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 13 章(2/2)
了小命的学习,怕是也只有百分之三十的机率能考上。“我决定了,不去清华和北大。”
这个决定他不是今天才做下的,他是进入高中那天起就做了这样的打算。
“啊??”李思雨有些小惊讶,别说老师,就连她都觉得很可惜。
她有些内疚的说:“是,因为我吗?”
因为我一定考不上,所以你才不去的吗?
“我的小傻瓜,你在乱想什么??不是因为你,是我比较自私。我有着自己的打算,大学选个文理科都不错的学校,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啊!”
这样就可以不分开了,在也不会她刚走进自己的世界里,自己就要离开。
虽说还要忍受二年的异地相思之苦,但他相信苦尽一定会甘来!
“迪哥,你以后真不会后悔或者觉得可惜,或者某一天你想到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而我并没有你得那么完美,你会为自己当初所做的决定而感觉到不值?”
李思雨小手紧紧的拽着王云迪的校服上衣,眨着那双大大的杏仁眼一丝不苟的看着他。
想从他的眼中看到答案,但李思雨确没有很紧张,反而是一脸的轻松。
“你已经知道答案了不是吗?宝宝,你真是将我吃得死死的。我最后悔的事情就是生得太早,不能和你一起上初中,念高中,读大学!但没办法,这不是我所能改变的事情。我唯一能改变的就是以后的每一天,都不会和你分开。”
王云迪张开双臂将李思雨拥进怀里,他继续用着湿润如玉的声音在李思雨的耳旁蛊惑的说:“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带给我的是什么。若是有一天失去你,我才会后悔一辈子。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你说我怎么会后悔?”
“迪哥,你不许这么撩我。”李思雨红着小脸在王云迪的怀里小小的挣扎一下,她半握着小拳头在王云迪的胸前轻轻的敲了敲,娇羞的说:“是我在追你。”
“好,你在追我。你一直在追我。从初中到高中,宝宝一直都没有停下来过,宝宝受累了。”
王云迪露出迷人的笑脸,那满眸的宠爱像水一样,满满的,好像随时会溢出来似的。
“走,我们先去买书,然后哥带你去吃东西。”
王云迪牵着李思雨的手走过马路,他左右看着车,将女孩儿安全的护在怀里。
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有一个男人,在压马路时他将你护在身体右边,在过马路时他将你半拥在怀里,证明这个男人是在用他的生命爱你。
而王云迪正是这样。
李思雨是他拿生命去爱的女孩儿,他怎么会后悔今天所做的一切决定呢?
“真的要买书啊!!”
李思雨夸下小脸,她想到了自己为了中考而受到魔鬼训练,那简直可以用丧尽天良毫无人性来形容。
“傻瓜不是买给你的,是我要用的,我去买几本中级编程书看。”
“程序编程吗?迪哥,你大学的时候想学这个??”
程序编辑,听起来好难的样子。
不过李思雨相信,以王云迪的脑子来说,这些可能不算什么。
那家伙的脑子好到可怕,不说过目不忘,一目十行那么夸张,但也差不许多。
从小到大,在李思雨看来,王云迪一直都是个很理智的人,他清楚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在开始的事情,他就会预计出结果是什么。
好的坏的,他都会估算出来。
所以从初三开始到现在,王云迪这一路走得也算是顺风顺雨。
“有这个打算,看看在说。”
只能说,目前他觉得这个东西还是比较有趣的,至少可以让他活动活动大脑。
“好吧!哥你赢了,哥我一会想吃麻辣烫,你带我去川天骄吃呗?”
“好啊!”
“哥我真是爱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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