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修路(1/2)
.(庆祝上三江,提前更新一章~~)
按照国际惯例,抓到的偷渡者,应该遣返回所属国,但因为大陆现在正在进行文化大革命,政府职能机关近乎瘫痪,所以当时的港英政府就决定,先把这批偷渡者送到大屿岛去修路。
这些,可都是不要钱的苦力啊。
大屿岛位处新界西南,是香港最大的岛屿,多山多水多丛林,在七十年代的时候,有很多地方还没有开发,最是荒僻,对于香港人来说,当时的大屿岛,就如城镇的边郊乡下。
被抓到的偷渡者,每五百人分为一区,采用偷渡者管理偷渡者的方式,每区再选出五个大队长,每个大队长管理一百人,每日都有工作定量,不完成该大队的任务,所有的人都不允许吃饭。
陆野是其中的一名大队长,刘大山、刘宾叔侄都跟陆野一队,陆野任命他们为小队长,监视别人,而自己不用干太多活的那种,何卫东没有分在这个区,那小子被分到四区去了。
整个工作场面,延展数十里,看上去就象是一条喧闹的长龙。
工作场地的周围,都是开阔地,在每个置高点处,有荷枪实弹的军警远远的盯视着,对于侦察兵出身的陆野来说,逃跑的机会还是有不少,而且他的枪和****都随身携带,没有被搜出,就是硬拼,他也有把握杀出一条血路。
但陆野并不打算就这样逃跑,在这五百多个偷渡者中,着实有几个身强力壮让陆野看得颇为顺眼的汉子,陆野想把他们收为己用,这可是以后在香港闯天下的本钱。
其中有三个人,是退伍兵出身,北方人,高大健壮,一举一动都流露出军人特有的气质,当陆野在他们面前表演了一手徒手碎石,并把自己服役时的部队番号告诉他们时,这三个人立刻对陆野言听计从。
当时的大陆人,思想都比较单纯,特别是退伍兵,毕竟在部队受到多年的政治教育,虽然因为种种原因,偷渡来香港,但骨子里,仍然把自己当做军人。
侦察连的兵,一贯都是全军公认的精英份子,而陆野所服役的侦察连,更是威名远扬、战功累累的部队,大陆出身的军人,最看重的就是出身、资历和军功,陆野曾获得的半身移动靶射击,和近身格斗第一名的荣誉,是没有人能够比拟的。
还有七个人是黑道份子,陆野挑选出来的黑道份子,并不是那种随随便便是个人就行,他找得都是一些气势凶悍、目光如狼的家伙,最好曾经杀过人,见过血腥、敢于玩命的那种。
黑道上的人物承认的是强权,弱肉强食,陆野在这个时候,也没有功夫给这些人做思想教育工作,服不服?!不服就揍。
那些负责监视的军警,把监督任务视为度假,个个都很轻松,他们并不理采偷渡者之间的打斗,只要能把每天的工作定量完成,就算打死人,也跟他们没有关系,在他们眼中,这些从大陆来的偷渡者,就是干活的牲畜,死光了再去贫民窿抓,有的是。
何况,陆野还有队长的身份做掩护,不过这七个黑道人中,有几个曾经听说过陆野的大名,并且在很早以前,就把陆野视为自己终生仰望的偶像,这对陆野的收服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当年红卫兵大串联,走遍了祖国山山水水,陆野京都疯龙的名头,也着实是不少黑道人物口中的传说。
最主要的是,这些偷渡者,现在都身处在社会的最低层,如同囚犯,甚至还被本地市民看不起,就算再软弱认命的人,也渴望能够改变现状,过上好日子,但同时,他们又很迷茫,失去了方向,看不见未来,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能做什么。
陆野的名声,表现出来的能力,和适时的挺身站出,给众人的感觉,就象是在茫茫黑暗中,忽然看见一个高举火把的领路人。
“陆哥,这有一个外号叫老帮子的家伙,也想要入伙。”
在喝水的时候,刘大山挤到陆野身边对他说,他旁边,跟着一个干瘦的汉子,鼻子上,架着瓶底般厚的黑边眼镜,那张脸,猛一眼瞅去,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大岁数,上面布满沟壑,你说他六十都有人信,一双眼睛流露出的神情,就如待宰的鸡一样,传达出莫名的忧伤。
这个人,浑身上下都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多年以后,陆野才明白,那就是写的所谓艺术家的气质。
“你?你要加入我们?你凭什么加入我们?”
陆野淡淡的道,其实在心中,他已经把这个人给否了,干瘦的体格,和一眼就能看穿的软弱,跟陆野选人的标准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似乎早就猜到了,自己会受到这样的质疑,老帮子没有说话,他用手推了推眼镜,便从衣兜中拿出一个午饭时吃剩的萝卜,当着陆野的面,掰成两半,然后他一手固定、转动,另一只手如蝴蝶般翻飞起来。
他的指甲盖仿佛是刀锋,萝卜的细屑,碎玉一样从手中撒落,老帮子脸上的神情,露出说不出来的热爱和专注,不到一分钟,老帮子的手停了下来,他把那半块萝卜递给陆野,萝卜的截面上,霍然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刻章,惟妙惟肖,凹凸有质。
“我的这一双手,是这世上最灵巧的一双手,是三十多年心血的凝注,可是如果继续这样修路、砸石子,我的这双手就毁了,我这一辈子也就再无指望,所以,我请求加入你们,我愿意把我的这双手献给你。”
老帮子用诗一样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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