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59.签订合同以及准备分赃(1/2)
一年一度的迈阿密海滩艺术节已经圆满结束了。
停留在迈阿密的最大理由已经没有了,但是,陈汉却并没有立刻收拾行李再次上路,而是继续呆在迈阿密,又多留了三五天时间。
一共有两个原因。
一是要和埃利奥特完成签约。
说是签约,其实并不仅仅只是签个字就完事了。要签的合约是寄售合约,这是已经定好的,但是,合约中的细节,比如分成方式,宣传手段等等,还是要进一步商议,才能有所结论。
艺术节结束之后的第二天,陈汉和埃利奥特就开始针对细节展开了讨论。而逐字逐句的讨论了三天之后,一份最基本的合作章程就在两人的讨论中诞生了。
在这一份章程中,最为关键的,自然就是合作双方各自所占的收益比例。
一般来说,如果是代理合作的话,那么经纪人和艺术家的分成比例就会比较平均,要么是六四分成,要么就是五五分成。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经纪人在进行推广和宣传的时候会投入大量的资金,另外还会提前为艺术家提供生活费和创作时的开销。考虑到这些先期投入,所以,经纪人才可以拿到总收益的四成以上。
反之,如果是寄售合作的话,因为经纪人一方投入的先期资金很少,更多的时候仅仅只是为艺术家提供一个出售作品的场地或者平台而已,那么,相应的,经纪人可以拿到的分成也就比较少一点。常例是百分之十,最多也不过百分之二十左右,就是这种合作方式下经纪人一方可以拿到的分成比例。
在陈汉和埃利奥特签下的协议之中,埃利奥特的分成是百分之三十。
既不像代理合作时一样是四五成,也不像普通的寄售合作时仅有的一两成,偏偏是中间的三成,不得不说,这个分成比例确实有点意思。
那么问题来了,挖掘技术哪……,不对,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不上不下的比例呢?
无论是埃利奥特还是陈汉,都想要挣到更多的钱,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抢夺合作伙伴的蛋糕,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一起合作把蛋糕做大,才是最聪明的办法。所以,就算是寄售合作,但为了增加陈汉那些作品的价值,也还是需要进行一些宣传活动。
一般情况下,无论是什么样的宣传活动,都需要艺术家本人和经纪人一起出席参加。
陈汉还是那个不合作的态度,无论埃利奥特如何劝说,他都还是一直坚持不去参加宣传活动。那么,为了达到同样的效果,埃利奥特就必须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正是考虑到这一点,陈汉才会多让出两成的分成比例,算是给埃利奥特的补偿。
陈汉七,埃利奥特三,就是这么定下来的。
定下了最为关键的分成比例之后,再来讨论其他细节,后面这些零零碎碎处理起来就要轻松多了。满打满算,也不过就是一天而已,两人就把后面那么不重要的细节给商量的差不多了。
在律师的陪同下签署了合作协议之后,陈汉就把没卖完的那些作品一股脑都交给了埃利奥特去处理。埃利奥特的画廊就在迈阿密当地,这几天之内陈汉已经去看过好几次了,已经确认了埃利奥特不是一个空手套白狼的诈骗犯,再加上有合同在手,也不用担心埃利奥特会拿着自己的作品胡来,所以,陈汉才会如此放心的直接把那么多‘艺术品’直接交给埃利奥特。
到此为止,和埃利奥特之间的事情就算是处理完了。
耽误陈汉立刻上路的第二件事,或者说另一个人,则是陪了他四天的詹妮弗。
虽说詹妮弗一开始就是奔着果酒来的,并没有想要从陈汉这里得到现金报酬。虽说按照美国人的习惯,也没有必要超出约定给詹妮弗发工资。但陈汉到底是一个来自大天朝的好男人,如果仅仅只是给詹妮弗一些果酒作为报酬,他就还是会觉得很过意不去。
更何况詹妮弗给陈汉提供的帮助还不仅仅只限于出摊的那四天。虽然她并不是专业的律师,不能为陈汉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但她却比陈汉更了解艺术品交易,所以,在陈汉和埃利奥特进行谈判的时候,詹妮弗的存在就还是给陈汉提供了不少的帮助。
说是秘书也好,说是谈判专员也罢,反正詹妮弗在谈判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于情于理,都应该要给她一点报酬才对。
于是,就在处理完了埃利奥特那边那点事的第二天,也就是艺术展结束之后的第四天,趁着詹妮弗还没有离开迈阿密,陈汉又一个电话打了过去。
“唔~~。”
响了好几声之后,电话才被接通,听着话筒里传来的含糊声音,陈汉就猜到了詹妮弗肯定还没有起床。
觉得对方可能是因为给自己帮忙而累倒了,陈汉的语气就不自觉的更真成了一些:“詹妮弗,是我,,你还没起床么?我有点事情,咱们能不能见个面?”
“唔~,是啊。啊~~~。”一个大大的哈欠声传来,就在陈汉越发抱歉的时候,詹妮弗却说出了一句让他意想不到的话:“你的果酒真不错,嘿嘿,昨天回来之后,我一个没忍住就喝多了~,嘿嘿。”
原来不是累倒了,而是喝多了。这不是浪费感情么?一时之间,陈汉的脑门上就挂上了好几条黑线。
走神之下,短暂的停顿了两秒钟。
“我,算了,你今天有空……。”
“嘿,,你能不能再给我弄几瓶?放心,不白要,我掏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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