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她在休闲城兼职(1/2)
慢慢的,林正宇经常不在店子里吃饭了。
他说和同事们在单位附近的小餐馆吃蛋炒饭,有时候到了饭点,还未到上班时间,他也会急匆匆赶去单位。
素兰心里是在意的,她和雨晴也提过,但她从没想过他是因为一个女孩。
有天晚上雨晴在店里,林正宇邀素兰去散步,她很是高兴。来到善德市后她一直都早早晚晚守着店子,两人很少有机会出去走走。
走到小山街与人民路的交界处,左转就走到工商银行前面了,这时林正宇踌躇着、似乎颇为费力地说:“素兰,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想一件事,开店实在是太辛苦了。不如你先回老家休息,等停薪留职满一年后你依然回单位上班,店子我可以转出去。”
素兰吃惊极了。
那时她不能决定是否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他生怕她不来,说“素兰,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詹慧娟,你不可能成为她的。”
詹慧娟是她们同一届的学友,毕业后分配到善德市东林乡政府工作,但为了和在广州工作的男朋友修成正果,她毅然决然放弃了分配的单位,直接去了广州。
况且,他生怕她不来善德市,不是还早早盘下商店,只为等着她来吗?
何来这样的想法?
素兰心里有点乱,这是她始料未及的局面。而且,婚前同居而不结婚,好像别人都会戳她脊梁骨似的,她想想都怕。
她忍住内心的不悦,冷静地说:“你这是怎么了?我这时候怎么好回去呢?大家都知道我投奔男朋友到了善德市,我怎么好向父母亲解释?”
林正宇显得无话可说,这谈话就不了了之。
但他的这番话,给素兰心里留下了伤痕。
他这是怎么了?
之后发生的一件事,给了李素兰答案。
那天晚上,素兰照例给林正宇送饭到车上,想到雨晴在店里,可以帮她看店,她就少见地上了他的公交车。
随他坐到城西的终点站,这时候她发现驾驶座位旁边的引擎盖上坐着一个穿枣红色西装、扎长马尾的女孩,到了终点站,其他的乘客都下车了,但这个女孩没有下车。
李素兰一下子警觉起来。
她是坐在靠前门第一排的单人座位上的。
她开始注意地听他们两人的谈话。
整个行程两人谈的多是同事们的事情,李素兰估计他俩是一个单位的。
当车子回到东门起点站的时候,这个女孩还是没有下车,她还用引擎盖上的抹布擦了擦皮鞋,看起来和林正宇很熟。
车再次发班出来,经过一医院、善德大桥下、新潮夜总会、经过小山街巷口时,林正宇减速行驶,他回头望了李素兰一眼。
李素兰明白他的用意,他是在用眼神询问她下不下车,回店里去?
她赌气起来,问“林正宇,你是不是要我下车?”
林正宇赶紧说“莫洛,领导。”
他又恢复之前的速度行驶,当车行至下南门与上南门之间的斑马线时,他的车子刮擦了斑马线上的一个男人。
现场一片混乱。
这个男人虽然喝醉了酒,但林正宇是在斑马线上刮擦到了他,所以林正宇是全责。
混乱中,林正宇腰间的bp机被人顺走。
事故处理完后,他对李素兰说,“那天要是你不在车上,也许就不会出事。”
李素兰很不高兴,“你怎么不说,要是那个女孩不在你车上,也许你就不会出事。那个女孩是谁?你跑晚班她跟着你坐过去、坐过来,是为什么?”
他说,“我邀请的她,我说我今天上晚班,你到不到我车上坐坐?她就上来了。”
在之后爆发的争吵中,她得知那个女孩叫甄燕,林正宇常常上班前去甄燕和女同事租住的房子打“拖拉机”(一种扑克牌的打法),然后大家一起在小餐馆吃蛋炒饭。
林正宇还说,他是觉得和甄燕两个人单位都在善德市,方便一些,而且他说他对这个女孩怀有一层政治目的,因为甄燕的父亲是某县某局的局长。
李素兰彻底愤怒了,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之后素兰就住到雨晴的集体宿舍去了。
雨晴在轴承厂的宿舍是个大仓库改建的,分成若干个小房间,一个房间住两个单身职工。
和雨晴同住一个房间的女孩子叫黎霞,个子娇小、长相秀气,其时正在和周治国谈恋爱,周治国是素兰、雨晴、林正宇同一届的学友。
那时他俩也同居了,所以黎霞几乎都是住在周治国房里的。
他们在走廊里做饭,条件比较艰苦。厂矿企业的效益越发走下坡路了,大家的工资都不怎么高。
素兰告诉雨晴,她有点心灰意冷了,现在还没结婚呢,林正宇就这样没有定力,这人不知靠不靠得住?
她真的想回去了。
她对林正宇说她愿意回老家,林正宇似乎又改变了主意,说不着急,或者商店开到年底吧。
素兰心里已经有了想法,她给大姐写了信,说想到她们那打工。
她想到了一条退路,不回老家,而是南下打工去,这样就好交差一些,所以她没有坚持立即就走。
后来她回想自己当时没有及时的、决绝的离开善德市,主要原因大概是怕受到乡亲、同事和亲友们的纷纷议论吧。
林正宇给她解释,说甄燕其实长得不漂亮,自己并不喜欢她,只是利用她而已。
她一直不知道甄燕长什么模样,因为那天看到的都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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