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两面派(1/3)
李复书想起让卫亦君随行的初衷,觉得现在时机正好,于是便拐弯抹角地打探起赵同的事情来。
他道:“我见你在萦州之时,对赵女公子极为敬重”
卫亦君一听李复书提起赵学尔,瞬间紧张了起来。
先别说他是赵学尔一手提拔起来的,单是她那忧国忧民的赤诚之心、非同寻常的智慧谋略和杀伐果断当懔钏推崇不已。
因此,他向来在赵学尔面前,是极为恭敬的。
但他是赵同的佐官,对上司的家眷如此恭敬,在外人眼里难免会有趋炎附势之嫌。
卫亦君自然不希望,他在李复书的心目中留下这样的印象。
他慌忙解释道:“臣是刺史府中的护卫出身,幸得刺史不弃,臣才能以微末之身为国效力。”
“刺史对臣有知遇之恩,尽管臣如今已经不是赵府的家奴,却从未敢忘记刺史对臣的恩遇,所以臣才会对赵女公子如此尊敬。”
当年赵学尔虽然要求卫亦君以赵府护卫的身份入仕,但实际上,卫亦君一天也没有以护卫的身份在赵府呆过。
尽管如此,赵学尔还是一步一步帮助他成为了承州司马。
卫亦君心想,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赵学尔对他的恩情,无论赵学尔让他做什么,他都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这些年来,赵学尔从来都是暗中让他替她办事,从来不允许他告诉别人他们的关系。
所以他在李复书面前,只说他的恩人是赵同。
李复书听了卫亦君的身世,非但没有看不起他,还十分欣赏他的坦诚。
他称赞道:“英雄不论出身,卫司马不忘旧主,可见是有情有义之人。”
卫亦君道:“殿下不觉得臣如此对待上官的家眷,是殷勤谄媚、小人之行径?”
李复书摇了摇头:“卫司马坦言出身,可见并不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既然如此,又何来‘殷勤谄媚’之说?”
“说起来赵同为国选贤,能不在乎出身,提携卫司马同朝为官,甘当人梯,实在是仁义之至。”
卫亦君笑道:“他(她)确实非常值得人尊敬。”
李复书试探道:“能让卫司马如此推崇,我实在好奇赵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不如你跟我说说?”
卫亦君犹豫道:“啊……这……”
他本只是想用赵同给赵学尔打个掩护,不想李复书却对赵同这么感兴趣,可赵同
实在没什么好夸的。
在卫亦君看来,赵同向来中规中矩,没有什么大功,也没有什么大错。
但他刚才对赵同一顿好夸,若是现在告诉李复书,赵同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庸才,这也太奇怪了吧?
李复书见卫亦君一脸难色,问道:“怎么?不好说?”
他以为卫亦君是因为身为赵同的下属,所以不好评价上司。
卫亦君忙道:“啊,没有,没有!”
未免被李复书发现他方才欺上,卫亦君想了想,不得不再次用赵学尔的形象来美化赵同。
他道:“刺史爱民如子,赏罚分明。”
李复书道:“哦?说给我听听?”
卫亦君道:“他(她)曾于春耕时微服出巡,当时有一个小毛贼偷了随从的钱袋,他(她)虽然罚了那个小毛贼服役三个月,却也把随从的钱袋送给了那个小毛贼。”
“由此可见,他(她)心地善良,爱民如子。”
李复书没有跟着夸赞赵同,而是思忖了一会儿,问道:“那个随从的钱袋子里有多少钱?”
卫亦君道:“三钱碎银子。”
李复书道:“按律法偷盗他人三百钱以上,五百钱以下,徒两年。赵同只让那毛贼服役三个月,又怎么能说是赏罚分明呢?”
卫亦君摇了摇头:“那个小毛贼枯瘦如柴,春寒料峭却仅着单衣,必是饥寒交迫,所以为盗。”
“他(她)说刺史是一方父母官,在他(她)的治理下,百姓却衣食无着,以至于不顾礼义廉耻行偷盗之事。”
“这都是他(她)的过错,所以他(她)不追究那个小毛贼的罪责。”
“但若是对偷盗的行为不加以惩戒,届时人人都要学那个小毛贼不劳而获,便会乱了社会秩序。”
“所以他(她)以役代刑,对那个小毛贼略施薄惩。”
“如此说来,又怎么不是赏罚分明呢?”
李复书很是认真地思考了卫亦君的话,觉得赵同虽然没有按照律法处置那个小毛贼,但他那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实在比任何的律法更能济世渡人。
他忍不住称赞道:“虽然不合礼法,但盖之如天,容之若地。如此爱护、宽待百姓,是不是赏罚分明且不说,至少当得起爱民如子了。”
李复书由此更加确定,赵同就是他要找的治世大才。
却不知他对赵同所有的认知,其实只是一个乌龙。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赵学尔早就回到了承州,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自从她上次从萦州回来,虽然仍是免不了被赵同责问,但当赵同得知李复书已经顺利离开了萦州,并且对他很是赏识的时候,便不再说什么了。
当然,赵学尔没有告诉赵同,李复书想招揽他想疯了。
她只是告诉赵同,李复书对他这些年身为承州刺史做出的政绩很是满意,并且多次口头夸奖了他。
光是这几话便让赵同笑得牙不见眼了,所以李复书那些把赵同夸上了天的话,赵学尔不敢多泄露一句。
至于那几个护卫,他们把李复书亲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