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勇闯布朗士(1/2)
曼哈顿。
稍微逛了一下时代广场,在一个“世界闻名”的餐厅里,享用了一顿“世界顶级”的豪华晚餐后,余真觉得自己的思路应该要略作改变。
在米国开店太麻烦了。
什么执照、税务方面都是其次,最麻烦的是,这个地方太危险,那种面积很小的零售店,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瘾君子的骚扰。
而对这种“小打小闹”的事件,就算警方能及时处理,但奈何根本就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如果有人存心捣乱,只需要随便雇点小混混瘾君子之类,他的小店铺就永远别想安宁。
别说做生意了,最怕存活下去都难。
唯一的解决办法,便是每个小店雇佣几个得力的保镖,配几把全自动武器,有人敢捣乱就突突突。
但说真的,他是来做生意的,不是来颠覆米国的。
所以这种“枪口舔食”的经营方式,最好还是不用。
最后经过大家的探讨,一致同意采用走高端路线的方式。
米国人用华夏的廉价商品,早就已经成为习惯了,很多人只知道某些东西是华夏制造,至于是华夏哪里制造的、什么公司制造的,没有人知道。
所以走高端路线,有利于打造品牌效应。
二来集中销售,运输、安保等环节也不容易出现纰漏。
再说米国人的空余时间非常充裕,所以有大把的时间去逛商场。
第一个店的位置,他决定就在时代广场。
至于怎么才能弄到经营场所,这个自然就让威利自己去考虑了,毕竟他才是白云村的海外经销总负责人。
不过这需要一些时间。
所以余真在定下了大致方向后,便租了一层酒店,准备趁这段时间好好研究一下金属性灵气。
但几天下来,他发现效果不是很好。
张鲲在弹奏钢琴时,仍旧只有细微的灵气波动,那天的情景再也没有出现。
而罗卞的眼睛,也因为灵气太过微弱,几乎都看不清楚,跟别说看出张鲲是怎么影响灵气的。
眼看着宝山而不得,加上每天又只能呆在酒店里,让余真心里有点郁闷。
他觉得,会出现这种情况不外乎一个原因。
张鲲的情绪。
情绪能够影响灵气,虽然这样说并不十分准确,但这毫无疑问是刚开始尝试接触一种灵气的最佳途径。
但现在的问题是,张鲲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而这个人的性格怎么说呢,有点疲。
如果不是真情实意,他很难凭空“模拟”出极端情绪。
又不能拿刀子吓他,也不能用他家人的生命去威胁他,从而让他愤怒。
毕竟他又不是什么恶魔。
所以余真思来想去,既然自己不能动手,认为制造害怕、惊恐、愤怒等极端情绪,那为何不借别人的手呢?
这是哪里?
这里是米国,全世界犯罪率最高的国家。
别的东西不好找,恐惧和愤怒还不是很容易的事?
于是他在网上搜了搜,本想去圣路易斯的,但又有点远,而且那个地方太恐怖,他担心过犹不及。
那就布朗士吧。
坐地铁一分钟就到了,又近。
于是他租了一辆小货车,把刚买不久的钢琴装在车厢里,用厚实的帆布盖起来。
他和罗卞连护照都没有,更别说米国驾照了,而张鲲随时又要准备弹钢琴,所以谁来开车成了问题。
毕竟布朗士那个地方,一般人是不敢去的,特别是晚上。
不过重赏之下必有莽夫,最后威利以一千美金一小时的天价,请到了一个毛熊国人充当他们的驾驶员。
看着这个满脸横肉的家伙,别着两把手枪,还带着一支ak上车,张鲲和罗卞都不约而同地瞪大了眼睛。
“师父,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出去溜溜圈。”余真现在没打算告诉他们目的地,他怕说了这俩货就不敢去了,“放心,我们是去长岛区。”
一听说是这个地方,两人同时松了一口气。
长岛区是有钱人的后花园,治安状况还是非常好的。
结果上车之后没多久,他们就感觉出不对了。
因为前面的街道好像变得越来越脏乱,满街都是黑哥们儿。
罗卞咕咚吞了一口口水,心惊胆战地问:“师父,我们是不是走错了地方?”
“没错,就是这里。”
“肯定错了。”
张鲲此时也吓到了,他虽然没有在这里生活过,但也知道纽约有些地方,不是一般人能随便去的。
特别是晚上。
“老板,你看路边那个人在……”
“抽根烟嘛,正常的。”
罗卞和张鲲心里咯噔一声,人家哪里是在抽烟,根本就是很大的麻好不好?
“那睡在路边的那些人呢?长岛区应该不会有这么多流浪汉吧?”
“不是流浪汉,”余真毫不介意地说道,“人家这是在露营,你们别想多了。”
张鲲:……这特么是露了一年的营吧?
这时毛熊大汉把车停了下来,拿出ak,咔嚓一声上了膛。
“你们去吧,我会看好车子的。”
余真打开车门。
白天刚下过一场大雨,不过街道的排水系统很好,地面的积水只浸湿了他的鞋子,连裤脚都没有打湿。
“下车吧。”
罗卞和张鲲还能说什么呢?
从街边的招牌,他们已经知道这不是什么有钱人的后花园,而是全纽约最乱的、连警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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