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应小小姐(1/2)
“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们的损失,警局都会承担的。”
警察留下这句话就走了。
年华直觉不对劲,警察叔叔肯定有所隐瞒。
“年华,可能真不是林健呢?”就连李茜,也动摇了。人警察都说了,是社会治安的问题,要是不相信,那就是怀疑警察,给她十个的胆子她也不敢怀疑人民警察!
把事情完全推到了五个肇事者的身上而不提谁指使肇事者,年华不相信民警的话。这里面面绝对有猫腻。
难道是林健还有什么大来头不成??
她怎么可能放了那个幕后主使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话是不假,要是他们这回不追究,那么下回呢?下下回呢?养足了对方的气焰,情况反而更加不利!
这家店倾注了李茜太多的心血,光是装修就着实费了大家的一番心意。赔偿什么的,一点儿都不重要,被践踏的梦想,多少钱也无法填补……
“李阿姨,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会有办法的,市里也不止一家警察局,我们可以去别的地方试试。”
“晚点再说,你中午还要上学,这事交给我就可以了。”
李茜也是不甘心,虽然不敢怀疑警察,但认为事有蹊跷。
决定送年华回家,刚走了几步————
“姐姐。”
前方走廊传来一道甜甜的脆脆的显然是小女孩的声音,应宁正欢快地朝这边跑来。
“宁宁!”
年华吃惊地看着她,蹲下身连忙接住她圆乎乎的身体。
小丫头一个劲蹭大腿,“年姐姐,年姐姐都不来看宁宁。”
这丫头已经从爸爸嘴里知道漂亮姐姐的名字了。
年华讶异她亲昵的语气,真没想到应宁对她的印象这般深刻。
李茜在一边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丫头,不明所以。
年华抬头,果然看见应天市长正往这边走来,“这么巧,我正好带宁宁来看病,年华你怎么在这里?”
“哈哈。这事说来话长啊。市长叔叔。”
年华的眼里闪过一道狡黠的光芒,微微笑道。
“这丫头,还会卖关子了。”
“市长?”李茜惊呼出声,眼前这个笑着和气的男人就是经常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个不苟言笑的严厉的市长?
百年难得一见的市长!
年华帮着向应天介绍,“这位是李阿姨。”
“市、市长好。”李茜又拘谨起来,她们这种小市民,见到大人物都不自然。
“原来是年华的阿姨啊,李女士好。”市长向她伸出一只手。
李茜紧张地回握过去。
年华在一旁和小应宁玩耍,这孩子怎么看怎么可爱。
小应宁今天穿着一套粉色的公主裙,眼睛大而亮,头发上的蝴蝶结用粉色丝带扎着,圆圆的红润的脸蛋,看着超级卡哇伊,让人止不住上前捏几把。
宁宁拉着年华的一只手,又挥舞着自己的一双小手。
“姐姐!”
下一秒,一道冷冷的声音传过来,蓝轩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也跑到年华身边来。
见到蓝轩,小应宁急忙向年华表达自己的喜爱之情:“年姐姐,弟弟好可爱,弟弟的眼睛是绿色的。”
年华拉了拉她的手,“不是弟弟,是哥哥。”
蓝轩不善地瞪着小应宁,猛地冲上去,一下子挥掉应宁的小手,“她才不是你的姐姐!她是我姐姐!”
这小女孩好讨厌,姐姐是他一个人的!
年华吓了一跳,没想到蓝轩会这么突然。
小应宁今年四岁,被他这么一推,差点摔在地上,好在应市长眼疾手快扶了女儿。
宁宁扁着嘴,委屈地两眼泪汪汪。
年华想去安慰下,蓝轩紧紧拉着她的手,也跟着哭起来,“姐姐不要走,姐姐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年华愣了一下,低下头帮他擦眼泪,原本的怒气立马消散了,心疼说:“姐姐怎么会不喜欢你?姐姐喜欢你,也喜欢宁宁,宁宁比你小,是你妹妹,小轩不能欺负妹妹呀。”
李茜也过来哄着:“对啊,小轩是哥哥了,要保护妹妹。”
“可是……”蓝轩抬手擦眼泪。他就是不喜欢宁宁,不喜欢抢走姐姐注意力的人。
应市长哄好女儿后,哭笑不得:“年华你的魅力真大,这是争宠呢。”
李茜怕市长生气,解释道:“市长您别介意,小轩这孩子,就是脾气冲了点。”
“不过是孩子间的玩闹。”市长挥挥手:“这位小朋友长得真不赖,将来肯定和年华一样,都是招蜂引蝶的料。”
变相地夸了年华和蓝轩,李茜听着高兴,不敢居风,“宁宁小姐将来也是招蜂引蝶的料。”
年华:“……”
招蜂引蝶难道不是贬义词么?别告诉她市长语文不过关也犯浑呐?
咱能不以貌取人么?咱是个有内涵的人啊!
“小轩,跟宁妹妹问声好,听姐姐的话。”
蓝轩已经不哭了,看了一眼那厢眼泪汪汪的应宁,再看看年华含笑的眼,走过去,也惯是会察言观色,对着应天就是一句礼貌话:“市长叔叔好。”
又对应宁扯了个笑脸:“宁宁、妹妹。”
宁宁笑开了花,欢喜说:“绿色哥哥,绿色哥哥……”
一手抓着蓝轩的衣服,就是不让走。
蓝轩看到年华在那边,不敢生气,暗暗恼,哼,要不是因为姐姐,才不这个胖小妹一起玩。
李茜看着他们俩,忽然有一种这俩孩子很搭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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