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汉胡不两立(1/2)
陆清见刚才那伙蒙古贼人只逃走了两个,心道那两人逃得急,说不定会有马留下来,便要赵家兄弟去坡下看看,万一能找到鞑贼留下的马,那接下来的路可就好走得多了。
可是周云义却拦住了赵家兄弟,告诉他们不用去找了,去了也白去,因为那两个鞑贼是不会把马留下的。
见陆清不解,周云义便解释道,在蒙古人眼中,部落拥有的马匹越多,就代表能够收纳的族人越多,族人多了,这精壮就多,有了足够的精壮,部落自然就会从小部落变成大部落,甚至还能成为草原的主人,随时威胁到大明。
可若是拥有的马匹少了,那这个部落指定就壮大不起来,一个弱小的、缺少足够精壮的部落是很难在塞外生存下去的,除了依附那些大部落,剩下的唯一选择就是苦苦支撑,等待整个部落覆灭那天的来临。
所以小部落的鞑子通常把马看得很重,甚至比他们的性命都重要,毕竟鞑子不像边墙内的汉民一样以农耕为业,而是以放牧为生,放牧就得四处流动,没有马,这个部落又如何能进行放牧,放不了牧便基本上是死路一条了。
现实是,沿宣大、辽东一线的蒙古部落多是这种缺少马匹的小部落,而且是一个比一个穷,有的小部落里甚至只有几十匹马,勉强维持他们放牧的基本需要,如此潜进来的鞑贼能够携带的马匹肯定不会多,并且鞑贼之间还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就是万一失手,留人也不留马,但要有一口气在,便无论如何也要把马带回来,否则,人便是回来也会被部落抛弃。
道理很简单,人死了,可以再生再养;马没了,可就是连生人养人的机会都没有了。
周云义是土生土长的万全右卫人,十四岁时就跟着父辈们吃兵粮杀鞑子,当了夜不收后,前后出关巡哨不下百次,对边外鞑子部落的内情自然知道得一清二楚。两个月前,他还跟着墩长伍大熊杀光了一个小部落的所有成年男丁,抢走了他们全部的马匹,然后在那些女人的哭喊声中扬长而去。
没有了马的部落如何生存,没有了男人的妇孺如何生存,答案周云义自然知道,但他却没有半点同情之心,也不后悔自己的做为,因为他知道如果不消灭这些鞑子,那边关便永无宁日,他们这些边军便要永远流血下去。
汉胡不两立,周云义不懂什么大道理,更不明白那些偶尔到边关来的朝廷大官为何总是骂他们边军残暴,他只知道,要是自己不去杀光这些鞑子,那他的儿孙终有一天会被这些鞑子们杀害,这不是自己杞人忧天,而是祖上几代血淋淋教训。
曾祖是洪武十七年叫鞑子给杀了,祖父永乐十八年死在塞外,父亲正统九年叫瓦剌人的使团劫杀,唯一的兄长也在半年前被潜进来的鞑子马贼袭杀,一个个亲人的死去,一桩桩血的教训,都足以叫周云义这个不识字,也不懂什么大道理的汉子明白他必须得杀鞑子,不然,自己总有一天也会死在鞑子手上,如果自己能够娶妻生娃,那娃将来也会走上他的老路。
在这边关想要活着,就不能有妇人之仁,不是你死就是我死,我不管你想要什么,我只知道我想要活下去,想过好日子。
对那些背信弃义的鞑子讲什么仁义安抚,那纯碎是脑袋被驴踢了,自掘坟墓的做法,到了是以千万汉家子民性命为代价的!
......
周云义说得斩钉截铁,赵家兄弟立马没了找马的积极,陆清也打消了这个念头,他知道周云义其实还有一点没有说,那就是如果这些袭击自己的鞑子都是有马的贼,那他们根本就不必躲在这里搞什么埋伏,直接纵马冲过来就是。
这时代的马就如同后世的交通工具,那飞车抢劫的还知道弄一辆摩托车,这才敢肆无忌惮的光天化日行凶,但你若是叫他用两条腿去抢劫,恐怕除了那亡命徒敢铤而走险外,其他人都得另谋出路了。
可惜了,地主家没有余粮,这抢劫的也不容易啊...
陆清叹了口气,视线被牵马过来的夜不收们吸引过去,许是风吹日晒的缘故,这四个夜不收汉子和周云义一样肤色都黑。
先前顶撞郭太监的那个夜不收是个圆脸汉子,长得也是最粗壮;旁边则是个胡子男,一把络腮胡子也不知多久没有修整过;另一个细看起来却是倒有些秀气,若不是他手中拎着的脑袋,背上负的弩箭,很难将其和边军中的夜不收联系起来;最后一个因正好侧对着陆清,所以陆清没能看到他脸,但感觉这人怕是这几个夜不收中年纪最老的,因为他那毡帽下明显有很多白发,却不知是少白头还是真的老了。
正想问问周云义他这帮手下姓名时,旁边的赵二却突然指了指圆脸汉子牵的那匹马,然后一屁股蹲了下去,整个头埋在草丛里干呕起来。
陆清奇怪,顺着赵二的手势看去,却发现那圆脸汉子所牵的马身上赫然用麻绳串着五六个人头!
那五六个人头一看就是刚砍下来的,绝不超过一个时辰,断口处虽没有血滴下,可凝结的血珠却很是新鲜,一个个眼都还睁得大大,一幅死不瞑目的样子。当中还有两颗脑袋的面目分明就是稚气未脱,看着似不是成年人。
活生生的人头摆放在自己面前,如果是刚来那会,陆清肯定会受不住和赵二一样吐个不止,可昨天的阳和口,他已经看多了太多死人,和那些因为肚子被一刀破开而一股脑掉在地上的五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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