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五个合伙人(1/2)
弗莱妮开始讲述一段不为人知的穆龙图兰金矿往事。
200多年前,五个强大的探险家在探险途中找到了这座储量巨大的金矿。
他们齐心协力,很快的击败了其他的觊觎者,并且在这座金矿附近安顿下来。他们雇佣矿工开采金矿,很快赚下了一大笔财富。最终形成了当时世界产量第一的穆龙图兰金矿场。
后来,五位创始人渐渐衰老,他们的后辈却没有一个能到达他们那样的强大。五位探险家担忧等他们身故之后,子孙们就没有力量来阻止觊觎者。这个巨大的金矿很可能成为他们子孙的埋骨之所。
如果要避免那种情况出现,五个创始人手下因为金矿构筑起来的利益共同体,就必须紧紧的团结在一起。
一旦出现内讧,在没有强力领头人的情况下,这团体必然会分崩离析,被外来者所侵蚀。
为了团结他们手下的势力,他们首先通过通婚还有各种利益的捆绑,形成了五个姓氏家族。
在那个年代,姓氏是很珍贵的东西。平民是没有资格获得姓氏的。
而穆龙图兰金矿的五位创始人,相当“慷慨”的接纳了他们的手下,把他们当作家人,给予每一个家人拥有姓氏的权力。
在那个人的价值还不如狗的年代,能够拥有姓氏,是家主赐下的无上殊荣。这份荣誉足以刺激手下的人为家族的利益献出生命。
因此,穆龙图兰金矿从五个合伙人把持,变为五个家族来把持。他们就是:
多米雷斯家族
米拉家族
锡安瑞德家族
莱卡勒家族
乌兰西米尔家族
(简称为a,b,c,d,e)
这种组织架构,在当时看来,足矣将金矿守护得固若金汤。不过五位合伙人的目光看得更长远。
他们知道,仅仅靠家族的荣耀,顶多团结一代人。想要让穆龙图兰金矿世世代代把持在子孙的手中,仅仅靠家族的凝聚力是不够的。
为了解决这种顾虑,姓米拉的创始人哈吉斯米拉,用念能力具现出一部契约。
“哈吉斯米拉!他是历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制约与誓约概念的人。”比丝姬对莱恩说道。
这部哈吉斯米拉具现出的契约叫做“戮力同心契约”。旨在让五个家族互相制约互相帮扶,共同抵御外敌。
这份契约的内容很奇妙。
哈吉斯对人性极度不信赖,他并没有拟定一个所谓互惠互利,守望相助的契约,而是仔细参悟了博弈论的概念,让五大家族呈环形互相制衡。
【多米雷斯可以制裁米拉,
米拉可以制裁锡安瑞德,
锡安瑞德可以制裁莱卡勒,
莱卡勒可以制裁乌拉西米尔,
而当然的,乌拉西米尔可以制裁多米雷斯。】
(a压制b,b压制c,c压制d,d压制e,e压制a)
这是写在“戮力同心契约”扉页上的话。
这里所谓的制衡是致命的,犹如上位吸血鬼把持下位吸血鬼的生杀大权一样。
上位家族成员一个念头就可以让下位家族成员生不如死,无论两人实力如何。
这相当于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博弈。
五大家族里,任何一个家族出现激进的举动,都会遭到其他家族的联合抵制。因为任何过分的举动,都会通过环形契约的传递,最后加诸己身。
并且五方博弈比三方博弈更加复杂。三方博弈,少数服从多数的二对一就可以做出决定。如果是五方博弈,就会出现缓冲空间,往往会出现第三方阵营参与搅局。
五个家族既不能通过暴力手段胁迫,又不能通过暗地里的勾心斗角合纵连横。
因为“戮力同心契约”的约束,耍阴谋诡计变得风险极高而且效果有限。
所以,在穆龙图兰五大家族共同掌控期间,几乎所有的内务都是公正透明的,靠全体家族成员投票表决来决定。
而在家族内部,方式也是类似。长幼嫡嗣,世代交替,每个人都有自己在家中的序列。上位者可以一言决定下位者的生死,并且由血脉自动继承。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位置。”这是五大家族共同的家训。
这样一来,家族内部的制衡也很完善。
一个家族内部的下人,如果受到了家族内部长老的不公正对待,那么他可以找上位家族的任何一个人帮他解决纠纷。即使是上位家族里排序最低的人,也有一个念头就让下位家族族长生不如死的能力。
当一个小人物能够决定大人物生死的时候,这个小人物还算是小人物了吗?
任何一个在家族身居高位的人,在做出决定之前,都要充分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否则,他就要想想,自己敢不敢面对来自上位家族成员的诘问。
这样一来,所谓身居高位的人,也不过权限高一点罢了。权限都是其他人赋予他的,他并没有恣意妄为的权力。
所以,按照这样的制衡,每一个五大家族的人,都是“戮力同心契约”链条上的一环,人与人之间并没有地位高下之分。
虽说这种诡异的平等是受到“戮力同心契约”胁迫产生的,但不能否认的是,它确实让穆龙图兰金矿的每一个人都获得了平等的地位。
在这种局面下,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就显得没有必要。每个人都努力去做适合自己的事情。
一个人能当上族长,并不是因为他在家族顺位里面排的高,而是因为其他族人信任他。
因为哈吉斯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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