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探路(1/2)
枕边的运动手表发出轻微的响声,张授成从睡梦中醒来。拿过手表一看。早上7点15分。窗户上拉着厚厚的窗帘,看不清外面的天气。透过从门缝里透进来的一点亮光。他发现同屋的屠煜和唐可都已经起来了。
穿好衣服走出房间,张授成一眼就看见了在厨房忙着做早晨的乔希语。乔希语里探出个脑袋,嘴里还叼着一根棒棒糖“老帅哥早啊!”
授成兄揉了揉眼睛“能不能把那老字去掉啊。你少吃点糖,牙坏了我们这可没牙医!”
“呵呵,我们老家有句话叫,老黄瓜刷绿漆,装嫩。老帅哥你了解下呗,嘿嘿,现在是00后的时代咯!你这80后不老难道是我这样的90后老啊”
授成兄拿着毛巾作势要丢过去。乔希语赶忙把脑袋缩了回去“唐哥和沉思哥在楼上天台,你可以去找他们!他们好像在商量着去十字街那探路。”“谁叫沉思哥?”授成兄满头雾水“哦,就是昨天来的屠排长,他说话之前好像都要想半天才说,所以叫他沉思哥咯”授成兄摇了摇头,上楼找唐可他们去了。刚走两步,后面又传来乔希语清脆的声音“授成哥,听说你有个外号叫教授?这有什么典故啊!”“滚,小姑娘没事问这么多干嘛!”授成兄赶紧走,再不走能被这丫头气出病来。
天台上,唐可和屠煜、邓军三个边各自把一条腿靠在天台的护栏上压腿做拉伸,边凑着头不知道在嘀嘀咕咕什么
“早啊教授!”看见张授成上来,唐可转过头跟授成兄打了个招呼。
“早啊唐兄,早啊老邓,早沉思哥!”“沉思哥?”屠煜一脸黑人问号。“哦,我们队伍里的那位乔丫头刚给你起的外号,”“why?”屠煜禁不住飙了句单词。“她说你说话之前都要想半天才说,所以叫你沉思哥!”“嗬!这外号起的,不咋滴”屠煜表示非常无语。
“你们知道乔希语她家老汉为啥给她起这个名吗?就是她家老汉希望她少说点话。哈哈”矮个子邓军没事也插了那么一嘴。“你们研究啥呢?”张授成问“我们打算一会去十字街那边去探探道,屠排长,哦,其实叫沉思哥也顺口,是吧沉思哥!”唐可满脸坏笑地朝沉思撇了撇嘴。“滚,说正事!”屠煜现在非常无奈。“沉思哥建议我们分两拨人走。我带着邓军,你跟着沉思哥。”说着,唐可从裤兜里把屠煜划的地图给翻了出来。四个人四个脑袋又凑在了一起,蹲在天台的水泥板上研究起来。
早上9点,小队准备分两组人出发,在这之前,东北佬小耿耿英松在天台秀了一把他那个半吊子拳击步伐,沉思哥表示这粗脖子小伙是个可造之材,必须得带上历练历练。所以,小队成了两组5个人。屠煜把步枪拆散了用胶袋装好藏了起来,却把枪的复进簧单独放到了背包里,这样,就是别人找到枪,也没法用。刚整理完装备出门的时候,就看见乔希语背着她的箭袋坐在门口的桌子上,叼着棒棒糖两条大长腿晃啊晃啊,笑眯眯地看着沉思哥。好嘛,得了,啥也别说了,倾巢出动呗。
唐可,带着邓军和乔希语走的是东侧这条线路,走之前,他们两组人约定了撤离的时间和路线,虽说是分了两组人,实际上两边相隔也就是1个街区。塘溪镇并不大,真正主街的范围也就是2点多平方公里,一条马路环绕整个镇子,然后再以十字街为中心向四周辐射。他们目前所处的位置在十字街的南面,而东西两侧各有一条不大宽的马路直通十字街,在那里和主干道汇合。从他们目前所在的避难所到达十字街的政府大楼,需要走差不多500米的直线距离,不过,路途上并不好走。昨天,唐可实际上已经走过这条路了,不过他是顺着马路走的,走了一半就退了回来,原因是路上太多丧尸了。起码超过3000只的丧尸挤在一条不大宽的路面上,因为当时许多人发现灾变之后全都涌上了街头,结果几乎所有的人都命丧于此。地上到处都是啃食过的骸骨残肢,还有一滩滩的血渍,浓重的血腥味十几天了都没有散去,即使是下了一场暴雨。也没能冲刷掉地上的血污。也正是这些血腥气让那些丧尸久久不肯离去。即便是那些衰弱的不成样子的丧尸,也努力地在地上扭动着,舔舐着地上已经干枯的血渍。
唐可这次走的是小巷。他意图穿过满是出租屋的小巷子,巷子很窄,两边盖的都是那些俗称握手楼的私人出租屋,塘溪镇真正的居民并不多,这些建筑都是租给来这边打工的外地人居住的。绕过主街,只要方向对了,总是能走到十字街附近的。他边走边画下四周的地形,然后特别留意经过的房屋是否有生存者来过的痕迹。但是,除了小巷两边时不时走出的几只丧尸以外,他一无所获。另外,唐可在途经一些他感觉有价值搜索物资的店铺门口时,都会在自制地图上标注好位置,以便他们下次来的时候进去搜刮一番。如今的他们现在配合已经很默契了,一般都是唐可顶盾走前,乔希语护着两侧,邓军负责殿后。有丧尸出来邓军都会先出击,用斧子砍死丧尸。如果丧尸数目较多的情况下,邓军就会拿起另外一张盾牌跟唐可两个顶在前面,然后由小耿在后面用长矛负责刺杀丧尸。
其实,小巷里的丧尸数量还是不少的。只是他们都较为分散,一般都是2-5个丧尸一起活动,对于唐可他们来说,这个数量的丧尸基本都是送人头的命。
走了还不到100米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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