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个性十足的天才(1/2)
活塞在美国人气不高,但有两次为人称道的登顶,一次是连续两冠的坏孩子军团,另一次是04年击败湖人的平民活塞。
当年的fmvp比卢普斯已和艾弗森换了东家,前者在丹佛发光发热,后者在汽车城陷入迷茫。
艾弗森乖张叛逆,个性十足。除去最初的费城光阴,掘金双枪时期也有着无限风光,来到活塞之后,境遇急转直下。背号更改、球风与战术的格格不入,让他逐渐成为了这个联盟里令人惋惜的平庸者。
汽车城的经济不景气,球票很难售卖,只有在湖人或骑士客场作战时,球票市场才能变得火爆。
这场比赛,甚至都不能得到全美直播的眷顾。正是这样的比赛,引发了甄诚强烈的好胜心。
罗德尼斯塔基是第一个公开diss他的球员,为了树立形象,他不能让这件事草草结束。
好事的美国媒体早已等候在球馆,拦住甄诚,采访他对于斯塔基言论的看法。
甄诚骨子里还留着一些谦虚的本性,面对记者,还是给斯塔基留了面子,说自己根本没听过这号人物,无话可讲。
体育媒体很快发新闻,标题是“甄诚:我没听说过罗德尼斯塔基”。
斯塔基又被记者告知这条新闻,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人,直接结下梁子。
现场解说员有导播给的信息,谈到此事,以评论员的角度分析。
“甄是太阳首发小前锋,而罗德尼是活塞替补后卫。除非活塞主帅迈克尔科里临时变阵,他们俩才能对位。”
“我觉得两人同场,罗德尼会被打爆。他的体格差甄很多。”
“我也有相同的预测。”
时间推移,双方球员先后跑进球场。
活塞主场观众不多,有的球迷穿着1号球衣来支持艾弗森,可背面的名字还是比卢普斯。这是经济拮据的表现。
媒体拿到了双方的首发名单,显示在屏幕上。
活塞:艾弗森、理查德汉密尔顿、泰肖恩普林斯、安东尼麦克戴斯、拉希德华莱士!
太阳:纳什、拉加贝尔、甄诚、小斯、奥尼尔!
怒吼天尊拉希德华莱士是双华莱士之一,技犯小能手,每个赛季几乎都会出现在技犯榜单前列。但他也已成大龄球员,随着沉默的活塞号,在联盟这片大海里浮沉。
活塞目前排名位列东部第十,实力并不强,但金特里为保险起见,还是制定了详尽的攻防策略。
纳什的防守能力稍弱,更多重担交到了甄诚和拉加贝尔肩膀之上。
汽车城有不少艾弗森的球迷,部分人穿着艾弗森76人时期的流星球衣,到场支持自己的偶像。
美国是娱乐至上的国度,体育明星和好莱坞明星地位很高,受到的追捧,比国内还要疯狂。
甄诚跑进球场,讶异的看到竟然有人举着应援牌,上边写着他的姓名和背号。
这种感觉很奇妙。他虽然有十几万推特粉丝,但毕竟见不到面,有人专门来到球场支持,感觉还是有很大差别。
小斯和拉希德华莱士分列中圈两侧,开始跳球。
甄诚的系统资料库中有活塞球员当前个人能力分档信息,清楚知道对面没有任何一个全明星级球员,不过篮球是五个人的运动,有时不能单以个人能力判断球队实力。
小斯自从背号由32号改为1号,运动能力已出现下滑,但还是比拉希德华莱士强,争取到首次球权。
第一回合进攻,甄诚站到了离活塞替补席很近的三分线,冲着坐在那里的斯塔基喊了声:“哟,你来球馆了啊!我还以为你不敢来,当缩头乌龟了。”
斯塔基对浑身腱子肉的甄诚并不了解,不过对方主动挑衅,他没有退让的理由,狠狠的瞪了甄诚一眼。
黑人球员始终认为篮球是最适合他们的运动,有亚洲人来分一杯羹,终究有些不平衡。
甄诚集中注意力,接到纳什横传球,原地躲过泰肖恩普林斯扑防,从容拔起,无解三分出手!
中投能力值:96!
罚球能力值:97!
三分能力值:95!
总投篮能力值:96!
投篮是甄诚最犀利的武器,空位三分,标标必中!
太阳3-0活塞(太阳始终在前)!
艾弗森接发球前与泰肖恩普林斯沟通一波,分享他看比赛录像得出的经验。他认为甄诚投篮威胁很大,建议后者尽量采取紧贴防守。
泰肖恩普林斯防守能力还可以,但年龄所限,已经出现下滑。
纳什奔跑能力不俗,跟着以跑位能力著称的“面具侠”理查德汉密尔顿;难缠的艾弗森,则是交给拉加贝尔主防。
拉加贝尔不是省油的灯,防守动作偏脏,属于对手憎恶,队友信赖的类型。由他防守速度快的艾弗森,最为合适。
艾弗森官方身高1.83米,但很多人认为他只有1.78米,标志性地垄沟,长护臂、长袜等护具,很多都是他带起来的潮流。
他与很多黑人球员类似,都有不确定性很强的童年。
高中时期,艾弗森成为弗吉尼亚州橄榄球和篮球双栖明星。他在橄榄球领域,统治力甚至要更强。
篮球是薪水更高但对抗更低的运动,或许正是因为这点,艾弗森选择了篮球。他顺理成章成为1996年选秀大会状元、黄金一代的排头兵。
艾弗森是这个联盟里最为独特的符号,无论如何,他都曾是最强者之一。即便如今失去傲人的速度,也不容小觑。
单挑拉加贝尔,罚球线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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