裤里塞满绿纸,沈冲往后扬了扬头,躲开过于热情的女人,顺手抽出一美元塞进女孩的丝袜内。女郎诱惑地晃动了两下身躯,摇曳向下一个目标。
除了舞台上表演的脱衣舞女郎之外,俱乐部里还游弋着许多漂亮姑娘,他们有些受雇于酒吧,用来暖场,有些是啤酒女郎,推销各自厂牌的啤酒,还有些是拥有经纪人的陪玩女郎,寻找足够大方的客人。
“第一次来这?你是亚裔还是华人?”一个女人在沈冲身边坐下,黑色的短发,有一撮挑染成白色。故意晒成的棕色的皮肤脸上有一点可爱的雀斑。五官很立体,身材很性感。
“你们这里怎么称呼父亲贪污了十亿美元,带着全家跑来的那种中国富二代?”沈冲笑着问。
“超级爸爸?或者其他什么来着,看你们在床上的吩咐。”她笑着伸出手,“温妮萨。”
“沈冲。”沈冲和她轻握,温妮萨的手掌并不像她的皮肤看起来那么顺滑,这也是个农家女孩,或者经常握枪,沈冲祈祷不是后者。
“不请我喝一杯么?”
沈冲喊来了啤酒女郎,温妮萨点了杯女性饮品,亚历山大鸡尾酒,沈冲对她的观感稍微转好。他害怕酗酒的女孩,那意味着一连串的麻烦。
“告诉我,如何才能假装像个熟客?还是只要在这里瞪着胸部看就可以了?”沈冲问,他瞥了一眼温妮萨的胸,不是很大但很挺翘。
“少花钱,多占便宜。”温妮萨笑了,“嘿!这里可不止有胸和大腿,还有全美国最好的表演。不要把这里想象地那么庸俗——看,他们来了。”温妮萨指向后台。
一曲嘈杂的音乐过后,迷离妖艳的紫色灯光熄灭,片刻后氛围灯再亮起,只剩下昏暗的黄色。灯光下坐着几个人,穿着休闲不羁,没有欢场的艳俗和夸张,只有年轻人的洒脱和迷茫感。他们手中拿着各自的乐器,最前面站着一个姑娘,不施粉黛素面朝天,披着一件波西米亚风格的围巾。
“这是什么?新式脱衣舞?”
“不知道你们亚洲怎么称呼,我们叫它,音乐。”
“我们也这么叫,啥歌?”
“《erwine》。”
沈冲还没来得及说话,表演就开始了。甜美却包含穿透力犹如老唱片的女声流淌而出,器乐由缓入急,之后低沉又漫不经心的男声加入,演绎一场夏日午后的慵懒邂逅。
“el'
(草莓,樱桃,还有春天的天使之吻)
adefros
(我的夏日美酒真的是用这些酿造的)
iojingledto
(我走进城里,脚下踩着白银的马刺)
aojuafew
(随着一首我很少唱给别人听的歌曲叮当作响)
y'e
(她看见我的银马刺,说让我们消磨点时光)
andierwine
(我会招待你喝夏日美酒)
oerwine
(噢,夏日美酒)
……”
《erwine》是一首经典老歌,创作者是老男人李·黑泽尔伍德,由他和军中情人南希·辛纳屈共同演唱(南希是巨星法兰克·辛纳屈的女儿)。这首歌自六十年代流传至今,翻唱者络绎不绝,台上女孩的演唱即使称不上最好,但也算独树一帜。
沈冲忽然心中一动,想起詹妮弗·罗兰发给南加州大学的那封自我介绍信。
热爱表演,受过专业的声乐、舞蹈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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