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良辰镇分道扬镳(2/2)
该就是个普通的半身人小伙子。聚集在良辰镇的,不止是半身人、绿精,还有大耳朵边挂着弯角的半羊人,这些家伙相当好色,目光追随着女性,有时还会伸手摸一把,被对方破口大骂。人群中还有一类特别苍白美丽的女性相当显眼,个头介于半身人和一般的人类之间,她们裹着或艳丽或纯素的披巾,显得身段苗条,半羊人却几乎从不招惹她们。
“那是蝶妖,”灰蹄小声告诉我,“招惹她们是要送命的。”
极偶尔地,还能看见一两个身材高挑的美丽灵族,用长长的斗篷裹住了身体,露出金色或棕色的长发,面无表情地行走在街边。我以为他们是精灵,灰蹄却说他们大多是精灵与其他灵族的混血,真正的精灵自带一种奇特的空旷气场,是绝对不会认错的。
收回好奇的目光,我随着他们三人走进这家名叫“游侠”的客栈。厅堂很宽敞,但是人很多,所以显得十分拥挤且嘈杂;我们占据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皮克西熟练地点单,要了四人份的酒肉和水果,还有一大盆蔬菜杂汤配白面包。
吃顿饭的工夫,我了解到更多关于良辰镇的情况:镇南通过石桥与翠微之原相连,镇东的平坦大道直通东都,途中经过另一片平原,许多灵族在那里生息,是个逃亡的好去处,接下来,豌豆花他们就打算前往那里;西北方是大片的沼泽,前往夜莺之森需要在镇西的渡口乘船,一天一班,早晨七点出发。
事不宜迟,我打算明天一早就走,但在此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办。半夜一点钟,我把灰蹄从被窝里拎起来,让他陪我去了镇上唯一的钱庄。
听说,这种偏远地方的钱庄,白天以银行的形式运作,夜晚固定时段则作为“黑市”开放,可以出售或兑换一些平常比较少见的贵重物品。
这一节是我早在出发之前就跟毛姆商量过的,以胖普屯人的名义出售“谜草”。包里那位建议我把“谜草”卖掉换成硬通货,因为接下来的旅程需要花钱,身无分文可不行。而我在跟毛姆的交谈中得知,“谜草”不是我想卖就能卖——这东西在市面上不多,价格高昂,就有人造假,药材商会于是想出一个办法:出售“谜草”的人必须经过身份认证,以便发现问题后可以追溯。
当时毛姆还被我包里那位的神威震得一愣一愣的,对我言听计从;我把谜草拿给他看的时候,他一点也不怀疑这些都是真货,当场就拍胸脯表示我可以用他的名号来卖。不过现在,我要用灰蹄的名号。
把谜草一亮出来,灰蹄对我的敬畏之情顿时溢发高涨——能搞到这东西的都不是普通人啊!马上殷勤地教我骑上小矮马,并驾往仍然热闹的街道中去了。
灰蹄在钱庄签名画押作保,并为我的谜草挣得了6枚金币的高价。要知道一枚金币与50枚银币等值,6枚可算是一笔巨款了。
金币看上去已经流通了很久,正面浮雕是一条长翅膀的龙,背面是一棵树,边缘刻着一圈精灵文。灰蹄摩挲着舍不得放下,叹息说自己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货真价实的金币。
钱庄老板穿着一身灰绿色的睡袍,白白的脸蛋怎么看都像是个绿精。他笑眯眯地说“谜草断货很久了”,举着放大镜翻来覆去地看,显然对这桩生意很满意,但可能又不太甘心6枚金币就这么出了自己的大门,于是端出一个盖着水晶罩的盘子,建议我们买点他的宝贝。
都是些旧物:一个木制的手环,据老板说木头来自夜莺之森的魔法森林,有致幻的作用;一条镶着曾经戴在塔兰塔第一美人莫里哀特丰满的胸脯上;一块龟甲或贝壳制作的护身符,据说能躲过小灾祸,当然,价钱也贵得离谱。
当我的手指隔着水晶罩抚过这些所谓的宝贝,包里那位也在感受着它们的魔力流动,结论是“应该不是假货,不过都是些破烂”,于是我让老板把其中一枚金币换成银币,拉着灰蹄离开了钱庄。
天还没完全亮,大家已经坐在一起吃早餐。皮克西看了豌豆花一眼,状似平常地对我说:“你们昨晚出去了?”
“是的,去了钱庄。”我低声回答,然后对豌豆花说,“一会儿到我房间来一下。”
在房间里,我送给她一枚金币,说了一些煽情话。毕竟,如果没有胖普屯人的帮助,我现在可能还不知道漂在哪里呢;要表达感谢,她似乎是最合适的对象。而且,前途漫漫,她一个涉世不深的半身人少女,会遇到多少事还未可知,虽然她有一些盘缠,目前来看也有两个同伴。
豌豆花看上去十分感动,她紧紧拥抱了我,又摸索着想送给我什么,最后我收下了她的墨绿色斗篷。
清晨七点,沼泽的薄雾渐渐散去,我的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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