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我是你的粉丝(1/2)
在酒吧中,在灯光摇曳,一个个火热的男女跳着舞蹈,歌声响彻着,整个环境杂乱至极,嘈杂至极。
而在吧台的一角,李清讲述着《雪山飞狐》故事,总体而言,这个故事平淡无奇,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令人深思的哲理,有的只是平淡,平淡之中,有着淡淡的温馨。就好似白开水,最为平淡无比了。可是生活中,多处用着白开水。
在文学的世界,主要有两大类类是纯文学,一类是通俗文学。
纯文学,可称为。
一个是阳春白雪,一个是下里巴人。
纯文学,要就讲究文采,要讲究写作技巧,要讲究艺术创新,要讲究反应现实生活,要讲究现实意义,要讲究教育意义,要有人生启迪;
而通俗文学,不需要注重这些,只需要娱乐,只需要爽快,只需要能挣钱就足够了。
而文学世界,有一个有趣的现象。
纯文学,多数不挣钱,时常滞销,时常赔钱,时常倒贴钱,无法给作者带来可观的利润;可是这些纯文学,多数能经受住时间考验,很多成为了经典名著。
而那些通俗文学,多数能赚钱,多数是流行是经受不住时间考验,多数流行一段时间,就是泯然众人矣。
故而,想要成为大作家,那就写纯文学吧,只是多数赚不了钱;想要赚大钱,那就写通俗文学吧,多数能赚钱,多数能成为流行是仅仅能赚钱而已,想要成为经典名著,几乎不可能。
当然了,有些作家,将诸多的元素,熔炼为一炉,开创出了自己的风格,介于雅和俗之间,可称为纯文学,也可成为通俗文学,已经辩不出雅和俗。
而到了这个境界的作家,多数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而在天朝时代,金大大的武侠集合起来,形成了自己的写作风格,艺术成就之高,已经超约了一些通俗文学大家,也超越了一些纯文学大家。
当然了,没有谁是一步登天,都是一步步成熟。
金大大的《雪山飞狐》,就是在通俗文学与纯文学之间,徘徊之作,其中有太多的纯文学元素,消减了通俗文学的杂音,变得奇妙无比。
这部算是金大大最出色的算得上构思最为精巧的
“好的要有适当的上传工具,才能做到最好!”
李清喝了一口绿茶,说道:“有的合在报纸上宣传;有的合实体书出版;有的合在杂志上上传;有的合在网络上上传;有的合手机上上传!”
“方式匹配,才能有最好的销量,若是不适合,只会变得糟糕至极!”
“就好似威的森林》,适合实体书出版,若是在报纸上传,网上上传,则显得不适合至极。只因为,这些载体讲究,章章有精彩点;可是《挪威的森林》,却是章章没有精彩情节,可是合称一本书,从全书读,则是美妙无比!”
“而《雪山飞狐》,准确来说,武侠的味道淡了很多,纯文学的味道浓重,适合杂志上上传,其他载体不适合!”
“嗯!”丁香道:还有好歌曲吗?”
“有!”李清点头道,说着打开了手机,又是点击一些文档,立刻将三首歌曲上传了过去。
这三首歌曲,分别为《老人与海》、《春风沉醉的傍晚》、《猴哥》。
看着这三首歌曲,李清就是忐忑不已,只因为他也不知道这三首歌曲,行情如何。
前世的记忆中,记忆着很多的歌曲,只是这些歌曲流行不流行,到底行情行不行,李清也不知道。
在前世时代,李清虽然喜欢听歌曲,可不是歌迷,更不是粉丝,对于一些音乐会,对于一些专辑之类的,也是不太关心。往往是觉着这艘歌曲好听,那就下载下来,不好听,那就不下载了。
至于,歌曲的销量如何,排行榜如何,谁作词作曲,谁演唱等等,皆是不知道。
“对了,名,用什么?”丁香问道。
“笔名为……”李清思考着,说道:“多余的人!”
“知道了!”丁香道,“为什么要叫多余的人!”
“主要是两层含义,一层含义说的是我,我是一个多余的人;另一层含义,是我写的有很多猪脚皆是多余的人。”李清淡淡道:“时间久了,就会发觉,生活本身就是一部一个主角皆是有我的影子!”
丁香沉默了,只感到李清的心情有些抑郁。
“还有关于我的一些信息,最好保留,不要泄露给媒体!”李清淡淡道:“我喜欢钱,赚钱赚钱,赚很多钱,可我不喜欢出名,不喜欢热闹,怕麻烦!”
“知道了!”丁香点点头道。
“咳咳!”轻微咳嗽了几声,李清思索道:“还有,我有些奇怪。按照道理说,你是大小姐,你是老总,签合同这样的小事情,只需要一个编辑出手就行了。你一个老总,似乎没有必要出手吧!”
红拂娱乐公司,为大阪市娱乐行业的巨头之一,而丁香为老总,占据的股份众多,可以说是女皇级别存在。
而李清只是一个小小的写手。
两者之间,差距巨大,似乎他不值得这位大小姐出手,亲自商议合作事宜。
“哈哈!”丁香却是笑了,“那你说我一个老总,该做什么?”
“当老总,自然是俾睨天下,纵览全局,坐在办公室内,发号施令,运转公司一切!”李清思索着,说道。
“错了,那只是你的想象而已!”丁香却笑着道:“公司已经设置好了完美的制度,各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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