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他的重生(3/3)
得,不说出来,才是对大家的好,反正,他娶妻生子什么的,有大姐的孩子,就够了,再说,他还有个弟弟呢,弟弟也可以娶妻生子。至于他,他觉得不需要了,他觉得一个人单过就挺好的。
这些年,他不是没有遇到过动心的姑娘,看着那些姑娘长的如花似玉,看着她们在看他的眼神的时候,他也曾经想过,要不,真的去找一个姑娘过一辈子吧!
可是,想到“一辈子”,他又忍不住的笑了。
一辈子太长了,长的,让他觉得人生处处都可能有意外,就当以前那样。
当他掏心掏肺的对一个女人好的时候,对方,却没有想到,在掏心掏肺的对付他,想要的,不过是他手上的权,钱,其余的,什么都没有。
有很多人都奇怪,为什么他那么有能力,却偏偏只当个小小的捕快,可只有他知道,当一个捕快,比拥有巨大的权力还要好,至少,这些人,对你都是真心的,不是为你手上的权势而巴结你,想要从你手上得到点什么。
他已经厌倦了那样的生活了,还不如平平静静的过一辈子,没有媳妇孩子,但是有大姐,有弟弟,有可爱的外甥侄子,有要好的朋友兄弟,这日子,也就这么过着。
他想着,也不知道哪天,自己就会死了呢,既然这样,就抓紧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就行了,其他的,就别考虑了。
看着那对面的高楼倒映的灯光在湖心里,林敬文发现,日子,已经过了那么长了。
其实,没有人知道,如今的林敬文早已经不是当年的林敬文了。
他十五岁那年,刚进入衙门里头当了一个捕快,却在抓一个犯人的时候,被刺了一道,昏迷不醒。
也就是那个时候,前世三十岁已经坐到了京城微震一方的宁安候的他——林敬文,重生回到了自己的十五岁。
他想到前世,虽然已经过了几年了,重新回到原来的地方了,但是,总是觉得,前世的记忆还历历在目,那些坏的东西,一直萦绕着她。
前世的时候,十几岁的他,就特别的有抱负,因为他们林家是京城大家族林家的散支,不管如何,都是贵族之家,即便是个偏房,也是贵族之家。
他一直觉得,家里的没落,是不该的,至少,他身为男子汉,要重振起林家的威风。
他们从京城而来,见过京城的繁华,为了能让家族的人认同他们这个偏支,为了让更多的人瞧得起他们,林敬文从很小就开始立志,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所以,在前世,当十五岁那年成为一个衙门的捕快之后,他就憧憬着有一天,成为栋梁之材,再回到京城,回到那个抛弃了他们的林家,他想证明给他们看。
所以,在十六岁那一年,边疆吃紧,一直在招兵,他响应号召,直接去参军,成为了前方的一名士兵,在军营里摸爬滚打了三年多,他拼着一股劲儿,一下子坐上了左前锋的位置,后来,在一场大战的部署之中,他用自己的计策,带着两百个士兵让五千敌人一夜之间死掉,那场战役,他胜利了,赢得了副将的职位。
后来,在一次次的生死间,他又坐上了大将军之位,班师回朝的时候,他已经被封为二品镇国将军,微震一方,前线只要听到他林敬文的名字,都会害怕抖三抖。
再然后,他林敬文多次立下汗马功劳,成为朝堂上皇上的宠信,官员们争相想讨好的香饽饽,当时的姐姐和弟弟风光无限,他也是觉得,自己已经赢得了自己想要的胜利了,高兴不已。
后来,皇上还破例封他为宁安候,可以说,他是整个王朝里头,第一个不是世袭的侯爷,这等风光,可见,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这本来就是一个值得高兴的事情,他也在这个时候,二十五岁的时候,他娶到了自己的爱妻,太傅的嫡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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