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大白天下(1/2)
“等我睡一觉醒来时,才发现上当了,车里有好多人,紧紧盯着我,我稍微有些动作,他们就立刻把我控制住,不让乱动。”
“当晚,我就被他们连夜带到了外地,是哪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当晚我跟几个彪形大汉住在一个潮湿燥热的屋子。”
“我胆战心惊的几乎睁着眼到天亮,门被踹开了,我被蒙上黑布,又是一阵颠簸,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他们每到一个地方就跟我家人联系,要钱,说不给钱就别想再见到我。”
“他们成功收到钱时,会赏我点水和发霉的面包,然后迅速转移,以免我的家人报警。”
“但也有收不到钱的时候,就会打我,拳打脚踢,我这条腿就被他们这么活生生的踢断了。”黑影说到这儿,自嘲一笑:“哈哈,我这个样子,别说腿了,你连我有没有头都看不出来吧。”
“吴方不知从哪弄来的手铐,怕我逃跑直接把我锁在铁床柱子上,后来有一天,他们抬回一个铁笼,我当时心底就一阵阵发寒。”
“果然,如我心底所料,他们真的把我关在笼子里,像逗狗一样扔骨头,扔菜叶,在我五天没吃饭的时候,就算这样,也顾不得了,狼吞虎咽的连我自己都鄙视我自己。”
“我不知道究竟过了多少天,就在我沉底的前一天,我还以为自己就快自由了,因为家里人,朋友们把我欠下的八百万,筹到了六百多万。”
“可……”黑影声音也不知是气的还是怎样,声音颤抖的说:“他们把我抬到这里,说说笑笑的研究这钱怎么分,后来吵了起来,接下来就拿我泄愤,直接将我扔进了这口井里!”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放尼玛!都是你这个熊货,害我们哥几个这些天没睡过一次好觉,就你这样不自量力的,厂子不破产都叫奇迹。”
“玉簪!玉簪!听得见吗!”天净的喊声拽回了黑影的回忆,也让玉簪喜出望外。
“我在这!这有个……呜呜!”玉簪刚说两句,突然周边的水都涌了过来,急忙捂住鼻子,手足无措的乱蹬。
轻柔的浮力,将玉簪直接托出井外,浑身湿淋淋不说还一股怪味。
“师傅,这底下有人,不对,是有鬼,也不对。”玉簪话都不会说了,急得直跳脚。
“别急,你看后面。”天净轻柔拍着玉簪,轻声说。
后面?
玉簪回头,差点倒下,这一排警察是什么时候来的?
井很窄,铁笼又因为常年浸水,上了绣。
打捞过程中,若没有天净暗自帮忙,估计不是史上最难打捞,而是史上最长时间打捞了。
……
场面恶心,残忍至极,所以玉簪被天净强行带走了。
后来经过调查,才知道这井底的人叫章力。犯罪嫌疑人有五人之多。
先是把章力用铁笼关押,后来又进行多殴打,非法囚禁章力80余天,并转移了不下数十次,几乎把h市的周边城镇走遍了,东城的潘王村,西城的民丽村,周水县的田牛村等地。
把这起案件的主谋吴方带走后,据吴方交代,在04年6月15日把章力带走后,他就把人交给了王某。
王某将被害人章力带离h市中心,后又指使张某,金某去索取债务。
80余天内,张某,金某分别向章力的亲友索得人民币620万元。
同年8月26日晚,章力被吴方,王某,金某,张某等人的配合下,将被害人章力关入铁笼,并运往这了无人烟的山上,本想直接推进河里,不巧,刚好看到这口废井。
次日凌晨,将关有被害人章力的铁笼抬至井口上,推了进去。
事情基本脉络明了,很快,h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方等人故意杀人、非法拘禁一案进行公开审判。
主犯吴方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判决在人心之中,是理所应该的,并没引起多大的波澜。
这起重大命案,经三次开庭审理后,h市中院坚守命案证据底线,要求重启被害人尸体搜寻工作。
经各方努力,于07年6月18日成功起获被害人尸体及铁笼,锁定了本案犯罪事实的关键客观性证据。
也让那些心存侥幸心理的吴方,王某,金某,张某等人休想逃脱法律制裁!
“我不服!我不应该死刑!我承认自己非法拘禁了章力,但我没杀他!”吴方大声反抗。
玉簪等人看到后气的眼冒金星,要不是因为他们所出的证据,例如灵魂影像,不能公开播放,否则一定让这个还敢狡辩的罪人,哑口无言!乖乖上刑场!
好在h市中院坚守真相,认为本案被告人吴方,张某张明全、金某金越杀人犯罪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
被告人吴方在本案中所起作用最大且系累犯,归案后拒不认罪,主观恶性极深,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坚决不变!
而被告人张某张明全、金某金越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
这一判决,让受害者家属十分抵触,但法不容情。
第四次庭审中,被告人吴方仍咬紧牙关,矢口否认将受害人章力推入井中,哪怕经过一系列证据链印证后,依旧否认。
h市中院宣读的判决书中,对案件的第一被告人、主犯吴方用了“系杀人犯罪的起意、决策者及纠集、实施者”。
此案的被害人章力遇害前被关在一个狭小的铁笼中,连人带笼被推下井底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