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2、鬼杀人,人杀鬼(1/3)
13楼一直没人住啊,可能是新搬来的吧。
很快,电梯停在12层,我出电梯,装作不经意地回头看了她一眼,那美女也在看我,一双眼睛毫无生气,跟尼玛死人似得!虽然长得很漂亮,可是,别让我晚上遇到她!我会犯罪的!不是干她,是干掉她!
打开自己房间的门,又回头看了一眼,确认那个诡异的女人没有跟出来后,我才进了家门。洗手间就在右手边,那双破丝袜还搭在水池边缘,我从口袋里掏出红衣女给我的那双丝袜,比较了一下,别说,还真是同款,连上面的暗色花纹都一样,而且,破的这双,上面还有标签!
爱慕针织用品超市,浪莎连裤袜,¥13.00.
爱慕针织用品超市?好像在上班途中见过这个店,应该就在我家附近!刚要开手机搜一下地图,忽听见头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很杂乱,像是很多人在上面。
怎么回事?楼上三户人家,一直都没人住(晚上回家,从未见13楼亮过灯),是不是刚才电梯里遇到那个美女,家里出什么事儿了?
听这脚步声,可能是搬家,我好奇心起,准备上去看看,正好借此机会跟那美女认识一下,认识了,以后再见面,就不会再害怕了,如果她是单身的话,孤男寡女,楼上楼下住着,兴许还能有些故事发生呢!
我把两条丝袜放在水池边,穿着拖鞋出房间,电梯还在13楼,我走楼梯上去,推开安全通道的门,发现13楼走廊里站着好多人,有警察,有穿白大褂的医生,还有跟我一样穿拖鞋的居民。
这也不像是搬家啊?
“怎么了?”我问一个秃头阿伯,他住8楼,晨练时候经常遇到他。
“哎,可惜的了,这么漂亮一姑娘,有啥子事情想不开撒!”阿伯摇了摇头,惋惜地说。
想不开?难道----
我赶紧分开人群,进了房间,只见那个穿白色连衣裙的美女,躺在一张担架上,一位医生正要给她盖白布!
死了?刚才还在电梯里呢,这么快就死了?!
“哎哎,同志,别靠太近!”一名警察拦住了我,“你认识她?”
我怆然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到底认识不认识?”警察抓住了我的肩膀。
“不认识,我住楼下,只是跟她见过面。”我实话实说。
“楼下?”警察眉头微皱,“你昨晚十二点在家么?”
“在啊,”我说,“啥意思?”
“有没有上过楼?”警察又问。
我摇头,那时候我正做梦爽着呢!
警察跟另一个警察耳语了两句,突然抓住我的手腕,我感觉一阵冰冷,低头看,一双明亮的手铐戴在了我手上!
“哎?干什么?”我挣扎了一下,可越挣扎越紧!
“怀疑你与这起凶杀案有关,跟我们走一趟吧!”
“等会!什么凶杀案?她不是自杀嘛!”我一把甩开警察,不能这么平白无故诬赖好人啊!
“我们已经调取了电梯里的监控录像,昨晚十二点,一身材与你相仿的男性青年从12楼上了13楼,所以,你有重大作案嫌疑!”铐我的警察虎着脸说完,另外两个警察冲上来,一边一个,反剪我的肩膀,压弯了我的腰。
“等会!你说什么?昨晚?她不是刚刚才死的么?”我做最后辩解,妄图洗脱清白。
“死亡时间,昨晚十二点到一点之间,”女尸旁边一个戴口罩的男人(应该是尸检官),冷冷地盯着我说,“死亡原因,被人溺死于浴缸中,死者身上,有遭受过性侵的痕迹,换言之,凶手是先奸后杀!”
“我没强间她!你们,你们肯定抓错人了!”我被压得死死的,都快喘不上气来了!
等等,死亡时间是半夜?那刚才,我在电梯里遇到的是谁!
先奸后杀?我突然想起来了,昨晚在梦里,我跟那女鬼爽完,一起在浴缸里洗鸳鸯浴来着!监控里又有我的身影,难道……那都是真实发生的,是我进了她的家门,与她发生关系,然后,又在浴缸中溺死了她?!
我上初中的时候,确实有过梦游的前科,当时也是在半夜,我摸进宋佳的房间,举着一只花瓶站在她床头,幸亏爸妈发现的及时,我爸一嘴巴把我给扇醒了。
梦游症再度复发,而且,这次真的杀了人?!
“李队长,我请求搜查犯罪嫌疑人的家。”侧着脸,我看见一个清秀女警,对一领导模样的中年警察说。中年警察点头,押着我的警察伸手进我口袋,掏出钥匙和手机,交给女警,妈蛋的,手法比贼都专业!
“带走!”
我被押下楼,押进一带铁栏杆的警用面包车,拉到派出所,关进小黑屋。
咣当!铁门关闭的声音很大!
我工作的事务所,是一家侦探事务所,大学期间攻读的是法律学位,所以我并没太过慌张,坐在地上,冷静思考。现在的问题,要比闹鬼更严重,涉案,刑事案件,强间加故意杀人,一旦罪名落实,死刑肯定是逃不脱的。
但是,如果是梦游杀人的话,我并不需要负法律责任!我把昨晚所有细节回忆个遍,开始博弈案情,寻找对我有利的因素。
梦游杀人虽然不犯法,但是判定梦游本身,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关于梦游杀人被判无罪,世界刑法史上的案例少之又少,我又不是经常梦游,也没有病历证明,想靠这个翻案,很难。
还得从案件本身入手。
据我所知,即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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