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1/2)
眼见得队伍已经行至了马市中央,两位北部尉首脑间的简短对话就到此为止,秦风一抬手,止住了队伍行进。.[774][buy].[com]
随着他的手势,从队列中跑出一个枯瘦老儿,头戴着一梁进贤冠,一身杂绫官衣,手捧着一卷文书,正是魏野在官面上少有的朋友兼前辈,老王头王启年。
老王头先堆起一脸的笑容,朝着秦风点了点头,方才端正面色,将手中文书展开,大声念道:
“令曰:人所异于qín_shòu者,纲常也。爰有大盗孔璋,口诵六经之言,心怀枭獍之险。一夫作寇,十夫相应,虽无犯跸之实,犹置抔土之刑。当加斧钺,宜彰王化,如律令!”
不得不说,这一通行刑布告写得虽然佶屈聱牙,起码还算是比较易懂的,王启年刚一念完,就从人群里发出一阵阵的嗡嗡议论声:
“啊唷,这又是犯了事体要砍头了。”
“这年月,真是哪里都不太平,天子脚下,也是有这种不怕死的贼骨头!”
“好运道,好运道,第一次进了都门,就见到这样大场面,回去给他们一说,还不把他们都吓杀!”
在这样的一片议论中,王启年卷起了文书,朝着还坐在马上的秦风一点头,两下心中都是清清楚楚。秦风一挥手,便有几个狱卒拖着一辆蒙着青布的平板车,挤开了人群。
虽然车上蒙着青布,仍然能看出青布下覆盖的东西那大略的轮廓,魏野不客气地拨开了挡在他面前的人,直接拉着司马铃站到了前面,恰正好赶上一个狱卒揭开青布的那一瞬间。
魏野不需多想,直接抬起手,覆上了司马铃的双眼,自己的目光,却落在了平板车上。
一身白麻里衣的孔璋,脸色苍白地睡在平板车上,脸上的表情十分平静,只是脸颊微微有些下陷,嘴唇微张,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只不过这个曾经的太平道高层,睡姿稍微怪异了些,头颅安放在了胸口,正好在当胸交叉的双手之间,像是捧着皮球一样捧着自己的头。
魏野看着孔璋的头颅,看着颈项刀口处朝上卷曲起的皮肉,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微微叹了一口气。
孔执委已经身首分离挂得分外彻底,要是太平道洛阳分坛的成员不把这具尸身在彻底腐坏之前抢回去,就算真灵回归星界之门选择转生或者直接重塑肉身,期间也要花好些时日,办理好些手续。
这人在马上就要卷起漫天雷雨的大风暴前,只怕也派不上什么用场。
只不过有一件对仙术士的计划而言至关重要的事儿,倒是可以确定了。
用拇指刮了刮下巴尖儿,魏野默默复诵着王启年方才念的文告,眼中却带上了一点笑意:“爰有大盗孔璋,一夫作寇……王老果然够意思,这文告写得见水平!”
说是“大盗孔璋”,而非“角道逆贼孔璋”,那便是意味着宫中那些与太平道不清不楚的大貂珰,还没失势,十常侍间的内讧,还有几日腕子好扳。
也就是因为看不清楚出手的时机,洛阳丞授意北部尉拉出来暴尸示众的,也不过孔璋一人,太平道于洛阳行动中真正关键的角色——马元义,还能在诏狱里再撑持几日。
想通了这一点,魏野心中稍定,正要揽着自家半妖丫头从马市这一片闹哄哄中离去,本来就被捂着眼的司马铃突然难耐地扭动起来:“阿叔,这个气味,很熟!”
“什么很熟?”魏野将手从自家拖油瓶的眼上移开,顺道一转向,不着痕迹地让司马铃避开了直面孔璋尸体的视线。
司马铃没好气地瞟了眼总是有过度保护嫌疑的自家阿叔,鼻尖微微翕动,朝着西南方一指:
“刚才就是这边传来的气味,安息茴香的味道和柳叶茶的味道虽然很淡,但是我肯定没有闻错!最关键的是,那股浓郁的青钢香味,我肯定不会弄错!”
“青钢……有香味么?”
魏野右手一按额头,低声地问道。
“非常浓郁的气味唷,有点像是刚腌好还没有晾干的绿茶味话梅。”
很明智地不想就“金属怎么会散发出绿茶味话梅的香味”这种完全不合常理的话题和司马铃多纠缠,魏野嘀咕着“推荐她半妖路线到底算不算明智之举”,一面挤开了面前挡道的看客们。
……
………
走出了马市,绕过几条略显僻静的小街,跟着司马铃从一个不起眼的细长道口钻了进去,随即魏野在一处看上去再平凡不过的小院前立住了。
这院子街门朝西,并非坐北朝南的格局,院子里植着两株枝叶稀疏的枣树,这时节里,枣树的叶子并没有长开,但是那股可人的绿意足可证明,这不是没人住、没人打理的野院子。
魏野看了看左近,确定这地方没什么人会在边上围观,于是正要叫门。身边却猛听得“蓬”的一声,随后便有一只团子般憨拙的猫儿,蹭着他的裤脚绕了一圈,随即丢下他,转到了院墙外一个不起眼的夹角中。
“阿叔,一切小心哦。”
“这是自然,”魏野瞥了眼化出猫形的司马铃,没好气地问道,“倒是你这是啥意思?怕一会儿翻脸战起来了以后,你阿叔我护不得你的周全?”
“要是放暗箭、打闷棍、坑蒙拐骗卖安利,叔叔你专家级的实力已经证明给我看了。”司马铃的猫脸上露着理所当然的表情,“但要是硬碰硬、一对多的苦战,阿叔要怎么办?”
“遇到那种事,当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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