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深渊三部曲之遗愿(23)(1/2)
在“赌博村”,这种被丈夫(父亲)输给债主,丈夫(父亲)又自杀的女人是最没地位的,说句不好听的话,她们的身份就是“奴隶”。
林敏那个时候十六岁,正是青春靓丽的年纪,但她却继承了母亲矮小瘦弱的身材,看起来干巴巴的,根本无法引起男人的“性趣”。
母亲可以洗衣扫地做饭,姐姐可以侍寝陪睡,她能做什么?
逼迫林敏上床玩了一次后,债主就对她完全失去了兴趣,每天对她非打即骂,连饭都不给她吃饱,十六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越是不吃饭林敏就越瘦弱,越瘦弱债主就越是讨厌她,陷入了恶性循环。
而林敏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必须要感谢一个人,这个人正是贾某。
贾某也是“赌博村”的村民,和林敏早就认识了,两个年龄相仿亲梅竹马的年轻人当时已经暗生情愫。
见到林敏受欺负,贾某很是难过,找父亲说想将林敏“买”回家,父亲却说他发神经,这么个病秧子买回家有什么用,肩不能看手不能提还要浪费粮食,死活不同意,还交待村里其他人不准借钱给贾某,父亲兄弟众多,在村子里说话也算得上数,无人敢借钱给贾某。
林敏当时被父亲作价五万,要想赎回来债主却说最起码十万,于是贾某便发誓努力赚钱,存够十万去赎回林敏。
在“打工”赚钱的过程中,他会时不时去探望一下林敏,给她买好吃的,偷偷塞给她一些钱,也使得身体瘦弱的林敏能够在债主的虐待下存活下来。
贾某出生于赌博村,他打工的方式自然是“赌博”。
贾某这人脑子不傻,但手笨,学千术很慢,一个碗中藏球的技术他足足学了两年多,而且还经常破绽百出,没人愿意和他搭档外出骗钱。
贾某就只能临时花钱找人当托,时不时还出出洋相被别人打一顿。
既要维持自己吃穿花销,又要时不时塞钱给林敏,而且行骗出洋相的时候还经常会被别人搜光身上所有的钱,赚钱的速度自然很慢。
费了几年功夫贾某才凑齐十万元钱,贾某高兴万分找林敏的债主,想买回林敏,但这个时候林敏经过几年功夫已经出落得很是水灵,女人该有的她都有了,二十左右的年纪也正是最“好玩”的年纪,债主舍不得区区十万块将她卖掉。
于是他告诉贾某,要买林敏需要替她还清父亲所有的欠款,足有六十万,贾某郁闷无比,但人在债主手上,用强会引起村里人公愤(被抵押的女人就是债主的私人财产,这是林敏所在赌博村不成文的规定,无人敢破坏),好说歹说债主终于同意给打个折,四十万。
(林敏能补充营养养好身体最大的功劳就是贾某,但偏偏因为这样抬高了赎回她的难度,贾某当时的感觉应该是崩溃的。)
但四十万也是贾某无法承担的,父亲又死活不愿意帮忙,一气之下贾某想了个馊主意:
用手中这十万块和债主赌博,反正村里人赌博禁止用千术,全凭运气的话自己有希望能赢过债主,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赎回林敏,就连林敏的母亲和姐姐也能一同恢复自由!
贾某马上联系债主说想跟他赌博,一个二十出头又出了名手笨的年轻人要和自己赌博,债主简直要笑死了,哪有不同意的道理。
当时贾某的想法很简单,反正手中的十万块赎不回林敏,就用这十万块做赌本,能赢就万事大吉,最差的结局也只不过是重新开始存钱而已。
十万块毫不意外很快输光,但结局却不是贾某所想的那么简单。
人只要一陷入赌博的深渊,就会沉迷进去爬不出来,十万块输光后,贾某想着债主不可能始终运气那么好,又找到处找人借高利贷赌博,此时距离父亲下达“借钱禁令”已经过去几年,贾某想一次借几十万赎回林敏不现实,但借个几万赌博还是有人愿意的。
借了输,输了借,借了又输,还要偶尔借钱还利息,这样恶性循环之下,高利贷越滚越高,等债主找上门逼迫贾某父亲还债之后,贾某账上居然累积了一百多万。
当然实际上贾某借的钱仅仅只有不到二十万,其他都是利滚利滚出来的利息。
借自己村人的钱必须要还,这是“赌博村”不成文的规定,老子还不上儿子还,儿子欠的帐老子自然也要还,父亲将家中所有的钱还完之后,还欠几十万,被迫无奈之下,父亲只能断绝和贾某的关系,将贾某赶出村子。
自那以后,贾某就四处流浪,以赌(骗)为生。
但他的心里,依旧惦记着年轻时候的爱情,和那个虽然身材矮小瘦弱在他心里却最漂亮的姑娘。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十年前的某一天。
虽然名义上和贾某断绝了关系,但父亲对其还是颇有不舍,贾某也偶尔会偷偷回家和父母团聚。
某一天贾某偷偷回到家中,却有一个人找上门来,这个人正是林敏,原来随着林敏年纪越来越大,又不像姐姐一样身形诱人,债主早就对林敏失去了兴趣,林敏又回到了之前那种痛苦的生活。
承受不住这种折磨的林敏,知道贾某回来了,主动找到贾某说要私奔!
贾某对林敏余情未了,看到情人这个样子很是难受,加之自己单身了这么多年需要一个人陪伴,于是同意了林敏的要求,当天晚上,两人就私奔了。
私奔之后,两个去过很多地方,在私奔的过程中,发生了两件改变贾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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