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女儿宴(1/1)
11月上旬,林正宇和素兰去伯渠镇待了一天,临分别时,林正宇拿出1000元钱,递给丈母娘。
“妈,这是我爸让我带给您的酒水钱。”
“伢儿,这个钱我不要,你拿去买手机吧,你不是早就想买一部手机的吗,去买吧。”
“妈,买手机不急,等攒了钱再买不迟。”
“不,你拿去买手机,只要你们两个人好,我们就放心了。”
母亲坚持不要。
素兰对林正宇说,“你收下吧,妈妈以前就说过的,没条件给女儿置办嫁妆,也不要男方一分钱彩礼。”
母亲是这样一个刚强的人,素兰知道的。
林正宇只得收下了。
和父母、小博程告别后,一对准新人往伯渠镇走去,准备返程。
林正宇激动地说,“幺儿,你妈妈人太好了,她竟然不要这1000块钱,非要我去买手机,我真的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决定。”
一路上,她念叨了几回。
“妈妈是一个善良的人,心细、考虑问题向来周到。”素兰说。
这件事大概给了林正宇很大的震动,此后近一年里,他经常主动和亲戚、同学、朋友、同事提起这件事,看得出来,他受到了感动,很感激丈母娘。
床上用品由林正宇的小姑姑陪着素兰买了,电器买了,婚车也定好了。
电视机是创维的,29英寸,并没有听从婆婆的意见。
新娘装两套、新郎的西服、两个新人由里到外所有的衣物,都必须是新的,全都置办好了。
其他的事情似乎不用他们操心,两边的婚宴由各自的父母负责。
11月22日,素兰家里摆女儿宴。
冬日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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