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火箭(1/2)
守卫新江镇,要比攻打新江镇容易得多,只要没有敌人,他们就永无休止地将新江桥加固下去。
白元洁与邓子龙商议后,决定将兵马分为两部,白元洁的蛮獠营乘舟游曳江上作为水军发挥他们的长处、邓子龙的营兵则在新江桥西南岸防备,至于伍端部的归附乱军,不论白元洁还是邓子龙都信不过他们的战斗力与机警,但他们数量庞大,便用于很难分散把守的岸边高地。
不指望他们拒敌,只希望早一步发现敌情罢了。
陈沐的总旗虽属白元洁部下,但他们并不擅长水战,所以暂时归属邓子龙部负责陆上巡防。
陈军爷一不小心就成了边缘人,水上的白元洁怕他拖后腿把自己淹死,陆上的邓子龙又不给他指派防务。也不能说不指派,邓子龙给他提了个要求,分给他两个精通旗令号令的营兵,让他好好练练明军操典。
当然邓子龙是没有说操典这个词,而是用的号令,不过对陈沐来说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操典了。
因为在邓子龙尝试之后,发现陈沐总旗根本无法融入营兵的防守序列当中,号令不通。
陈沐懂个屁的号令,他就会舞动小旗与几个简单军令,这都是身体原来主人记忆中的东西,但他根本不会如何在战斗中使用,而在练兵上他更迷糊,倒不是不会指挥的,是不会简洁、正规地指挥,或者说他的指挥太简洁!
“打那个穿黄衣的,打那个戴绿帽的!”——这是指挥铳手。
“冲到那块石头附近,别乱跑!把矛架起来,拿刀砍!”——这是指挥刀矛手。
至于变阵什么的,陈沐从来没有训练过部下这些。在清远卫总旗衙门旁边稻田里操练时,陈沐习惯于让每个小旗的军士战成一排,鸟铳手就打靶子,三十步五十步七十步;刀手矛手也一样战成一排砍树桩刺稻草人,规定数量、严抓质量。
这就造成了现在他的人手不论四六不懂的新卒还是九死一生的老卒,统统都无法融入到这个时代正规军的操练、防备及值守上。
按理说陈沐的指挥才能是应该被邓子龙归纳到酒囊饭袋那个区间的,可是偏偏,陈沐带兵能打仗。
白元洁在乎结果,所以他看到的是陈沐带兵有一套,各旗各司其职,鸟铳手放铳打得极稳、刀矛手刀法刺击皆为上乘,何况行军临战又极其听从陈沐的命令。
关键陈沐在清城千户所担当的并非主要作战兵力,他的首要任务是种田,种田之外只要比其他总旗打仗时靠得住就够了,因而不曾追究他练兵的问题。
但邓子龙不同,他是从区区募兵打江西反贼、福建广东倭寇起家的,在他眼里总旗陈沐以及陈沐所率领的军户,统统是憨货。
一群战技高超、令行禁止的兵,却统属于一个四六不懂、胡乱发令的将,这简直是明珠暗投。
偏偏,这群兵是这个将手把手练出来的,只能听懂他一个人乱七八糟的军令。在他们耳朵边敲上三通鼓,不如陈沐扯着嗓子喊一句管用——你说这气人不气人?
“陈总旗,你要学号令,让你的旗军懂军令才行。”邓子龙这糙汉说这话时眼里处处是痛心疾首,那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难以用言语来形容,“等你做了千户、把总,领数百上千部下时,难道还能用喊的来给他们下令?”
其实陈沐的第一反应并非感激,他是觉得把自己独特的号令心得交给邵廷达他们,这不就省事儿了?
当然他没有这么说,人家邓把总说得对,他得听。何况言外之意陈沐也听出来了,邓子龙这是夸他呢,认为他有更进一步担当要职的能力,不能被现有的号令限制住,将来带兵害人就不好了。
“等这仗打完回广东,邓某送你一册戚将军的《纪效新书》,是其东南平倭的心得之做,对练兵带兵甚为独到,你读了之后一定大有裨益。”邓子龙这样说着,突然问道:“陈总旗是认字的吧?”
陈沐早就想看看纪效新书了,接连点头,听到邓子龙发问他还楞了一下,这才接着说道:“在下认字。”
你开玩笑,陈爷大学生入伍享受优惠政策呢,不识字,埋汰谁呢!
“识字就好,识字就好。”
说着邓子龙背着手离开陈沐操练军卒的桥头江畔,边走边喃喃自语,“识字读书的,喊起军令来怎么就比邓某这老粗还粗呢?”
知识有断层这事不怨陈沐啊,他所表现出长处大多来源于四百年后的学识阅历,表现出短处则是这个时代小旗官陈沐的正常发挥。他一个仅仅比农奴强上一点、沾了同时代泛泛之辈先祖的光才得以世袭的小旗官,指望他有什么家学渊源不是扯淡么!
“哟嘿!长见识了沐哥,快来看俺手里拿的是啥!”
跟着广东把总部下营兵旗号手在新江畔学了快半个月军令操练的陈沐这一日远远地瞧见新江上西面开来两艘小快船,隔老远就能认出是蛮獠营简易钉板加固的民船,就让邵廷达去问问是不是清远卫有什么消息,哪知道过一会这莽虫这憨货坐着船开过来停在岸边,手上抱俩大长木匣子边走边显摆。
“这什么玩意,甄子丹的大明十四势?”
陈沐从邵廷达手上取来个木匣,匣上画着精美的简易大龙,漆桐油的古朴木匣看上去就像一具艺术品,陈沐看见白元洁也从船上走下来,赶忙放下木匣拱手行礼道:“千户!”
白元洁朝他颔首,对船上挥手命人卸下所载器物,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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