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话本(1/2)
七十六个人,用的都是一套卷子,上面考校的都是四书五经的内容,融合了县试、府试、院试的考题,每样的题量不大,却很平圴。
背诵的内容,对陆方谕来说自然没有丝毫难度;理解部分,他有原主的记忆,又看过原主手上和后世的注本,自己也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因此很快也写出来了——至于答案符不符合这时代的标准答案,他就没把握了。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时代的标准答案是什么。
算术就是小学生的水平,不在话下;诗赋和策问、经义,他也尽自己所能写出了自己还算比较满意的答案。
前面两个内容陆方谕一会儿就做完了,可后面的诗赋和策问、经义,他花了相当多的时间,看着监考夫子桌前的那柱香,估摸着时间,把打好草稿的答案都誊写在了试卷上。
“时辰到。”看到香燃尽,监考的先生高喊一声,大家都停下笔收拾文房四宝,从考场上退了出去。
“陆兄,你考得如何?”顾青卓一面走出考场,一面问陆方谕。
“不知道,会写的写了,不会写的也胡乱写上去了。至于考得如何,只能问阅卷夫子。”
这句话也不知哪里戳中了顾青卓的笑点,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回头看了陆方谕一眼:“陆兄还真幽默。”
陆方谕一耸肩,拱手作别,各自散去。
考试前书院的先生说了,录取名单将在三日后张榜在北山书院门口,考完试大家都可以下山了,无需多留。
陆方谕仍是安步当车,不急不徐地走路回家。
回到村里,他先去陆义林那里告之一声,这才回了自己家。
等待的三天里,陆方谕就在斟酌新话本。
书他要读,钱他也要赚。他芯子里是成年男人,不可能靠着陆茉娘和陆蔓娘两个半大孩子养家。
新话本仍然写的是鬼故事,风格与前一本一脉相承,取名《奇闻异志二》。
其实作为一个曾经的网络写手,他更擅长写长篇小说,而且是仙侠玄幻小说。但有史源和张忠良两个知道原主底细的人在,他冒然去写结构宏大、涉及佛道及哲学、文学、人性、生活等各种知识、逻辑严密的长篇小说,必要被怀疑。
他要循序渐进,一点点的改变,方才不会被人怀疑;另外笔名也需要一点点的经营。
等他写上两三本短篇小说,这些小说卖得都不错,渐渐被读者们认可,他写出来的长篇小说才能得到书铺的大力推广,收益也会更高。
写话本之余,他还思考了一下有什么合适的营生让陆茉娘姐妹俩做的。
陆茉娘的绣活也就比一般的村姑要好些,与那些手艺精湛的绣娘没法比。所以她绣出来的东西,也只赚些辛苦钱。而坐在那里刺绣,很容易坏了眼睛。在这没有眼镜可以配的年代,一旦成了近视眼,几乎就等于半个废人。再者,对颈椎也非常不好。
陆蔓娘在陆方谕眼里,还是个刚小学毕业的孩子,她却每日上山挖猪草,喂猪喂鸡,伺弄菜地,做菜煮饭,一天到晚忙个不停。要不是陆方谕把挑水、劈柴的事揽下,她还想挑着有她半人高的水桶去挑水呢。
陆方谕既做了她们的兄弟,一万个不愿意让她们这么辛苦的。可他怎么劝都没用。而且他也知道,让姐妹俩不做或少做,只等着他来承担家里的一切,她们是万万不同意的。当然,他也不能这么培养两人。
所以他想给她们找个轻省的活计来做。
不过,他对这时代毕竟不熟,原主也不关心这些,他即便心里有想法,也得去考察一下市场再说。
“姐,你这是做的什么?”陆方谕看到陆茉娘手里拿的蓝布衣衫,不由问道。
“给你做件外衫。”陆茉娘抬起头来,温柔地道。
她从旁边的针线簸箩处把一个折叠起来的东西打开,递到陆方谕面前:“这是给你做的新书袋,你看合不合意。”
陆方谕接过书袋,问道:“你哪来的钱?”
“我昨日跟对门的伯母一起去了县里,把这段时间做的绣活都卖了,得的钱正好可以给你做身衣服和个书袋。”陆茉娘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以前她做的绣活,郑氏以她是闺阁女子不宜出门为理由,都交由她去卖,卖得的钱自然就进了郑氏的腰包,连卖出的价钱都不让陆茉娘知道。要不是陆蔓娘精明,去找村里其他做绣活的人打听,还不知道姐姐一个月能赚多少呢。
只是那时知道也没用,他们姐弟三人,吃穿都是家里的,陆方谕还要上学。明知赚的钱不少,三人并不是在家里白吃白住,可“孝”字压在头上,又寄人篱下,三人根本无处说理去,只能默默忍受。
现在分家了,能亲自去把自己的绣活变成钱,还能用赚的钱给弟弟做身衣服,把他打补丁的书袋给换掉,陆茉娘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十分有成就感。
“我还有衣服穿呢。我一个男孩子,穿那么好干嘛?你跟蔓娘才应该做新衣服。”陆方谕皱眉看着陆茉娘手里的布料,“还能换么?你拿去换些颜色鲜亮的,先给蔓娘做一身。”
陆茉娘摆手:“我们整日在家里,穿什么不行?反倒是你,要去新学堂了,穿得太差别人该笑话你。”
自打陆明生去世,陆方谕三姐弟就没做过新衣服。以前陆方谕在姚家私塾,有陆家庄的叔叔兄弟照看着,还不打紧。可他马上就去新学堂上学了,陆茉娘不愿意让人笑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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