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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穿越的摸金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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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1/1)

野兔和野鸡被烤得金黄的皮紧缩在骨肉上,已不再有油脂滴出,说明已经烤熟了,郑峰举着烤熟的野味撒上盐巴,撕下一只兔子大腿,递给龙县长,说:“旅长,你先吃。”

我知道在这伙人里,只有我关系最远,你们先吃吧,剩下的鸡肋给我,于是我双眼瞪着火苗继续想我的心事。

忽然一只兔腿递到我的眼前,我抬眼一看,是龙县长,他隔着郑峰递了一只兔腿给我,说:“你也吃点啊小七子。”

对我这么好,糖衣炮弹,现在最需要我的时候,自然给我好脸色,要是我找不到陈家大墓你依然这样我才服你,我摆摆手说:“你吃吧县长,我喜欢鸡翅。”我没有接他手中的兔腿,因为我扫见其余四人敌意的目光:凭什么对你这乡巴佬这么好。我若接了吃了,肯定会引起他们的醋意,在后面的日子里我肯定不会顺利,这就像单单赏赐一个大臣的道理一样,这一个大臣独受恩宠,其他的大臣捞不到好处,肯定会眼红,眼红了心就不红了。

其实我心里也刷了给小聪明,野鸡最好吃的地方应该不在鸡腿,因为野鸡更多的是用翅膀飞翔,腿部的肌肉反而没有翅膀的肌肉劲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取所需吧。

龙县长一笑,缩回了手,自己吃了起来,也许他肯定知道我是不会接他的兔腿的,这种官场的思维是我这个还没有接触社会的大学生根本想象不到的。

不过根据我的定律,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果然袁伟朝撕下一只鸡腿笑着递给龙玲珑,我就是昧着良心也得承认他笑起来真的很贱,贱过曾小贤,如果有可能,我实在不愿意多看他一眼。

这个龙玲珑细看起来也不是很漂亮,就是皮肤很白,一白遮三丑,白已经占了相貌的七成,二十年以后,当白变成了黄,就没有什么看头了,但就这样勾死了袁伟朝的心,小袁啊,你实在是没有见过美女,你若是能到了我那个年代,看看电影节红地毯上的美女明星,估计你的鼻血就得跟洗车机似的。

龙玲珑估计对这种太殷勤的伺候也受不了,皱了一下眉头,扫了一眼四周,看没有人注意,就无奈的接了。

我、龙县长和龙玲珑的食量都不是很大,只吃了一些便觉得饱了,剩下的他们三个全给消灭光了,特别是郑峰,块大需要的能量多,将所有的骨头啃的干干净净,最后估计还是没有吃饱。

吃完了烤肉,夜色已经浓了,星辰布满夜空,需要我观星定穴了,我起身眺望山脉绵延远去的方向,这星辰到底能不能帮我找出大墓?

天上最主要的星无非是水金火木土,要有关系也是这五颗星,这五颗星最好找了,小时候经常看,他们在夜空里也最亮,我惊异的发现金星正下方对应一个方位,是一个凸起的山峰,金星和这山峰遥相呼应,也仿佛是一队亲密的伴侣,这莫非就是大墓的方位?

“小七子,怎么样,有什么发现吗?”龙县长在我观察了一会,坐在篝火旁说。

“有点眉目,需要到那里具体勘探,才能确定。”我说。

“你这一手果然厉害,摸金校尉不简单啊,听说你们还有在墓室中点一根蜡烛的习惯,灯灭不摸金,是不是?”龙县长问。

这个我倒是在鬼吹灯小说里看过,或许这个传说是真的吧,用蜡烛可以探视墓室的空气,蜡烛灭了证明墓室没有氧气了,摸金校尉自然得赶忙出去,不出去肯定会死在里面,古时候的人不明白这个道理,后来的人见了还以为是鬼或僵尸杀死了盗墓者呢,也就衍生了这个传说。

“是的,这个习惯是三国时曹操手下的摸金校尉兴起的,一直保留至今。”我照小说上的话对他说。

“这样看来摸金校尉还是很客气的,用这个方式和墓主沟通一下,我要取你的明器了,反正你留着也没有什么用,不如让我弄出去糊口,假如墓主人脾气不好,还得乖乖的放下到手的明器,很符合名门正派的道义啊,呵呵。”龙县长说。

这是夸我吗?怎么听上去倒是有一点讽刺,官场老油条说话就是滑头,盗墓的难道都是坏人?当然,绝大多数都是破坏历史文化,但也有一部分人陷入这个社会潮流,为了生存,不得已去做摸金校尉,这些人只取明器,从不破坏墓葬,这应该也算盗亦有道吧,、。

“有些人是为了生存去盗墓,有些人本来已经生活的很好,还是觊觎古墓里的财宝,这大概就是倒斗里的名门正派和歪门邪道的区别吧。”我也针锋相对。

“从来还不知道你这么能说的,会拐弯抹角的骂人了。”龙县长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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