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案第七章 头号嫌疑犯(2/2)
了我二百元的好处费。所以,我就从了。”他抬起头,瞪着照海说:“我根本没有想到他会拿去杀人,我真的没有想过。如果我知道他拿它去杀人的话,我怎么也不会卖过他的。”“私自卖违禁品你就一点也没有想过后果?”
照海一句训话让年轻人双腿都抖起来。他吓得脸色发白,紧张地说:“所以我一直不敢过来,我怕你们把我抓起来。可是我当时也留了个心眼,我让他在一张登记本上签了名。”
“哦,现在把登记本拿过来。”
照海吩咐他,他立即兔子般跑出去了。照海想,现在证据确凿,奇怪的是,所有的罪证都指向姜振强,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到现在,姜振强真正成为了头号嫌疑犯。下午的时候,照海带着队员直接从宾馆逮住了他。奇怪的是他竟然没跑,静静地等着警察来抓自己。
一路上,他一言不发,有时会喃喃着哼上两句:“我可怜的爱玲,我可怜的爱玲~~~”
一些队员看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偷笑。他嘴中的爱玲似乎是个年方十八的少女,可是只要知道的人都清楚那不过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他滑稽的亲热就像是有人在抱着一条狗叫亲爱的,让妈妈亲亲那样的话。
对于眼前这个表现沉痛的中年人,照海不得不提醒他说:“姜振强,你现在应该担心的不是你死去的老婆,而是你自己。你可能马上就会因为谋杀而被抓了。”
他毫无反抗,只是无可奈何地自言自语:“可笑,我竟然杀死了我最心爱的女人?”
在警局审讯室,照海把药房年轻人的话重述了一遍,并严肃地问他:“上周一你曾经在‘同济’大药房购买士的宁吗?”
“不,我从没有买过士的宁。之前我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我所知道的毒药只有毒鼠强。”
“我们有证人,他证实确实是你在药房买的士的宁,还有你的亲笔签名。”
照海把登记本拿给他,让他看2号那天的签名。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姜振强。
看到签名的时候,他竟然笑了。他不声不响地拿起桌上的笔和一张空白纸,在上面从容地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拿给照海看说:“你看到了吗,签名根本不是我写的。我写的‘弓’是这样的,而上面的‘弓’是那样的。不信你们可以做笔迹鉴定,是不是我写的,看结果就知道了。”
照海接过来纸张,看上面的签名确实大相径庭。即使如此,照海还是找了笔迹鉴定专家,对登记本上的签名和他在纸上写的签名做了鉴定,事实证明,姜振强说的是事实。登记本上的签名确实不是他写的。如果药房的年轻人见到的不是姜振强本人,那么他见到的姜振强是谁?那个冒名顶替的人才是真正的嫌犯。
再次问到周一下午姜振强的行踪时,他看起来痛苦不安。照海郑重地说:“现在你还拒绝说明周一下午你在什么地方吗?”
姜振强把头埋进双手中,过了好久才挣扎着说:“好吧,那天下午我和朱咏梅在一起。我不能说,这里的人一直在说我和她有不正常关系。爱玲还没有入土为安,我怎么能忍心让这些造谣再次伤害她。都是我的错,全都是我的错,所以,我愿意承受这些这些误会,但要说我杀死了爱玲,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我死也不会伤害她的。我知道你们都不相信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纯粹的爱情,可是我敢说我对爱玲的感情就是。我爱她!”
无语!照海听着这番表白都无语!或者他们真的都看错了!如果他的不在场证明成立的话,那么他们就无权再扣留姜振强,释放他是早晚的事情。问题是如果他不是头号嫌疑犯,那么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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