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夜凉如水:他说,他做她的乌(2/3)
就不是爱情。”“女人都是这么想的吗?”御影好奇地问道
“一般是这样吧,尤其是初恋。不过到后来失去了,我才深深后悔,我是错的。时间的牵动,彼此的相处,感情就在潜移默化中种在心底深处萌生,难以割舍。可惜我知道得太晚了。当我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离我远去。我之前也跟你说过吧,我跟艾丽莎一样,做过纠缠不休的事,而且更离谱,我比艾丽莎更可耻。艾丽莎从来没放开过你,而我,则是我自己主动放弃了那段感情,是我辜负了他的真意。”
“所以你上次就跟我说,担心我未来有朝一日突然后悔我的决定吗?”御影低下头,默默看着草地。
“嗯,当然我没法决定你的人生,只是你们比我幸运,你们还知道彼此在何方,你们还能见到对方。你们还有机会,你们还有未来。我一直不希望你为了帮我,而断送了自己原本应该拥有的幸福。我已经自私过,我不能再这样。”阿雪依旧那副悲伤的表情。
“你这么说,是你不知道你刚刚说的那个男的在哪里吗?”
“嗯, 电话没了,邮件也被黑了,我更不记得他老家的地址。我什么都没了…就算能见上,他也不会再见我…”
“你就这么想着见他吗?”御影紧蹙着眉头。
“只是,对他我有着无尽的愧疚,我直到此刻才知道自己对他有多思念,我好想亲口跟他说:我很后悔,很抱歉曾经对他说过的所有伤害的说话,我是他一生最差的遭遇,但他是我此生最美好的相遇。”阿雪颇为自责,悔恨,又带着忧伤地说着这番话。
御影听着,没说话。
“我已经没有了自己的乌鸦,我希望你能抓住你的。”阿雪轻声说道。
“什么?”御影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乌鸦?”
“嗯,乌鸦。”阿雪有点不好意思地说着,“好奇怪是吧!一般人都会说喜欢鸳鸯。”
“嗯, 好像有一句话叫‘只羡鸳鸯不羡仙’,这样说的。”御影点了点头。
“鸳鸯总是成双成对,不过,当一只死了,另一只就会去找另一个伴侣。很多人都像鸳鸯这样。”
“…也正常。”
“乌鸦不一样,乌鸦是名副其实的一夫一妻制。它们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和固定的伴侣相伴一生。就算伴侣死了,它们也不会再有其他伴侣。”
“如果伴侣死了,不再找另一个伴侣,那岂不是要孤独终老吗?那不是更可怜?”御影直白地说着。
“呵呵,你说的也是哦,孤独一个是挺可怜的。只是,我觉得,如果一个人一生能遇到自己的乌鸦,相伴终老,该多好。对了,就像大宇叔一样!”阿雪腼腆就这样说着,也不知道御影能不能理解。
御影沉默的低下了头,一手掐着自己的下巴,好像在思考着什么,忽然吐出了这句话:
“既然这样,那我做你的乌鸦吧。”
阿雪愣了几秒钟,看着御影: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御影面带清新的笑容说着:“你刚刚不是说你已经没有你的乌鸦了吗?我也没抓住我的乌鸦,那干脆我当你的乌鸦,陪你终老吧。”
阿雪马上低下了头,想掩盖住一下子刷红的脸颊。她明白御影这话没其他意思,只是半带玩笑地对自己说的,心里不断叫自己不要乱想,不要乱想。但是小鹿乱撞的心跳使她没法说半句话,就算想扯开话题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这样你就不会再孤独了。”御影继续仰望夜空。“哦,对了,今天镇长提起明天有赏花大会,是在半山公园举行的。那里的樱花都盛开了,你要去吗?”
听到有赏花大会,阿雪瞬即抬起头,“要啊要啊,我去,我去,我长这么大还没曾参加过什么赏花大会呢。是不是会有很多吃的?”
“应该有吧。其实我以前也没去过…”
本来起床想到一楼上厕所的阿柚,听到他们在走廊聊天便一直躲在楼梯口,不好意思破坏他们的气氛,心里却暗暗祈祷着:“请你们快快聊完吧,我出来也不是,不出来也不是,我很急,也很困啊!”
***
半山公园里,放眼望去,一大片粉红色的花海,美不胜收。镇上的人都在为今天的赏花大会布置着,各家各户都拿出自己准备的美食,饮品,镇长更是拿出他的镇山之宝-环回立体卡拉ok套装,在赏花大会上要高歌一曲。南宫一家也早早来帮忙准备,阿柚选好绝佳的位置,铺好地毯,雅美也摆好食物。此时大志陪着大宇夫妇也到了。
镇长见南宫医生一家来了,兴奋地跑了过来打招呼。不过没见到御影医生有点失望:“御影医生今年也不来吗?唉。我还想问他的婚礼在公园的教堂安排好不好呢。”
“婚礼?!”南宫家人异口同声地叫道。
“御影要办婚礼吗?”大志问大宇。
“他是你儿子,你不知道,我怎么可能知道!”大宇耸了耸肩。
“是啊,昨天御影医生说他的婚礼想在教堂举办,最好就是樱花盛开的地方。所以我想如果他今天能来赏花大会,可以顺便观察一下地方,他喜欢的话就落实下来这里了。”镇长无奈的说着。
“这个地方不错啊,很浪漫!”瑞美拍手称赞道!
“办婚礼i还有很多事要安排的,不知道来不来得及…”雅美自言自语道。
“没通知老爸没事吧…”大志思量着老家那边的人该不该请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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