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8章 权宜之计(1/2)
先从责任赔偿角度分析,人是在私挖滥采过程中致死的,要按说这钱应该由矿主承担,而不是县政府。可如今,矿主一死一逃,找不到冤大头,自然把责任转嫁到县政府头上来了。毕竟县政府作为一级政府,人命关天的案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这钱到底该不该县政府出呢?
再从事故角度分析,发生这么大的责任事故,国土、安监、公安没有一家单位站出来主动承担责任,而是隔江观火,生怕与自己沾上一点关系。而丁庆祥这边的态度出奇的平静,并没有表现出政府应该做的表象,这种反常举态确实耐人寻味。
再从委府两边的角度分析,吴江凯直接跳过丁庆祥插手干预,并派公安局副局长万强对责任人秘密逮捕,从这点出发,丁庆祥心里极度不平衡。如今,丁庆祥把皮球踢给自己,出于两方面考虑:第一,是在施压,既然你接手了,到要看看你如何处置;第二,是在试探,试探吴江凯的下一步举动。
可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块烫手的山芋,丁庆祥巴不得踢给吴江凯了。可反过来说,如果吴江凯决心从这一事件撕开口子,那对丁庆祥将构成很大的威胁。
吴江凯早上给何国庆的答复是:国土局作为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力,管理不严等漏洞,在事故责任人未抓捕归案时,先由国土局垫资。
国土局的钱也是财政拨款,也是在花政府的钱,但意义却非同寻常。万一将来追查起来,县委政府最多也就是领导责任,而国土局则是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另外,吴江凯还有更深层次的想法。
回到办公室,吴江凯显然比以前轻松了许多。一是得到老领导的挂念和大力支持,无疑打了一剂强心剂,给自己接下来开展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另外,李昌奎如果真如蒋维升所说提拔成市委书记的话,则又给自己增加了筹码。后盾有了,导火索有了,接下来,就要看自己怎么干了。
吴江凯经过再三分析,反复思考,决定一反常态,先从公安局局长陆昊放开刀。
要拿下陆昊放要有三个先决条件,首先要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这一点吴江凯已经在实施,过两天李昌奎到东泉来调研,通过理论学习造势,做好铺垫;再次就是得到市公安局的协助。公安系统比较特殊,虽然公安局长是由县人大任命,但也要征求上级系统的意见,这一点很重要;第三,陆昊放作为市人大代表,如果对其进行控制,还需得到市人大的同意。要按说这些事情李昌奎一人就可以解决,实质不然。毕竟李昌奎还是一个市长,上面还有市委书记了。
前两条倒也不难解决,最要命的就是第三条。陆昊放是市人大主任周伯年的小舅子,正是有这层关系,才把丁庆祥与陆昊放紧紧地捆绑到了一起。
市人大主任这个职位,说重要也重要,说不重要也不重要。恰恰相反的是,周伯年能耐之大,让市委书记都让他三分。当初,周伯年在市委书记办公室摆着桌子让丁庆祥出任东泉县县委书记,市委书记做了退步,允诺了这一职位。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没想到邱志国硬生生地插进来一脚,把自己的门生下放到东泉县。就因为此,周伯年与李昌奎的关系比较紧张。
如果不把对方至于死地,那么将来自己死得更惨。正因为陆昊放有这层关系,吴江凯迟迟下不了决心。要按说,可以先从国土局局长谢天恩或安监局局长孙恒昶开刀,为何偏偏要啃这块硬骨头呢?
如果把谢天恩和孙恒昶比作表的话,那么陆昊放就是里。收拾谢天恩和孙恒昶很容易,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可打击私挖滥采,最重要的力量还是落到公安局上。手里空有权,而没有兵,这项任务基本不可能完成。因此,吴江凯无论如何先把陆昊放拿下。
假设前面的条件都解决了,那么接下来就是调查。陆昊放这些年犯下的罪行,拿出那一条都够坐牢的,然而,证据呢?
陆昊放此人十分狡猾,涉及经济来往从来不签字,都由政委代签;涉及有关手续程序的,则由副局长蔡康宇代签,看似放权,实质都必须经过他同意。另外,他驾驶着一辆豪华越野车,据查证,此车的户主是一位个体户,根本不在公安局挂靠着。还有,给黑势力充当保护伞,收受贿赂等等,这种最难取证,所以从工作上找漏洞,相当困难。
生活上,据说十分检点。每周按时回家,且他老婆还经常过来看他,貌似没有任何破绽。
“再难也要干。”吴江凯在随身带的笔记本上把陆昊放的名字画了一个圈,落笔后又重重地戳了一点。
吴江凯的这个笔记本随身携带,任何人都不可能接触到它。据说有一次忘记带了,张立伟提议去给他拿,但他还是委婉地拒接了,自己又爬上楼,装到口袋里才算安心。
至于上面记着些什么,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把陆昊放的事放下,吴江凯看了看表,时间还早,就又开始琢磨理论小组学习的事了。
县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学习属于常态化的形式,根据《东泉县理论学习小组规章制度》,学习任务每个月进行一次,实质上形同虚设,每半年才组织一次。学习的内容无非是关于党的理论,重要的政治决策,上级的重大部署以及中心工作等等,学习也是走马观花,瞌睡的,聊天的,品茶抽烟的,不知道的人以为在开茶话会。
作为理论学习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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