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深渊三部曲之遗愿(37)(1/2)
小谢这边刚刚结束审讯,张警官那边也传来消息,瘦医生吴云一听这次调查的是一尊命案,同样也吓得魂飞魄散,迫不及待交待了所有的经过。
他所说的和张冰基本一致,只是讲述的各种细节比起张冰来更为细致。
什么时候两个人离开医院,什么时候在路边小店吃了一碗面填肚子,去了哪一家酒店开房,早上几点离开的酒店,几点抵达的医院,他都说得一清二楚,甚至连一晚上做了几次用了什么姿势他都事无巨细详细交待,生怕张警官将他当成了杀人凶手。
张冰和吴云的反应完全符合逻辑,分隔审讯的两人讲述的情况也能一一印证,这种同事之间不伦关系虽然不多见但也不少见,似乎并没有什么破绽。
不久之后,警员们对这两人口供的核实情况也反馈过来了。
这些反馈主要包括四个证据。
分别是:医院的监控录像;24小时营业小面馆老板的供词:酒店的监控录像;酒店服务员的供词。
现在,我用最简洁的语言给朋友们还原这四个证据。
第一个证据:医院的监控录像。
录像的拍摄时间是在前天晚上九点四十分左右,也就是手术刚刚结束后不久,拍摄的位置有两个,分别是电梯和停车场。
吴云和张冰两个或许是因为急着去酒店体验精神和ròu_tǐ的双重享受,连工作装都来不及换,一同从电梯直接下到了停车场,上了吴云的车离开了医院。
第二个证据:24小时营业小面馆老板的供词。
小面馆老板证实,前天晚上十点钟左右,一男一女两位医生(因为吴云和张冰都穿着工作服,老板又分不清护士服和医生白大褂的区别,所以他以为是两个医生)来他这里每人吃了一碗面后就离开了,点餐的是男医生,他认真看过吴云的照片之后,确定他见到的正是吴云本人。
第三个证据:酒店的监控录像。
酒店的监控录像里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吴云和张冰两人有说有笑一同进入酒店,时间是十点三十分。
张冰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等了几分钟,吴云到前台办理了入住手续,两个人就一同上了电梯,几十秒钟之后,五楼走廊也出现了两人的身影,摄像头画质虽然有点模糊,但还是能看到两个人的长相,可以确定是吴云和张冰本人,之后两人一同进入了520号房间,再也没有出来。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七点,两个人才一同从房间走出来,还是穿着工作装,径直到酒店餐厅吃了个免费早餐,七点二十分左右两个人吃完早餐然后上了电梯直达楼下停车场,并驱车离开了酒店。
摄像头同样拍到了两人的脸,可以确定是吴云和张冰。
医院距离这家酒店大约半个小时车程,按时间推算两个人正好八点左右到医院,和同事见到两人的时间基本一致,可以证明两人在案发的当时都在酒店的520号房间里。
看到这里或许有朋友会说,第三个证据并不严谨,虽然酒店的监控录像能拍到确实是吴云和张冰,但酒店外墙和房间内没有摄像头,两个人有可能趁着夜色爬出窗户,从外墙爬下去对鲍春行凶之后再返回房间,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而这个看似颇有道理的怀疑,也就是警方提供第四个证据的原因。
第四个证据:酒店服务员的供词。
警方重点询问的服务员有两名,一名是当晚值班的前台服务员,她证明了办理入住手续的确实是吴云本人,在一旁等候的也正是张冰,而在整个晚间并没有人从大堂离开过酒店,再结合酒店停车场、电梯间和走廊三处的录像,可以确定吴云和张冰两人一整晚都没有用常规办法离开过房间。
那么是否两人会从没有监控的窗户处偷偷下楼呢?答案也是否定的。
警方重点询问的另外一名贩坎康那褰嗳嗽保当天早上她负责在吴云和张冰退房后检查房间。
经常出差的朋友就应该知道,大部分酒店的窗户并不能完全打开,只能开一部分通风,而能打开的这部分一个小孩都无法钻出去,更别说成年人了,而这家酒店所有的客房都是一模一样的设计,当然520房间也不例外。
这个服务员说检查的当时并没有发现窗户有任何异样,换而言之,酒店的房间实际上是一个密室,张冰和吴云两人没有任何机会偷偷离开。
警方之后也委派专业人员对窗户进行了检查,确认没有任何撬动过的痕迹。
(酒店将窗户设计成只能打开一小部分的原因,是为了防止有人跳楼或者失足掉下承担责任。)
以上的消息反馈回来之后,小谢彻底傻眼了。
现在医院所有的医生和护士全部排除了作案的嫌疑,难道自己的判断失误,付仁找到贾某真的只是一个巧合?
连续三个巧合发生在同一个人同一件事上,这可能吗?
鲍春被注射药物的时候已经服用了安眠药处于昏睡的状态,注射药物导致脑死亡的手法也很熟练,被行业内人士谋杀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这个凶手不是这所医院的医生或护士的话,究竟会是谁呢?
难道真的是鲍春为了满足自杀的心愿而找的一个临时帮手?
案件调查至此,线索彻底中断。
所有的证据都对付仁有利,而且他手机里面的录音和短信都能证明是鲍春“主动”提出要捐献自己心脏的,只能排除他的作案嫌疑,
捐赠器官一事木已成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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