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三章 公款旅游(1/3)
新田陇一的出现,让力行社完全掌握住了主动。
一个“老虎”已经不够了。
“绍原,你明天就都写了,按照你说的去做,明天把他们三个带到上海去,先交给我们在上海的同志看管,然后在公共租界进行人质交换。”戴笠一大早就把孟绍原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一定要把老虎先带回来。”
“明白。”
这大过年的,大家都在一家人热热闹闹的过新年,只有自己,居然还要南京上海两头跑。
戴笠把详细的接头方式告诉了他,随即说道:“绍原,还有件私事要你去做。”
“戴先生请吩咐。”
“这其实是件私事,而且还不是我的事。”戴笠沉吟了下:“是孔部长的事,他一直都很看重你。绍原啊,你这个人大概是运气特别好,宋部长欠你一份人情,孔部长也是一样。
好吧,言归正传,本来带个特工回来,不用你亲自去,到正好孔部长有些私人的事需要你去下。”
孔祥熙?
他有什么私人事情需要自己帮忙的?
其实说出来也很简单。
当初所谓的上海滩三大亨最风光的时候,一时风光无两,在上海滩上完全可以呼风唤雨,不可一世。
国民政府准备进行货币改革,三大亨之一的杜月笙找到了孔祥熙,希望得到一些内幕消息从中获利。
孔祥熙也给他了。
但是,即便如此,在这次货币改革中,杜月笙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还亏损了几十万,这让杜月笙怎么能够咽的下这口气?
于是,他找到了孔祥熙,要他赔偿这笔钱,孔祥熙当然不肯。
可是在杜月笙的威逼利诱下,孔祥熙还是认了,赔了他几十万。
想想看,孔祥熙,国民政府高官,最高统治者的亲戚,要钱有钱,要权有权的这么一个人,居然在面对杜月笙的时候也都无可奈何,破财消灾。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情,让杜月笙在上海滩的地位再也无人可以撼动。
本来这事到这里也就结束了,可志得意满的杜月笙犯了一个大忌,在很多场合,他都公开说出此事,突出自己上海滩的位置,告诉大家谁才是这座城市的老大。
这是真正的大忌!
孔祥熙颜面全无。
从此后也算是把杜月笙记恨上了。
随着国民政府对其打压开始,杜月笙的声势也开始不如从前,当他说出“我们就是一只夜壶,想用就用,不想用就嫌臭了”这句话的时候,也该反思下自己做的那些事。
去年开始,他就低调了许多。
他以为过去的事就过去了,可现在孔祥熙也惦记着这个耻辱呢。
“杜月笙,一个上海滩的大流氓。”戴笠口气忽然变得严厉起来:“过去的确为政府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可是他居功自傲,横行上海,无法无天。他组建的那个恒社,会员发展至五百余人,上海市社会局、新闻界都有人参加,甚至连上海市党部也有人参加!
都说上海有两个市长,一个是国民政府任命的,还有一个就是他杜月笙杜先生。他一个半文盲,居然让别人称呼他为先生?他能够教别人什么?别人能够从他那里学到什么?上海市民又究竟该听哪个市长的话?这简直就是大笑话!”
孟绍原知道,杜月笙又犯了一个大忌。
居然和政府抢起了权。
如果说他和孔祥熙之间还只是私人恩怨,那么这个“恒社”,就成了眼中钉肉中刺了,这又是杜月笙的败笔之一。
“当然了。”戴笠的口气又稍稍缓和了一些:“这个人做事虽然无法无天,但究竟还是曾经帮我们做过点事,卸磨杀驴这样的事,我们是不会做的,但必须要有人去警告他一下。孔部长呢也是这个意思。”
孟绍原心里一片雪亮。
夜壶虽然臭,可还是要用的。
可夜壶要以为家里离开它就不行了,那也就到了敲打敲打它的时候了。
“戴先生,你的意思我大部分都明白了。”孟绍原沉吟着:“就剩下孔部长的意思了,孔部长那笔钱要不要拿回来?”
“钱就算了。”戴笠缓缓说道:“孔部长的意思呢,是要让杜月笙知道,上海,不是他杜月笙的上海,由不得他的性子乱来。你呢,这次孔部长给了你一个特别的权利,是他的全权私人代表,你在上海的一举一动,都是代表的他。”
这话虽然说得七绕八绕的,可中心思想只有一个:
把孔祥熙当初丢掉的面子找回来!
还有,这次自己不但是代表着孔祥熙,也同样代表着国民政府,去给杜月笙这样的上海滩大流氓头子一个警告。
成啊。
孟绍原从来都没有相信过电影电视里,什么大亨们的侠肝义胆。
像杜月笙这样的人,肯定做过好事,但一件好事背后总隐藏着十件见不得光的肮脏勾当。
然后,他的门生弟子们会拼命的炫耀这件好事,尽到最大可能的塑造出杜月笙之流的正面形象。
不过,如果一定要说杜月笙做过一件好事的话,那孟绍原只认可一件事:
起码他没有当汉奸!
要不然,哪怕他是杜月笙,孟绍原也得想办法除掉他!
“这事听着挺难的,但仔细想想也容易。”戴笠一笑:“杜月笙从去年开始也聪明了许多,知道避避风头了。估计也遇不到什么太大阻碍。绍原啊,自从你调进了咱们二处,一直都在东奔西走,大过年的也没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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