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汉纪二十(3)(2/2)
意指证说:周堪不仅在朝中常常与人争讼,就是在州县亦是如此。臣见众人听说周堪与刘更生等谋毁骨肉,以为应当诛灭。臣之所以前日上书说周堪不可诛,主要是为了为国养恩。皇上说:是的。但他又何罪当诛呢?如今该怎么办?
杨兴说:臣愚以为可赐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不再令他典领政事。如此明主不失师傅之恩。这是最上之策。皇上于是开始怀疑周堪了。
司隶校尉琅琊诸葛丰,开始以刚直特立闻名于朝。数侵犯贵戚。在位者多言其短,后来坐于春夏之间系治人,左迁城门校尉。诸葛丰于是上书告周堪张猛之罪。皇上不值诸葛丰的为人,于是就下制诏令御史,说:城门校尉诸葛丰,从前与光禄勋周堪光禄大夫张猛在朝时,多次称誉周堪张猛之美,丰前为司隶校尉时,不顺四时修法度,专作苛暴以获虚威。朕不忍将其下吏按治,左迁城门校尉。不知道从内心里反省自己,反而怨恨堪猛以求报举,告按无证之词,暴扬难验之罪,恣意毁短别人的声誉,并且不顾与以前的言论自相矛盾,如此行为,可是不信之大。但朕怜丰年老,不忍加刑,现将他免为庶人。又说:诸葛丰说周堪张猛贞信不立,朕闵怀而不治,又可惜其才能未有所效,可左迁周堪为河东太守。张猛为槐里令。
司马光评论说:诸葛丰对待周堪张猛,前誉而后毁,他的志向不是为朝廷进善而去奸,只是希望比周而求进罢了,另外郑鹏杨兴之流,又那里是行为刚直啊,为人君者,察美恶,辨是非,赏以劝善,罚以惩奸。这才是为治的正道。假使诸葛丰之言得实,则诸葛丰不应当黜退。若其言诬枉,则周堪张猛何罪之有?如今却两责而俱弃之,如此则美恶是非在哪里呢?
状态提示: 卷二十八 汉纪二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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