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冯晓军与董巫焱 中(1/3)
炸弹引爆了!
当时,法式咖啡厅里,詹姆斯和佟女节两人正和妞妞正吵得一发不可收拾,外面突然亮起一记白光。
詹姆斯还以为是轿车的车头灯,照进了咖啡厅,但渐渐的,他觉得不对劲了。
他的神经不断地绷紧,皮肤布满了鸡皮疙瘩,大脑不断地催促自己蹲下身体。
越来越亮,越来越亮!!
室外的草坪,草坪上的“毛白杨”,毛白杨旁的“雷克萨’磁轿车,乃至于附近的大楼也全都被这阵光芒吞噬,连影子也没剩下。
咖啡厅的墙体是透明的落地式玻璃墙,此时它们正以肉眼也不能辨认的速度碎成粉末。
詹姆斯想喊一声:“趴下!”
但这句话却没法喊出口,自己却像一根羽毛般被风给刮走了。
当詹姆斯听到“轰隆”一声巨大的声响时,他已经撞上了身后的大理石吧台。
光亮渐渐消失了,这下天地一片混沌,四周全是灿烂的火星。
……
脚步声!
有人踩在玻璃上“啪啦啪啦”的响。
听起来有点凌乱,但詹姆斯能大致判断出那是一个人在走动。
声音越来越响亮……
接着,他感到有一双手,在拉扯自己的西服外套,非常用力,粗鲁,还用手乱摸他的胸部。
“我的天!”詹姆斯的脑中突然冒出这几个字。
……
幸好,那家伙好像在找东西,并没有那种打算,他从詹姆斯的怀袋里抽出那张信封,便起身走了。
借着那家伙拉扯时的刺激,詹姆斯终于睁开了双眼——这附近大概停了电,四周黑漆漆的,只有墙壁上的蓄电应急灯发出微弱的光亮。
是崔老师!
他一身黑灰色运动服,背对着詹姆斯,左手抓着那张肤色的信封。
与詹姆斯预料的一样,他果然是冲着这张“信封”来的假冒者!
不过,詹姆斯可是幸灾乐祸地动了动嘴角。
是的,那张信封是空的,不,或许里面也塞了一些废纸什么的,当时妞妞把信封交给詹姆斯时,他知道妞妞耍了个小聪明,信封的背面贴了一张肤色的亚光胶带,胶带的颜色与信封的颜色一致,詹姆斯也差点被骗了过去,不过当他接过那张信封时,却觉得信封背面有一点突起物。
原来是一张闪存卡,被胶布覆盖在了信封的背面。
只是现在,詹姆斯更在意的是那家伙的右手拿着的那把,m191的九毫米手枪!
对于枪械,詹姆斯再熟悉不过了。
那家伙转过身,弯下腰,用手拨弄着地上的碎木板。
他在找东西?
詹姆斯拼命要跳起来——他猜到那人要干什么了。
不过他却觉得全身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他想大喊!
他的嘴巴已经张开,但就是发不出声,现在詹姆斯能做的只有转动眼珠,或闭上眼睛,像遇上了“鬼压床”。
那人已经把木板都清理开了,詹姆斯看到了那颗小小的脑袋,与那根像萝卜干那样干瘪的红参。
妞妞!
那畜生竟然要对一个小孩下手!
詹姆斯使出全身力气,憋出一句:“……冲我,来……快来!”
他想吸引那人的注意,只是他的声音太小了,就像睡梦的人呓语一样。
詹姆斯费尽力气想活动右手,他想鸣枪!
只是那该死的手臂硬是抬不起来,只有食指稍微动了下。
突然,枪响了。
震耳欲聋!
接着便是一阵扰人的电流声,在詹姆斯脑中嗡嗡嗡地响。
他又闭上了眼。
……
有人推了推自己。
是谁!
他突然睁开眼。
“别睡!”
原来是他身后的一名警察,他长着一张国字脸,脸面整洁,警fu崭新,听话音像是南方人,詹姆斯觉得他有点眼熟……他记起来了,是张世雨!
詹姆斯曾与他去“百草堂”吃过饭,两人谈法律,谈数学,谈人生,谈得不亦乐乎,只可惜后来,他因公殉职,听说当时他在公路上驾车追逐一辆面包车,不幸与一辆箱形货车相撞,他的脑袋扭转了180度,比恐怖电影里的情景还要可怕。
……!!
他怎么会在这里?
詹姆斯想问他几句,只是现在不是时候。
他又将目光投向了前方。
现在,詹姆斯站在晶贝市"万民广场"的升旗台前,升旗台的下方是张临时搭建的主席台,台上坐着一板一眼的审判长,主审法官,助理审判员,一律穿着黑色西服,系着红色领带。
"书记员"则坐在台下敲打着笔记本键盘,与詹姆斯有两三步的距离,中间横着张办公桌。
詹姆斯的双手戴上了一把冷冰冰的手铐,身穿蓝白相间的斑马服,头发也被理了个"板寸头"。
他的身后是一群黑压压的陪审员。
他们是想看看——王子犯法,到底是不是与庶民同罪。
詹姆斯的左右侧各是被告代理律师,与原告代理律师,他们和詹姆斯长得一模一样,像是詹姆斯的复制投影,不过他们分别穿着纯色的黑白正装,为了方便区分,我便称他们为"黑衣詹姆斯"与"白衣詹姆斯"。
白衣詹姆斯开始发言:“被告人的动机极为明确,就是保证人质的安全,让大会能顺利进行,当时在场的各位官员可以证明,包括我们公正不阿的审判长王女士,以及中央议员,王国华先生,我觉得原告的诉讼幼稚得可笑,我想请问,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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