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大唐的荣耀和杀鸡的血(1/2)
利媌回来了,只不过在经过了22天的时间之后,她一回来就和吴子义去了越麓山的爱晚亭。至于学校的考勤,对她根本就没有一点儿的约束力。反正她又不是正式的学生,谁能管得住她呢?
“如果每年的秋天在这里坐一坐,看看红于二月花的枫叶,再来一桶方便面,是不是感觉很不错?”吴子义没有吃方便面,但是却喜欢看吃方便面的人甩手的那一刻,很满足、很潇洒的离开。
利媌就笑嘻嘻的说:“嘿嘿,你还被不信,所谓‘霜叶红于二月花’其实不过是自己的一种臆想,杜牧就是个喜欢臆想的诗人。嘿嘿,有种‘天不生我杜牧之,大唐万古如长夜’的傻哔个性,我喜欢。”
“和这首诗也有关系?”吴子义转头看利媌。
“没关系,其实越麓山的爱晚亭和这首诗也没关系啊,这座亭就是根据这首诗在乾隆年间建成的,所以我们只能看后来栽种的红枫叶,却不能感怀当初诗人的情绪。”
“走吧!”吴子义兴趣索然,其实他也是知道的。爱晚亭旁边就有石碑刻录了当时建造这座亭子的时间和建造亭子的人。是当时越麓书院的院长罗典。这几乎是很多星沙人都知道的事情,吴子义没道理不知道的。
只不过有些事情被点破了就没有意义了,没有点破的时候,还能够自我陶醉一下。
两人一前一后的在山路上走。
“我知道银月剑被谁偷走了。”忽然利媌就蹦跳到了吴子义的身边,说道,“现在银月剑在长安。”她用了一个唐代的都城的地名,而不是现在的地名代替。
长安啊!吴子义不禁思绪有点儿飞扬了。
大唐的长安确实是一个传奇的地方,也是中华文明繁华鼎盛的地方之一,在历史长河中从来没有看低过它的位置,哪怕是现在有些衰落了,但是长安就是长安。
唐代太繁华了,以至于在世界上至今在存在它的传说。唐代的明君、名臣;唐代的诗歌、书法;唐代的歌姬、不夜城;唐代的陌刀、剑圣;唐代的虬髯客、红线女;唐代的华清池、一代绝色……
“让人有点想象力了。”吴子义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话,加快步子往山下走去。来爱晚亭看看,也是他一直以来的心愿,顺便还可以和利媌聊点儿事情。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吴子义大笑,看了看利媌,笑道:“若是有幸去大唐鼎盛的时期去看看,倒也不虚此生了。可惜了,可惜了。”
“也没什么可惜的。即便是鼎盛时期的大唐,和现在又有什么不同呢?差不多的吧!”利媌也有些感慨,但是小姑娘的本色依旧不改,走路一蹦一跳的,抓住吴子义的衣角。
两人从山间下来,怀古吊今的情怀也就没有了。一抬头满大街的都是汽车和匆匆的行人,那种山间的感触,顿时就化为乌有。其实也就是一瞬间的感触而已,真要去了唐朝可能有会后悔,想念现代社会的繁华和便捷。
找到了自己的跑车,吴子义和利媌坐进来。
“哥哥,我想吃干锅土鸡了。”利媌托着下巴,眼巴巴的瞅着吴子义,“出去了这些天,感觉出去了好久一样,很想念常陵的干锅土鸡。”
“走,去买土鸡,我们自己做!”吴子义也觉得自己好久没有亲自做大菜了。也可能是因为钱太多了,人就会变得更懒,就像以前,自己是雷打不动的跑步和在公园里打拳,现在居然这种习惯都在慢慢的消退。
将跑车停在菜市场边和一些面包车还有电动三轮车以及一些几万的拖货或者是买菜的小车停在一起,确实是够吸引眼球的,很多人都可以的避开,怕刮擦了,赔不起。不然哪怕是只是擦一点划痕,可能都不知道要卖多少菜才能弥补回来。
在菜市场淘土鸡是个技术活儿。先看鸡脚、太粗的就是饲料鸡,在就是看鸡冠的大小和色泽,最后就是看鸡屁股。吴子义在这方面还是很在行的。
最后在一家铺子里选好了鸡,老板就笑:“兄弟好眼力啊,这只鸡刚收来的,山里的走鸡,卖得快,就剩你这一只了。一共126,算你120吧,现杀吗?”称好了,老板拿刀,准备给鸡抹脖子。
“我自己来!”吴子义扫了码,结果老板手里的刀,要了一个塑料碗来接了一点冷的饮水机里的水,要了指尖捏起来的一点盐撒进去。刀一抹,鸡血就如注一样的留下来,非常的干净利落。
“原来是同行啊,我还瞧着不像呢!”老板讪讪的笑,刚才他也就是想马马虎虎的对付过去就行了,鸡血、鸡肠子、鸡肝、鸡心他都想留着。没想到遇到行家了,尬笑着拍了一下马屁,就坐在一边看吴子义忙活。
开水是现成的,吴子义烫鸡拔毛动作都很熟练,并没有用老板店里的松香,那玩意儿用多了真的很不健康。从把刀抹脖子到把整只鸡处理干干净净,不过是五六分钟的时间。连小细毛都处理的干净。让老板都有些诧异,忍不住真心真意的夸赞。
“这手艺,硬是要的。”
“多谢了!”吴子义撕了他一个黑色的塑料袋,装好了鸡,准备走路。
整个过程,利媌都看的非常的兴奋,特别是用刀抹脖子的时候,她看的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只不过人的注意力没有在她身上,都在吴子义手上了。因为他处理鸡的手法和速度真的很快,让人忍不住就要看几眼。
“把他们都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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