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处罚白墨溪(1/1)
是的他很烦躁。x23u
突然得到这么多妖力,如果是留在妖界,还能平稳适应。但人界的环境,让他有种体内压力失衡的感觉。这种生理反应,让他失去耐性,本来理亏的事,也被他说得理直气壮。
还有,杀入角王城的时候,精神都集中在妖晶的事上,这会心愿达成,再回想当时的场面,总觉不安。
那群妖真是黑爷派来帮他的吗?它们应该伤亡不少吧?黑爷要如何向幸存者交代?如果不是黑爷所为,手段到能说通,可谁又会帮他钻空子,率先飞入角王城?
不管是不是黑爷插得手,代价都太惨痛。他于心不忍,偏偏付清之又让他交出得来不易的妖晶,他又不能说明原因,导致更加心烦。
亏得他平时忍耐力够好,现在对付清之冷言冷语已经算不错了。换一个性情浮躁的妖,有可能直接暴走。
他铁了心不肯交出妖晶,事情被捅到局长那里。
局长听了汇报,批示:既然白墨溪已经吞了妖晶,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妖晶就存在他那里。
这么偏心的结论一出,立刻让东南分局炸锅。
局长也不慌,本来嘛,这次的妖晶是白墨溪谈判谈下来的,原本就属于意外之财。虽然他独吞的行为不当,但也是局势所迫,而且他在为妖监局服务。咱们东南分局有一只六千功力的妖坐镇,维护一方安宁的实力也会大增嘛。
不管局长说的如何天花乱坠,都抵消不了妖员的不满。
这事吧,如果一开始白墨溪就明说,是他谈判拿下妖晶的酬劳,妖监局的职责是救石碣,那么事后妖晶都归他,大家也没这么大的怨气。可他打着为大家谋福利的旗号,最后又反水,这就让人心里不爽了。
为了平息众怒,局长把白墨溪的刑期追加了一年,作为惩罚。
这刑期加的,付清之感觉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他本想为白墨溪减刑,现在反而加期。
其他妖员是嫌判的轻,一年刑期换六千功力,也太便宜他了,但也无可奈何。
只有局长乐呵,无形中他又顺理成章的把白墨溪多留了一年。
作为当事人的白墨溪,对此无动于衷,他跟局长请假,要回妖界几天,人界的环境不适合他运化体内过剩的妖力。
好说,好说。局长大笔一挥,批了他的假条。
这叫什么事!服刑犯还带休假!
妖员们私下纷纷议论,局长要么是偏心,要么是被白墨溪**。虽然他是百岁小妖,但突然得到这么多妖力,也是能够提前开妖瞳的。但是也有人质疑,如果他开了妖瞳,为何不用**术让你们闭嘴?!
这个吗……众妖还真说不出所以。发出质疑的人,是沛风。
她在白墨溪回妖界调息前,私下里找他谈过,劝他:“你这恩报不到点上,不如不报。付清之要是知道你是为了他而侵占大家的成果,不会领情的。”
“所以,不能让他知道。”
话说到这份上,沛风也不好在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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