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自作孽,不可活!(2/2)
…他们比草原上的恶狼更凶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就是这个道理。
“李壮士,李壮士?”张锋喊了几声,李义还未从意淫中清醒。
丽儿厌恶的转身离去,李义看着美人儿扭着小屁股离开的背影,连鼻血也开始涌出加入和口水竞争的行列。
“李壮士!”张锋忍无可忍的大吼一声,直欲整个室里摇摇欲坠,李义这才清醒过来。
抹了抹脸上热乎乎的液体,心里也下了决心。
“请大人恕李某失态之罪!李某有一事相求,如大人答应,李某愿以一机密事相告,并为大人粉身碎骨,再所不辞!”
张锋一脸的笑意盎然,让李义没现半点不妥之处:“壮士请讲!”
李义狠狠咽了一口唾沫:“李某斗胆,请大人将此女赐于小人为妻,李某必为大人效死生之力!”
其余众人都是知道张锋的脾气的,闻言都摇了摇头,自己找死,这就没办法了。
可李义不知道啊,凭他的意识,这成大事的人,别说是区区的一个女人,就算是金山银山,也会眼都不眨一下的点头答应。
可张锋不是一个成大事的人,他有些东西,看得跟自己生命一样重。
他从来没有不把女人当人过,至于他觉得是自己的女人,哪怕当今皇帝要,他也会一样拼的玉石俱焚。
“哦,李壮士,你可知此女是谁?”张锋脸上笑得还是那么平和,那么人畜无害。
王越等人深知,张锋已经动杀机了。
只要不在这府里动手就好,这里随便一样东西,都好贵哦,特别是这西域手工缝制的地毯,几万金买的耶。
“小人不知。”李义已经不自称罪人了,他认为张锋肯定会同意自己的这个要求,自己也就当然的算是张锋的人了。
“此女姓曹,乃先永昌太守曹鸾之女也。曹鸾此人壮士可识否?”
李义摇了摇头,他又不识字,更不知曹鸾?
更别说什么党锢之祸,如果换一种通俗的说话,几年前朝庭杀了一大批官员,他也许会点头。
“曹大人为忠义之士,为了被朝庭中宦官为祸的被冤屈的大臣上书请命求情,结果身死被杀。”
李义一知半解的点点头,其他人也不明白为什么张锋会这么耐着性子,为了一个将死之人讲这么多。
丽儿没走远,就在屏风后偷听
。听到张锋谈到她父亲,想起以前的那些惨事,不由得悲从中来,一股热泪潺然而下。
“忠臣之女,我怕随便找个尚书之子嫁出去都委屈了她。”
张锋顿了顿,满脸亲切的笑意突然化做满天寒霜:“你是什么东西?一个黄巾贼,一个害民的垃圾,什么玩意?敢要我的心肝宝贝?你是不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还真是的,李义就勉强会写个“白”字,饶字笔划太多,怎么也记不住。
这白字,还估计是白痴的白……
张锋走下座位,一步一步,带着漫天的杀意,手指着白饶的鼻子,大声喝斥道!
“还有,虽然现在她只是我的侍女,但是只要她愿意……就是我的女人!我的女人你也敢打主意!”
“哈哈哈,我张锋目前为止遇到最不自量力的家伙,恐怕就是阁下——白饶白渠帅了!”
李义横身抖,双腿打摆子似的晃个不停,什么美女,想都别想了。
眼前这让自己气都喘不顺的少年一身的寒气,那是石头都能感觉到的。
“大人,大……人,恕小人不知之罪啊……”白饶连牙齿都不听使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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