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章(1/2)
金稚虽不是那言必行,行必果的人,但她却有个毛病,那就是容易头脑发热,刚刚做好决定也就什么都不顾了,拉着四宝二丫头就往家里走,弄得四宝很是不高兴。
“哪有你这样的啊金子,我还等着听另一个故事呢。”
金稚拽着拳头问:“你还想看听?”
四宝咽了口口水,掂量一下也就不敢说啥了,就是一路上嘀嘀咕咕的,不让人安生。
金稚回到家,爹娘都去地里干活了,不到下午肯定是回不来的。就偷偷进了他们屋子。她知道床底下有个箱子,她爸妈啥值钱的都放里面。
她把箱子打开一看,里面有好几个碎银子和二三十个铜板,这下金稚乐了,她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呢!
金稚掰着手指算了算,拿了两块碎银子和十几个铜板,装到了衣兜里,然后用她娘画眉的炭笔在墙上歪歪扭扭的写下要出去闯荡一番的话后就提着自己的小包袱走了。
正所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所以金稚走的时候那叫一个慷慨激昂,但当她走到一个她自己都不知道是啥地儿的时候,她终于傻眼了,在心里一遍一遍的诅咒那县太爷和县太爷公子,抢了她的宝贝不说,还不告诉他原来京城这么远。
她一路上都不敢停一会儿,晚上还只能随便找个草丛睡觉,愣是走了三四天都没到。现在身上钱也没了,掉头回去这么丢脸的事情她也不会做,只好又万念俱灰的走了半晌,才见着一个茶棚。
金稚撒开脚丫子跑了过去,眨巴着眼睛说:“大哥哥,可以给我一口水喝吗?”
那小二见她一身又脏又破,本想轰她走的,可看着那双可怜巴拉的双眼时便下不了狠心了,觉着这小娃娃着实可怜,于是就问:“这道上,你一个小孩子怎么跑这儿来了。”
金稚含着眼泪,手指无措的绞着衣角,胡诌了一个把自己都能讲哭的凄惨身世。
把那小二感动的稀里哗啦的,你说这么小个孩子咋就这么遭罪呢。
他不仅把金稚的水囊装满了,还偷偷塞了几个白胖胖的馒头,把金稚美上天了,心中得意的直夸自己口才就是好!
金稚凭着那几个馒头,终于在当天下午走到了京城。
以前的她一直觉得金河县的县城就是最大的了,现在光是看到那写着京城的城门就觉得这京城真是非同凡响,估计那城门倒下来都要压垮他们半个县城,就连这里守城门的士兵都比那县衙所有人多。
因为年纪比较小,士兵以为她是个小叫花子,也没怎么盘查她,很顺利就进了城,进来后金稚瞪的连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京城里的街道极宽,两旁商铺林立,街道左右两边还挨挨挤挤的排满了小贩,什么吃的、穿的、戴的、玩的大多金稚都是没见过的。宽阔的地方还有玩杂耍的,惹的一大群人围观,路上许多卖货郎挑着个担子在人群中大声吆喝:“胭脂水粉拨浪鼓,绢花穗子稀奇货咯~!”
金稚这个摸摸,那个看看,觉得来京城真的是值了,回去一讲这些,还不羡慕死四宝他们啊,在她还沉浸在兴奋里的时候,一辆马车就跑了过来:“快让开,快让开。”
她来不及闪躲一个惊吓倒在了地上,那赶车的却先怒了:“死丫头,找死吧不看路,这里面可是安平侯千金,出了什么事,十个你都不够赔!”
本来周围的人都习惯了,这京城处处都是达官显贵,用句通俗的话说:城墙倒下来,砸死的十个有九个都是当官的。
可偏偏这辆马车是安平侯府的,那就不一样了。
安平侯府乃是开国功臣之一,世袭罔替。但自从第一代的安平侯之后,便再没出过什么值得称道的人物了,早已经是外强中干,虚有其表罢了。
不过这辈的安平侯府却出了个意外,那就是侯府的千金嫡女李毓秀。
据传她一出生,便霞光万丈,百鸟争鸣。三岁能歌,五岁善舞,十岁精通诗词歌赋,更是拜在书画双绝的董仲卿门下,此女之聪慧,外人无法言说。
但她之所以被众人关注,却是因为她的容貌,李毓秀自小便秀丽无双,所以得了京城第一美人的称号,这么响亮的名号,谁都想看看是不是真的名副其实。
而且她不仅貌美,还是难得一见的心慈仁善,不伦水灾干旱,还是雪虐风饕,她都带头组织捐赠,设粥棚,捐棉衣,凡事亲力亲为,对人更是和善有礼,连带的安平侯府也声誉颇佳,可这赶车的却如此嚣张跋扈,实不像安平侯府平日作风,不得不让人好奇啊。
可能是外面骚动太大,那马车里面的人也感觉到了,一个丫环打起马车帘子,另一个丫鬟扶着一位烟紫色衣裳的美人走下来。
大燕朝民风开放,好富贵安逸,潇洒不羁,女子亦可如同男子一般在外交际,而不需遮遮掩掩。
自烟紫色衣裳的美人下马车起,周围看热闹的人都沸腾了。
肤如凝脂,粉面朱唇,眉如远山含黛色,目似秋水聚凝烟,这般玉貌花容,岂止是京城第一美人,便是大燕第一美人也当得。
“敬竹,本是你不对,怎的还倚势凌人!”李毓秀莲步轻移走了过来。
金稚光听这温柔婉转的声音就已经飘飘然了,更莫说看到那张天姿国色的脸蛋了,李毓秀那双盈着雾气的眼眸看向金稚时,金稚觉得自己心跳仿佛都停顿了一下。
此时阳光正好,李毓秀细腻雪白的皮肤在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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