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1)
“竹因节而美,人因品而高,”木板上用木炭写着这十个字。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一字一句的教孩子们朗诵。
几年前,一个老人孤身来到槐树村定居,这几年来,无论春夏秋冬,老人都是身着素色儒衣,从未有丝毫改变,给人一种特别儒雅,气质非凡的感觉。
闲来无事时,老人总会教村里的孩子们识些字,或者说些书上的道理给孩子们听,村民虽不知道这位老先生是何许人,但是都特别敬重他。
“夫子,后山坟头上的大红花都比竹好看,书上为什么说竹美呢?”在槐树村的山坡上,毛竹,慈竹随处可见,刘山峰觉得毛笋炒腊肉味道还可以,比山菊菜好吃,从来没觉得竹好看。
“才不是呢,映山红最好看,”另一个孩子反驳道;
“切,小冉娃说了,千花万花,都不如有钱随便花,”几年过去,王小萍已经从黑小屁孩长成了黑半大姑娘。
“那小子,”老人听见王小萍说的话后,一脸无奈,微笑摇头。
纵观他波澜的一生,还从未见过如此爱钱之人,也从未见过求知欲如此强烈之人。
虽然那小子的见识,悟性,比起云华院里那些国之尖子天差地别,但其骨子里那股不肯认命的韧性以及眼神里露出对知识的渴望却是常人远远不及。
也恰恰就是因为冉天的秉性,他才会将其收为亲传学生。
为人师表,有教无类,“孩子们,大家安静会,”老人止住几个孩子继续争执,然后耐心为孩子们解惑。
“先贤这句话的意思不是夸竹长的好看,而是要告诫后人,一个人要有高尚的品德,铮铮傲骨,”少顷,觉得孩子们不能融会这番话语的意思,又用更为通俗易懂的话语说道;“就是让我们大家都做好人,好事,讲好话。”
“哦,”一群七八个孩子都似懂非懂的点头。
夫蒙达志北行之后,先在郄洲秀丽院做了四年的教学先生,然后又花了近三年时间游遍了北方诸洲。
原本以为,当今天云君主勤政爱民,政风清廉,国泰民安,百姓应当活得很是安逸才是,但他看到却不是自己理想中的那样,而是处处充斥着钱权当道,有权有钱者,高高在上,理直气壮的对人颐指气使,穷苦者卑微如蝼蚁安之若然,一路行来,走得越远,看得越多,他的心里就越迷茫。
难道是这个世道本就该如此?他糊涂了,也老了。
年少时,夫蒙达志偶尔间翻阅到一本杂录,上面有记载,中山先生是贺兰郡,富贵镇,槐树村人。
“中山先生”后世之人对然天奇的尊称,有人也称然天奇为“大哲先生。”
夫蒙达志便带着万千疑惑觅先贤而至,此处虽然山青水秀,却不是人杰地灵,毫无半点先贤遗风,但村口那颗老槐树下,却是个纳凉的好去处,故此,夫蒙达志便将此处定为余生归处。
每逢赶集日,富贵镇九村六寨大部分人都会来镇上赶集,赶集日是小镇最热闹的时候,冉天却无心逗留,只想早点把东西买齐回槐树村。
由于布袋装过老虎姜,沾满了泥土,需要洗过以后才可以装米,冉天往河边走去。
“啧啧……这是谁家的娃啊?”
“不知道……好可怜啊!你看他这个样子,应该是个傻子。”
“我摖,原来可以睡觉讨饭”长见识了。
兄弟,你很牛逼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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