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所谓道别(1/2)
傅明鑫回答的轻松。
但看到他这副虚弱的样子,夏叶瑾却甚至都觉得下一秒他就会直接晕倒在自己的面前。
还好他没有。
坐了一会儿,傅明鑫起身说我要去部里一趟,你晚饭自己解决。
下午两点的阳光,透过院子里还未抽出嫩芽略显光秃的枝杈,漫不经心的钻进公寓那圆形浮雕的窗格里。夏叶瑾眯着眼睛抬头,正好看到被正月十七的暖阳镀上一层金边的某张侧脸。
任务完成了,她是不是该现在告别?
“算了……”傅明鑫走到门口,又停下脚步,像是做了什么重大的决定,“后天我也许有空,咱们一起吃晚饭吧。”
“我要离开这里了。”
笑容凝固在某张脸上,“你要去哪儿?”
“算是,回家吧……”夏叶瑾不知该怎么说才好。相隔81年,她突然天真又贪心的想,如果傅明鑫好好活着的话,或许他们俩会有相见的一天?
100出头的高龄老头子,也不算太稀奇对吧?
“你家在哪儿?我陪你一起回去。”
“哈?”
没想到对方这么热情,夏叶瑾赶紧摆手,说我老家距离这儿太远了,不过咱们还是有机会再相见的。
“多远?德意志?法兰西?还是大不列颠?”傅明鑫不依不饶。语气像个小孩。
都不是,是81年后的未来。
“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娶妻生子,儿孙满堂,等你到享天伦之乐开始忆苦思甜写回忆录的时候,说不定咱们就能再见到了。”
傅明鑫满脸无奈的再次胡乱揉了下夏叶瑾的头毛,一脸宠溺的笑说这都什么跟什么,又开始说胡话了。
曾经有部风靡大江南北的电视剧,剧里有一段台词,夏叶瑾一直都觉得说的很好。
“道别要早早做才好,因为真的到了最后那一刻,就没法好好道别了。”
夏叶瑾一直以为她这回道别的时间把握的刚刚好,却不懂得,自以为是的恰到好处,往往才是错过的罪魁祸首。
在最痛苦的时候,她曾发了疯似的拼命回忆这天的每一处点滴,回忆和傅明鑫之间每一个表情每一个神态每一句话甚至是句尾的每一个语气助词。
回忆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在她身上一点一点的慢慢划过,留下钻心疼痛。而最令人难以忍受的,不是回忆本身,而是在它形成过程中的每一个选择。
如果初五当天的爆炸没有被破坏?如果最开始那天夜里她没有帮他包扎伤口?如果她没有接受任务来到这里?如果她没有去到宫辰时的古董店应聘?
这所有的事情,是不是会变得不一样?
她不知道。
可是时光回到民国二十五年正月十七下午两点,在听完夏叶瑾莫名其妙的道别之后,傅明鑫满脸无奈又好笑的走出公寓大门,临了说了句后天等我吃饭。
夏叶瑾目送他离开,说“路上小心。”
一切都那么的美好,那么的恰到好处。
*
夏叶瑾感到奇怪。
任务完成了,道别也道过了,宫辰时却还没有接她回去。
今晚就是傅明鑫约好要回来吃饭的日子,也好,与他一起吃个晚饭再离开,也算是有始有终。
这两天她想了很多,最后决定一回去就上网搜索榕城傅家的消息,现代网络那么发达,只要傅明鑫还活着,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就又能见到了。
那个时候,他满头白发是肯定的,或许还会老眼昏花、行动不便,甚至连话都说不利索?
但这些都不重要,只要傅明鑫还活着,那就是最好的事情。
至于为什么如此确定他会活那么久……
那条白金链子不是能够预知危险吗?傅明鑫这么聪明,过不了多久就肯定会发现那项链的玄机,以后只要小心的避开所有意外危险,随着医学的越来越发达,加上注意点养生,活到一百出头也不是个什么难题吧?
这样想想,离别竟然还含着点幸福的味道。
今天她特意用蹩脚的厨艺做了一顿大餐,可惜的是,自鸣钟都来回摆到了七点的位置,却还是不见傅明鑫的身影。
刚开始还好,可一直僵坐到九点,也不知道是不是关心则乱,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又冒了出来,她再也淡定不了,想着反正就要离开了,危险什么的对于自己来说也算不了什么大事,便套上外衣,以最快的速度出了门。
出了门站在大街上夏叶瑾才悲催的发现,其实除了傅公馆之外,她几乎对于这个地方一无所知。
想来想去,最靠谱的还是去傅公馆探探消息。
傅公馆还是老样子,安静的坐落在街头窄巷里。门前的两个大红灯笼发出幽静的光,大晚上的看着,像两只哭红的金鱼眼。
大门紧闭,夏叶瑾在门外大埕来回的踱着步子,正想着要怎么样才能合理又顺利的打听到消息,却被一束强光射的睁不开眼睛,傅公馆的那辆别克从远处飞驰而来,然后在大门前停下。
车门打开,借着微光,依稀能看到从上面走下来二老爷、三老爷还有……老太爷?三人行色匆匆,并没有多少话。从这副模样来看,多半是刚刚从得意楼听曲儿点状元回来。耗了一晚上的精力,哪里还有空余的心思说话。
想着傅明鑫到底是与这些人不一样,夏叶瑾心里突然莫名的涌起一丝得意与骄傲。末了又觉得怪别扭,傅明鑫跟别人一样不一样,她骄傲自豪个什么劲儿?
正天人交战想的入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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