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依 赖 (下)(1/3)
—— 当下心中一凛,悻悻开口:“苏哲平,你带我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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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滨城玉兰轩时,和苏哲平便只有一墙之隔。惯有的秉性谈吐,熟念的轻狂不羁,令人份外怀念。权衡再三,还是避而不见,唯恐再听他唤一声笨猫,便会心生不舍。
亦如眼下的踟蹰,氤氲莞尔中惬意观望,看轻尘在侧光中流转飞舞,兀觉金玉从未有过今日一般出尘脱俗。譬如轻点折扇,随性而立,凤眸含笑种种。
掌柜眼中掠过一丝惊愕,恍然想起他来:“咦,可是苏少侠?簪子修好了,两年也不见您来,便一直存放着。”
苏哲平低头浅笑,彬彬有礼道:“实在对不住,今日特意前来取回,多有劳烦。”
“苏少侠哪里的话,碧云坊百年声誉,客人的物品都是有记录保存好的。”掌柜翻出账目,利索寻到位置,开锁拿出一枚锦盒递于苏哲平。苏哲平缓缓接过,打开锦盒时手中却是微颤。
顾夕暖尽收眼底。
掌柜热心,继续言道:“当时玉簪上的雕花略有瑕疵,细琢之后比从前更精致了几分。只是今日不见那位姑娘与苏少侠同行,否则若能带上一试,定是喜欢的。”
苏哲平亦是赔笑,半晌才开口,声音略有低沉:“唔,可惜她过世两年了……”
掌柜微滞,方知说错了话,正欲补救便见他眼底莹莹碎芒,好似舒然一笑:“果真比从前精致了许多,我看甚好。却不知笨猫那么笨,能不能辨出其中差别。”掌柜微鄂,便不再接话。
言谈举止间,款款道来。所谓的哀而不伤反倒更难释怀,想来便是如此。
顾夕暖鼻尖微酸,心中却是蓦然一动,似要忍不住上前损他一顿,凭什么他认得的,她就该辨不出其中差别。
苏哲平收好玉簪,敛眸轻叹间翩然出尘。直至此时,方才有了一丝氤氲落寞,自言自语道:“东西取到了才敢去看你,否则又该怨我缺心眼儿了。”
这种伤怀氛围中,顾夕暖顿生出一丝好气好笑,实在无奈得很。而这种无奈似是由来已久,若要追溯,便要从苏大侠绑架她飞檐走壁后,她很给面子得吐了他一身开始。
“你该不是只病猫吧?”某人呈惊异状、嫌弃状、远离状,捏着鼻子抖抖外袍,鬼哭狼嚎道:“你脏死了!!” 顾夕暖厌恶得剜他一眼,“那你离我远些啊,我还没吐完呢!”
苏哲平一愣,果真退避三舍,还挥开折扇半掩住脸。顾夕暖很是无语。
横穿银山,是通往富阳的捷径,苏哲平拎了她便是走的此路。银山是南顺中部一大山脉,其中人烟稀少,村中散落的居民多以打猎为生。彼时夕阳西下,山中有狼嚎声此起彼伏响起。
顾夕暖一个哆嗦,跳到他身后躲藏。
苏哲平笑不可抑:“嘿嘿,笨猫,你也有害怕的时候?”顾夕暖斜睨一眼,懒得搭理。
见她先前还伶牙俐齿,此刻却是语塞,苏哲平明眸青睐中说不出的幸灾乐祸。啧啧两声之后,又觉何处不对。眉间一蹙,便是郑重其事问道:“难不成我苏某人还比不过几头野狼豹子?”
要不为何她怕狼不怕他?某大侠如是想。
顾夕暖对他的智商果真倍感无力:“苏大侠!你的嗜好还真是特别得很,喜欢拿自己和禽/兽做对比……”话到此处,便是戛然而止,所幸含笑侧目望他,也不点破。
待到反应过来,苏哲平脸骤然一绿,嘴角不规则抽搐几许。
若说比得过,他苏哲平便是胜过禽/兽;若说半斤半两,他苏哲平便是有如禽/兽;说若比不过,他苏哲平便是禽/兽不如。
顾夕暖凉薄一笑,看他脸上表情变化精彩绝伦。
片刻之后,凑上前来,用折扇指着她:“若不想在这荒山野岭过夜,被野狼吃掉,就乖乖闭嘴老老实实跟着,否则别管我不客气。”
顾夕暖微怔,继而扑哧一笑,“苏大侠,这台词的版本好像不对呀。这种话不该出自大侠口中,倒像是反派地痞流氓的言行。苏大侠若是想要应景些,需得再呲牙咧嘴几分,顺便取条黑布将一只眼遮住,再煞有气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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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容易在荒山野岭找到一户人家,热情的主人看到二人如此狼狈(全是被某人吐的),便执意留他们吃顿便饭留下过夜。苏哲平欣然答应,顾夕暖也觉得比露宿山头的好。
简单洗澡过后,两人都换了身干净衣服出来。大叔乐呵呵地给苏哲平斟酒,“农家的粗茶淡饭,唯有两口烧酒,两位不要嫌弃才是。”
“哪里会。荒野山村的,求之不得(作者笔名出来了有木有!),多谢主人家收留。”他这会子倒是人模人样的,顾夕暖暗自腹诽。有人正襟危坐,即便一身粗布麻衣,不掩武林世家气质。
农家喝酒都是大碗,苏哲平倒也入乡随俗。
“你们两兄妹只管在这里住下,什么时候歇息好了再上路。”大婶没有子女,那是万分稀罕顾夕暖的。
“谢谢大叔大婶,给你们添麻烦了。”顾夕暖居然很识大体。苏哲平睨她一眼,笨猫是哪根筋抽了?如此配合,不哭不闹,竟然没有一星半点被挟持的感觉。
顾夕暖大方回眸一笑,她倒真不担心被他绑架的事情。
苏哲平不过是个轻狂不羁的臭小子,仗着自己武功了不起就喜欢惹是生非。看到容连旭的牌子之后,还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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