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流言(2/3)
,不为别的,就为金宝着想也行啊,金宝也是金珠的弟弟啊。此外,还有一个颇为后悔的人就是田有贵,早知如此,当年李小莲碰上金柳的时候就该劝李小莲把金柳认下,这样的话不光他的服装厂能做大做强,说不定他的儿子也能跟着这几个姐姐姐夫借点光什么的。
可惜,李小莲这次似乎拿定了主意。谁的话她也不听,什么也不求。
孙小燕知道这个消息又晚了两天,彼时的她正忙着磨她的妈妈答应她把肚子里的孩子做掉。
孙母之不同意做掉倒不是想留下这个孩子,而是这个孩子月份太大了。引产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她怕万一伤到了自己的宝贝女儿。
可问题是孙小燕真心不想要这个孩子,刚一开始留着他是为了跟金珠打官司,想多要点赔偿金少出一点罚没款,现在官司打完了。这孩子留着还有什么用?
她才不想被这个孩子困住留在乡下带小孩,先不说养两个孩子要多少费用她能不能养得起,就是这操心劳力她也做不到。还有,杨大山死了,没人挣钱给她花了,她不能坐吃山空吧?她得为自己后半生考虑吧?
而考虑的结果不外乎是两条出路,嫁人或者是挣钱养老,挣钱倒还好说,打工开店都行。可嫁人就难了,本来她的名声就够不好的。现在杨大山一死,和金珠的这个官司打了好几个月,名声早就传了出去,方圆百里的人谁敢娶她?谁又愿意娶她?
所以思来想去的,孙小燕决定出去打几年工,一方面是挣点钱,另一方面是看能不能在外面找个男人嫁了。
如此一来,她肚子里的孩子就不能留了,谁会要带两个孩子的寡妇?更何况肚子里的那一个居然还是男孩,所以她才会不顾危险想把肚子里的孩子做掉。
可巧这个时候刘丽娟去县里进货听到了这些传闻。回来当一件大事跟孙小燕说了。
刘丽娟的意思是让孙小燕把金玉送回杨家,这样的话金玉也能跟着金珠几个去帝都,有金珠几个这么厉害的哥哥姐姐,还有黎想这么一个大明星姐夫。金玉的日子还能差了?
“金玉我是要留在身边养老的。”孙小燕不傻,她不想要肚子里的孩子是因为有金玉这个女儿打底。
不管怎么说,她有一个自己生的娃,将来万一她老了没人管了,金玉不可能不管她。
这金玉要去帝都了,她老了找谁去?
“小燕啊。你平时不是蛮聪明的,这会怎么就拐不过弯来,这金玉已经四岁多了,能记事了,母女天性是变不了的,到什么时候她也知道你是她的妈,到什么时候她也得管你这个亲妈。”
刘丽娟之所以不遗余力地劝说孙小燕把金玉送走,主要是因为她不希望孙小燕留在家里。她实在是烦透了这个又懒又馋的小姑子,有她在家,公婆伺候她一个都忙不过来,她刘丽娟想带孩子回婆家吃顿饭还得亲自动手。
此外,公婆时不时地打电话给她让她从镇里买点肉和鱼什么的送回家。
非但如此,孙小燕还时不时地拉着孙母上她店里转悠一圈,看中什么就拿什么,倒是也假模假样地问问多少钱,可没等她把钱掏出来,孙母就开口了,说什么当嫂子的给妹妹两件衣服穿还要什么钱,也太见外了。
为此,刘丽娟没少生闲气,有心把铺子开到县城去,偏偏丈夫又出事了,罚了一大笔钱不说人还进去了。
既然躲开这条路走不通,刘丽娟就得换条路,这不,她打起了金玉的主意,金玉要走了,孙小燕再把肚子里的孩子做了,能不能嫁出去不好说,但孙小燕肯定是会离开家再去打工的。
孙小燕听了刘丽娟的分析也动心了,可问题是,金珠摆明了是不会要金玉的,更可恨的是,金珠手里还有她孙小燕的把柄,这事要操作起来就有难度了。
不过孙小燕也不是吃素的,琢磨了两天,总算琢磨出一个法子来。
当然,金珠是不清楚这些的。
彼时的金珠拿着康馨送来的户籍本,看着户籍上的户主是她,后面是金杨三个的名字,金珠傻呵呵地笑了。
“这下我总算是安心了。”
“什么话?难道你以为我们是骗你的?”康馨斜了金珠一眼。
“没,我就是不知什么时候能办好,怕耽误他们的学习,这样吧,晚上我请你吃饭,为表诚意,我亲自下厨。”金珠上前主动搂住了康馨。
她着实是想好好感谢一下康馨,此外还想跟康馨谈谈学校的事情,所以这顿饭肯定是要吃的。
“还有一个人是不是也该一起叫上?”
“还有谁?”金珠笑着打起了哑谜,她当然清楚康馨说的是谁。
“我哥才是这件事的大功臣,你怎么把他落下了?”康馨半真半假地问道。
“我没忘了他啊,阿想说了会代表我去感谢你哥。”
从上善回来,黎想就说了要去谢谢康总,金珠自然不会反对,反正他早就宣称是金珠的未婚夫,康总又是个外男,未婚夫出面处理这些事情再合理不过了。
“算了,这是他们男人之间的事情,我还是少操点心好。我接受你的邀请,不过先声明,我是没有礼物送的。”康馨也想去看看金珠和黎想的家。
上次她去的时候他们还没有搬家,里面没有一点生活气息,现在肯定不一样了,康馨有些好奇这两人的同、居生活是什么样子呢。
“那些花花草草都不知值多少钱呢,你还跟我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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