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讨债逼死人(1/2)
“什么事,还不是你的事!”杨阳的话既是很不高兴的语气,又有拿捏、得意的意味。
自从杨阳的发明有眉目后,脾气比起以前大了许多,很有些居功自傲的意味。
杨阳平常间在工作室忙他的发明,遇到问题一时解决不了:“好好干你的事情,少管我的事!”
“真叫我不管啊,你可别后悔!”杨阳见江山不重视,“我挂电话了!”
江山见杨阳真生气,说:“你讲吧,我听着呢!”
“电话上讲不清楚,你赶快回来吧!”杨阳作重强调道,“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那个店,回不回来由着你!”
杨阳语气傲气,话完电话收了线。
杨阳很少在自己面前耍傲气,江山猜测应该有好事,他回到楼上,准备给张长远讲家里有事等着他回去,然后走人。
江山心里清楚,这么多人堵住周老板,债已经没法收了,讨不回来债人堵在这里还有什么意思,然而许多人就不懂得这个道理。
“周老板,把房产证拿出来!”有人高声吼道。
“签字,周老板,从现在起,房子产权归我所有了!”有人嚷道。
“谁要房子,一百万,交钱房子有就是你的!”有人高声嚷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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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内沸反盈天,吼的吼、嚷的嚷、吵的吵,乱成了一锅粥,江山挤不进去,就算挤进去也就多凑个人而已,完全没有了讨债的实际意义。
江山转身下楼,他要回家去,杨阳说有事,还是事关他的事,听杨阳语气,应该是好事。
有什么好事找着自己,江山想来想去,自己孤单一人在这个城市,只有吃饭、睡觉、讨债的事,没有其他更多的事,要说好事,更是想也想不到那方面去。
江山心里想着杨阳说的好事是什么事,佝着头下楼梯,六楼、五楼、四楼、三楼、二楼、底楼,他走出单远楼洞不到两米。
“啊”惨叫声,江山眼角余光黑影一闪,“嘭”的闷响,他心脏猛的抽搐,头脑一下子反应过来,周老板跳楼了!
江山下意识转过头去,一个人身体俯扑在地上,四肢卷曲,血溅四周,脑浆散漫,皮鞋掉在一旁,脚上套着袜子。
这可不是人,是尸体,是一动不动的尸体,赫然摆在那里。
江山第一时间根据衣服就认出来是周老板的尸体,刚才还是神色沮丧的中年人,瞬间变成了尸体,这可是想也没有想到的事情。
单元门洞距离周老板尸体只有一丈多远,江山站的地方与周老板的尸体处在同一水平线上,江山站在单元门洞前看着周老板的尸体,清晰赫然,触目惊心。
整个小区突然寂静,寂静得仿佛世界都已经消失!
“天啦!”女人尖厉声音剌破寂静,所有人毛骨悚然,世界惊怵无比。
“天啦,你怎么一个人走了!”一个女人的头伸出七楼窗外,嘶叫声惊天动地。
“我也不活了!”女人声音凄惨锐利。
“爸爸!爸爸!爸爸!爸爸!”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哭喊声声。
“儿啦,你走了,我们也活不成了!”两个老人哭叫着翻爬窗子,要从七楼上跳下来。
“你丢下我们不管,我也不管了,我跟你去!”女人也嘶叫着翻窗子。
逼债逼出人命了,人命关天,欠债不欠命,众人回过神,绝大部分人顺着楼梯往楼下跑,意思再也明白不过了,是要跑出是非之地。
欠债还钱,罪不致死,逼得人家跳楼,如果没有违法讨债,他自杀也就罢了,如果违反法讨债,肯定要负法律责任。
大家都说讨债不违法,然而,没有经警察批准私闯民宅算不算违法?在人家家里翻箱倒柜搜房产证算不算违法?把人家稍贵重一点的东西占为己有算不算违法?不许人家离开家算不算违法拘禁?对人家进行恐骇、威吓算不算违法?
如此算下来,违法的行为多着呢!
违法就要负法律责任,讨债人大多奸过猴子怪过狗,见出了人命,一窝蜂跑人。
楼梯原本狭窄,且陡峭,几十个人同时想着逃离现场,一下子涌入楼梯。
楼梯狭窄,疏散不及,前面的人跑不快,后面的人急着跑,你推我搡,有人不慎在拥挤中摔倒在梯阶。
啊!一人摔倒,一声啊来不及叫完,后面的人踩踏着了摔倒人的身体。
有人踩踏着摔倒人也摔倒了,后面不知道前面有人摔倒,一个劲往前面涌,又有人摔倒,踩踏事件发生!
可以想象,几十个人从狭窄楼梯间摔倒的几个人身体踩踏而过,那是什么概念!
只可怜摔倒在楼梯阶上的几个人,被几十个人的腿脚践踏过去后,还没有人知道他们的遭遇如此惨烈。
几十个人跑过去后,摔倒的几个人一个被活活踩踏死,几个人被踩踏伤,造成第二次悲剧发生。
江山见到老板跳楼自杀,知道事情麻烦了,好在他已经下了楼,且留下也无济无事,杨阳找自己有急事,见小区保安来了,赶紧离开是非之地,因此,江山并不知道发生在要梯阶上的惨剧。
小区物业公司听说讨债逼死人,知道事情闹大了,严格说起来,小区物业公司放那么多的人进来违法讨债,他们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物业公司立即报警,并立即组织力量堵住讨债人,并声言,谁要逃跑,谁就是犯罪嫌疑人。
警察几分钟赶赴现场,来现场才发现,不仅有人自杀,楼梯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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